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朗磁塑(60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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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朗磁塑:万朗磁塑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4 19:49
证券代码:603150 证券简称:万朗磁塑 公告编号:2024-024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利润分配方案 (一)公司存在重大投资计划和重大现金支出 公司正处于快速成长及战略布局的重要发展阶段,经营规模不断增大。公司 主要产品为家电零部件,凭借产品性能、配套服务能力、研发实力等优势,公司 已成为国内外主流冰箱厂的合格供应商,主导产品冰箱门封国内市场占有率领先。 公司在家电零部件优势渠道基础上,增加了小家电、材料等产品,并积极开拓新 赛道,目前涉及汽车零部件等产品,将在"可测、可控、可承受"原则下,发展 增量市场,开拓新赛道,打造第二增长曲线。 2023 年,公司管理层紧密围绕战略发展目标,继续深挖客户需求,针对下 游各领域所使用的介质特性及工艺特点,推出新型产品及服务,进一步推进公司 高质量发展。为推动公司战略规划落地,实现战略目标,并充分考虑生产经营资 金需求及未来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 ...
万朗磁塑:万朗磁塑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2024-04-24 19:49
证券代码:603150 证券简称:万朗磁塑 公告编号:2024-031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根据《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 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持有的 7,000 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 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 调整。调整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4.41 元/股。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 ...
万朗磁塑:万朗磁塑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4 19:49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代码:603150 公司简称:万朗磁塑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 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 ...
万朗磁塑:万朗磁塑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会议决议
2024-04-24 19:4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 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 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23 年度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 金额为 8,037.19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占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比例为 59.33%。综合上述情况,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经营现 状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 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 资格,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 ...
万朗磁塑:万朗磁塑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24 19:49
证券代码:603150 证券简称:万朗磁塑 公告编号:2024-028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客观地 反映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所属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其 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2023 年第四季度计提的减值准备 金额如下: 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已公告减值情况以及综合第四季度减值准备后全年度 减值情况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项目 2023 年 10-12 月 1 信用减值损失 10,750,300.90 2 资产减值损失 5,669,257.90 合计 16,419,558.80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项目 2023 年 1-9 月 202 ...
万朗磁塑: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4 19:49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案号:01F20222542 (草案)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原法律意见书")。现针对公司根据激励计 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的有关事项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致: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作为贵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 律顾问,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激 励计划事项所涉及的有关文件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出具了《上海市锦 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所律师在原法律意见书中的声明事项亦适用于本法律意见书。如无特别说 明, ...
万朗磁塑:万朗磁塑关于预计2024年对外捐赠总额度的公告
2024-04-24 19:49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603150 证券简称:万朗磁塑 公告编号:2024-030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4 年对外捐赠总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捐赠事项概述 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对外捐赠总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 2024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施包括慈善公益、乡村振兴、关爱助学、 帮扶特殊群体等在内的各类对外捐赠不超过 800 万元人民币,并同意授权公司管 理层负责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履行捐赠的具体实施及款项支付审批程序,此事项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捐赠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捐赠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理念,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 本次捐赠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
万朗磁塑:万朗磁塑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矜)
2024-04-24 19:49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陈矜) 作为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责履 职,持续关注公司战略发展,及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提出建设性建议, 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本人简介 陈矜,1971 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 院副教授,现任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现兼任安徽昊方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威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
万朗磁塑:万朗磁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4-04-24 19:49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完 善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含有偿或无偿借款、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公司是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的持有金融牌 照的主体;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与被资助对象等有关方签署协议,约 定资助对象应遵守的条件、财务资助的金额、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财务资助 款项逾期未收回的,公司不得向同一对象继续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追加提 ...
万朗磁塑:万朗磁塑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4-04-24 19:49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公司全部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 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公司被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前应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