千禾味业(603027)

搜索文档
千禾味业(603027) - 千禾味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5-04-15 21:35
股份变动 - 71名激励对象225万股限制性股票将被回购注销,占总股本0.2189%[2] - 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变为1,025,481,086股[2] - 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25,481,086元[2] 债权申报 - 债权人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3] - 申报登记地点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4] - 申报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起45天内[4] - 申报联系人是吕科霖,电话028 - 38568229[4]
千禾味业(603027) - 千禾味业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15 21:33
财务内控 - 审计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4] - 公司于该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8] 公司信息 - 公司2012年03月02日注册,注册资本6000万元[13]
千禾味业(603027) - 千禾味业2024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15 21:33
业绩总结 - 2024年营业总收入30.73亿元,较2023年的32.07亿元下降[24] - 2024年营业总成本24.97亿元,较2023年的26.16亿元下降[24] - 2024年净利润5.14亿元,较2023年的5.30亿元下降[24]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0.5015元/股,较2023年的0.5352元/股下降[24] - 2024年稀释每股收益0.5015元/股,较2023年的0.5322元/股下降[24] 资产负债 - 2024年末资产总计44.80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4.97%[18] - 2024年末流动资产合计25.71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1.38%[18] - 2024年末存货8.93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19.21%[18] - 2024年末固定资产15.77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21.64%[18] - 2024年末负债合计8.32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35.16%[19] 现金流量 - 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6.18亿元,同比增长1.40%[26] - 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2.79亿元,同比增长5.86%[26] - 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8亿元,同比下降27.99%[26] - 2024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85亿元,同比下降70.78%[26] - 2024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44亿元,同比下降29.38%[26] 股东权益 - 2024年末股东权益合计36.48亿元,较2023年末下降0.11%[19] - 2024年股东权益本年增减变动金额409.83万元[29] - 2024年综合收益总额5.14亿元[29] 项目进展 - 年产60万吨调味品智能制造项目预算12.60亿元,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100.90%,进度93.28%[149] - 年产26万吨调味品技改项目预算1.46亿元,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16.19%,进度16.19%[149] 子公司情况 - 2024年集团合并范围内减少子公司1家,即出售丰城恒泰全部股权,年末持股比例为0%[192] - 公司持有柳州恒泰、潍坊恒泰、四川吉恒、镇江金山寺食品有限公司股权比例均为100%[195][196] 其他 - 审计公司认为公司2024年财报在重大方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3] -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调味品酱油、食醋等销售,销售渠道包括经销商、大型商超、电商渠道等[6] - 审计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6] - 公司对自2024年12月31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评价,未发现重大怀疑事项[36] - 2024 - 2027年,公司符合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可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120][121]
千禾味业(603027) -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千禾味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15 21:33
股权激励计划进程 - 2022年2月23日拟定《激励计划(草案)》并经多会审议通过[5] - 2022年12月1日拟定《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并经多会审议通过[6] - 2022年12月2 - 12日对激励对象公示,监事会无异议[7] - 2022年12月1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7] - 2022年12月20日向73名激励对象授予69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8.09元/股[8] 回购情况 - 2023年4月7日决定回购离职激励对象李海军50,000股限制性股票[10] - 2023年10月30日决定回购去世激励对象左上春未解除限售股票[11] - 2024年1月3日决定回购绩效未达标激励对象郭江2万股限制性股票[12] - 2025年4月决定回购注销71名激励对象225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总股本0.2189%[15] 解除限售情况 - 2024年4月29日70名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270.4万股,占总股本0.26%[14] 业绩考核与分红 - 激励计划第二期要求2024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89%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1%[19] - 2024年营收及净利润增长率未达第二期业绩考核目标[19] -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现0.108元(含税)[21] - 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每股派现0.2元(含税)[21] -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现0.3元(含税)[21] 其他 - 回购价格由8.09元/股调整为7.482元/股[21] - 本次回购注销尚需股东大会批准、履行信息披露和减资程序[17]
千禾味业(603027) - 千禾味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5 21:31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和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 相关协议或安排生效后12个月内特定情形视同为关联人[5] - 过去12个月内特定情形视同为关联人[5] 关联交易决策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决议需经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股东过半数通过才有效[12] - 董事个人或其任职企业与公司交易有关联关系时应向董事会披露[14]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不得参与投票表决[15] - 股东会表决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并放弃表决权[11] - 董事会应判断事项是否构成关联交易,重大关联交易征求中小股东意见[14] 关联交易原则与标准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避免减少并规范等原则[9] - 关联交易市场价与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或收费标准偏离值不超过5%[18]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应在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20]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在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20]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应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其他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为持股5%以下股东提供担保,参照为关联人担保规定执行[21]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出资额达标准且全现金出资并按比例确定股权,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公司“委托理财”关联交易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23]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5] - 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无需担保,可免按关联交易表决和披露[25] - 公司按与非关联人同等条件向特定关联自然人提供产品和服务,可免按关联交易表决和披露[26] 制度说明 - 规则中“以上”“至少”含本数,“过”“不足”“以外”“低于”不含本数[29] - 制度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29]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为准[2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及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9]
