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材料(60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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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材料(603110)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5-12-03 18:15
董事会会议 - 公司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 - 审议通过补选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 候选人信息 - 大股东提名吴晓俊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生于1980年11月,博士学历[1][4] - 大股东提名张盛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生于1978年,大专学历[2][5] 公告日期 - 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12月4日[3]
东方材料(603110)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12-03 18:15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2025 年 12 月 3 日董事会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2026 年 1 月 1 日前章程规定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或监事[1] - 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现任监事自股东大会通过相关事项起解除职务[1] - 增加 1 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1] 公司基本信息 - 由原浙江新东方油墨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00148192002J[2] - 2017 年 9 月 15 日经证监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66.67 万股,10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4] - 住所位于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 3333 号,邮编 230001[4] - 经营范围包括油墨制造与销售等一般经营项目及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等许可项目[4] 股份与资本 - 面额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已发行股份数为 20122.6732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5]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 10%,董事会相关决议需全体董事 2/3 以上通过[5] - 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向不特定对象、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5] - 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除外,收购可通过公开集中交易等认可方式进行[5]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 25%,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 6 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6] 股东权利与决议 - 股东自决议作出 60 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7] - 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相关机构对给公司造成损失人员提起诉讼[7][8] - 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于当日书面报告公司[8] 公司决策审议 - 股东会需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事项,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担保等事项[9][10]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即六名)时,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 10 日内反馈,同意则 5 日内发通知[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股东可在特定条件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11] 会议召集与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不同主体召集股东会有不同主持规则[13] 会议表决与记录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 2/3 以上通过,特定重大事项需特别决议[14]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事项投票表决,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 30%以上,股东会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15] - 股东会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表决结果当场公布并载入会议记录[16] 董事与独立董事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董事一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0] - 独立董事需具备多项条件,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勤勉义务,行使特别职权,每年对独立性自查并由董事会评估[22][23]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24]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需 4 个月内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2 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25]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公司出现特定情形可不进行利润分配[25] 公司合并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 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合并、减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或担保[27]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监事”等表述,部分“监事会”改为“审计委员会”,修订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审核结果为准[29] - 修订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30]
东方材料(603110)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2-03 18:1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2月19日14点在浙江省桐乡市召开[2]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2] - 议案于2025年1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6] 议案相关 - 会议审议取消监事会修订章程、修订公司管理制度等多项议案[4] - 特别决议议案为《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6]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有三项[6] 选举信息 - 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吴晓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张盛[4] - 股东持有100股股票,应选董事10名时,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有1000股选举票数[18] - 投资者持有100股股票,不同选举议案有不同表决权[18] 其他信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6日,A股股票代码603110,简称东方材料[9] - 参会登记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11]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13]
东方材料(603110)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12-03 18:1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2月19日14:00在浙江桐乡会议室召开[3] - 议案含取消监事会、修订章程和制度、补选董事等[3] - 表决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结果当场公布[7] - 决议及法律意见书会后2个工作日在沪交所公告[8] 董事提名 - 大股东提名吴晓俊为独立董事候选人[18] - 大股东提名张盛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1] 人员信息 - 吴晓俊1980年11月生,博士,毕业于苏州大学[19] - 张盛1978年生,大专学历,无境外居留权[22]
东方材料(603110)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03 18:15
会议信息 -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 - 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6人[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9日以邮件发出[2] 议案表决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6项议案全票通过[3][4][7][8][9] -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11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6] 公告发布 - 公告于2025年12月4日发布[11]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03 02:37
核心事件概述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110)于2025年12月3日发布公告,披露持股5%以上股东樊黎明、樊黎黎及其一致行动人朱君斐的权益变动已触及1%的整数倍刻度 [1][3] 权益变动具体信息 - **变动性质与方式**: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增持方式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进行 [3] - **增持主体与时间**:股东樊黎明、樊黎黎于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2日期间进行增持 [3] - **增持规模与占比**:合计增持公司股份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 [3] - **变动后持股比例**:增持后,朱君斐、樊黎明、樊黎黎合计持股比例由8.84%增加至9.10% [3] 增持动机与资金来源 - **增持动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价值成长的认可 [3] - **资金来源**:增持资金均为股东自有资金 [3] 股东承诺与后续计划 - **减持承诺**:股东樊黎明、樊黎黎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 - **后续增持计划**:后续将结合自身资金情况和公司股票价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有关规定来确定增持计划 [6] 合规性与信息披露 - **合规声明**: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5] - **公司责任**: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 - **持续披露**: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股份变动情况,并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
东方材料(603110)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2025-12-02 17:17
股东增持 - 2025年12月1 - 2日樊黎明、樊黎黎增持52万股,占总股本0.26%[7] - 朱君斐、樊黎明、樊黎黎合计持股比例从8.84%增至9.10%[4][7] 后续计划 - 樊黎明、樊黎黎后续结合情况确定增持计划[8] - 公司关注股东股份变动并及时披露信息[8] 其他 - 本次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资金为自有资金[8] - 樊黎明、樊黎黎承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8]
东方材料:樊黎明、樊黎黎合计增持52万股股份
格隆汇· 2025-12-02 17:05
公司股东增持 - 公司股东樊黎明与樊黎黎于2025年12月1日至12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52万股 [1] - 此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6% [1] - 增持后,朱君斐、樊黎明、樊黎黎合计持股比例由8.84%增加至9.10% [1] 持股变动触发披露 - 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增加至9.10%,触及了1%的整数倍变动 [1]
东方材料(603110)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离任的公告
2025-11-28 19:01
人事变动 - 2025年11月28日蒋华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等职务[3] - 原定任期到2026年10月16日,离任自报告送达生效[4][5] - 蒋华未持股,离任不影响董事会运作[5] 后续安排 - 公司将尽快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工作[5]
东方材料(603110)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离任的公告
2025-11-27 19:00
人员变动 - 2025年11月27日许广彬和杨波提交辞职报告[3] - 许广彬因身体、杨波因个人原因辞职[3] - 两人原定任期到2026年10月16日[4] 后续安排 - 辞职自报告送达生效,不影响董事会运作[6] - 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补选[6] 股份情况 - 许广彬持股270万,杨波未持股[6] - 离任后股份变动遵守规定[7] 公告信息 - 公告于2025年11月28日发布[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