千禾味业(603027) - 千禾味业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5 21:31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议[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议[7]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议[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8] 股东会召开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2]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出通知[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9]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董事会讨论通过后由股东会表决[22] - 董事会提出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应提前30天通知该事务所[22] 股东会通知相关 -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25] - 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2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告知股东并说明原因[26]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应在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9] 股东会决议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9]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出的决议,普通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6] 股东会其他相关 - 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交易时间段[33] -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 - 15:00[33]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会议[33] - 审计委员会主席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主持会议[33] -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37] - 董事会应在年度股东会上报告过去一年工作,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37] -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出具特定意见审计报告时,董事会应向股东会说明相关事项及影响[37] - 股东会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对提案逐项表决[40][41]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5年[49] - 股东索取会议记录复印件,公司收到合理费用后7日内送出[49]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1]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51] - 股东会应形成书面决议,主持人宣布决议是否通过且决定为终局决定[42]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42] - 主持人对表决结果有怀疑或股东有异议可要求点票,点票结果记入会议记录[42]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组织贯彻,总裁向董事会报告执行结果[51] - 董事长对股东会决议执行进行督促检查,必要时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51]
千禾味业(603027) - 千禾味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5 21:3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董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任期与会议安排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例会每年至少四次,每季度一次[11]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会可通讯表决[14] 会议记录与报告 - 会议有记录,委员签名,秘书保存[18] - 通过议案及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9]
千禾味业(603027) - 千禾味业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罗宏、何真、唐小飞)
2025-04-15 21:31
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会议6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9次、监事会会议6次[5][24] - 2024年独立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6次、通讯出席6次,视频出席股东大会2次[20] 股权与薪酬 - 2024年回购注销左上春7万股、郭江2万股限制性股票[7] - 2024年按年初薪酬方案兑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执行责任考核制度[27] -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11] 财务与分红 - 2023年前三季度和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分配现金5元(含税)[12] - 2024年决定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48] 担保与资金 - 2024年向全资子公司四川吉恒提供5000万元银行授信业务担保,子公司未使用此额度[9][10] - 2024年度未发生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9] 审计与内控 - 拟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年报审计机构[13] - 2024年对经营重点领域和主要风险控制点进行内控体系执行情况的内部评价和外部审计工作[14] -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设计或执行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15] -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无违规情况[16] 关联交易 - 2024年未发生需提请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其他关联交易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况[8][33][45] 业务发展 - 2024年行业竞争加剧,公司销售收入规模和盈利水平总体平稳[42] - 2024年专注主业,强化营销和经营能力,采取多项举措促进发展[42][43] 信息披露 - 2024年完成4次定期报告披露以及74次临时公告披露[49] - 2024年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公平、公开、公正,无虚假记载等问题[49][50]
千禾味业(603027) - 千禾味业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15 21:31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收到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自查表》[1]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评估[1] - 三位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1]
千禾味业(603027) - 千禾味业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5 21:31
内部审计部门设置 - 公司应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向董事会负责,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4]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审计委员会参与考核[7] 工作汇报与计划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8][9] - 审计部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4] 审计工作内容与范围 - 内部审计工作内容包括财务、内控和专项审计[11] - 内部审计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及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4] 监督与检查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检查[14] 审计流程 - 实施内审前3日应送达《内审通知书》,特殊情况可电话等通知,直接进点需报董事长同意[16] - 被征求意见对象应在收到内审报告征求意见稿10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意见,否则视为无异议[17] - 被审计对象对内审报告书有异议可在10日内向董事长申诉,董事长20日内作出复审意见[17] 评价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或董事长应根据内部审计报告等评价公司内部控制,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6] - 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16] 奖惩与处理 - 对执行制度成绩显著的公司(部门)和个人,内审部门可建议表扬和奖励[20] - 对违反制度的被审计对象,公司责令改正并处理责任人,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20] - 内审部门或人员违反制度,公司责令改正并处理责任人,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20] - 内审人员因履职受打击等,单位党组织等应保护并处理责任人,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