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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朗磁塑(60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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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朗磁塑(603150) - 万朗磁塑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7 19:03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7]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7]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7]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7]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8] - 中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形应审计[8][9]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无须审计,除非另有规定[9]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9]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9] 信息披露义务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业绩预告[1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3] - 发生重大事件且投资者未知时应立即披露[13] - 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等应立即披露[15] - 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点应及时披露[15] - 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发生影响证券交易价格事件应披露[16] - 涉及收购、合并等致股本总额重大变化应依法报告、公告[17] -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应及时了解并披露[17]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19]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组织具体事宜,是直接责任人[19]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股东相关义务 -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8] - 通过接受委托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29] 内幕信息与保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37]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37] - 董事会应在信息公开前将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38] 暂缓与豁免披露 - 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为十年[33] - 应在年度报告等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34] - 信息披露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31] - 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1] 其他 -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非法获取、传播内幕信息等[39] - 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负责,有证据证明履职除外[39]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证监会、交易所监督[39] - 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追责[39]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相关文件档案管理,保存期限十年[41] - 证券部协助保存董事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文件资料[4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43]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4]
万朗磁塑(603150) - 万朗磁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8-27 19:03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完善 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含有偿或无偿借款、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公司是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的持有金融牌 照的主体;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与被资助对象等有关方签署协议,约 定资助对象应遵守的条件、财务资助的金额、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财务资助 款项逾期未收回的,公司不得向同一对象继续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追 ...
万朗磁塑(603150) - 万朗磁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7 19:03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 与考核工作制度和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安徽万朗磁塑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董事 会(以下简称"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为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 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细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 2 名。委员会委员由 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的工作,召集并主持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在委员内经过半数委员选举产生, 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 ...
万朗磁塑(603150) - 万朗磁塑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7 19:03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 名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 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建议,并为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 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细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 2 名。委员会委员由 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的工作,召集并主持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在委员内经过半数委员选举产生, 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代行其职责;主任 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 ...
万朗磁塑(603150) - 万朗磁塑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7 19:03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评价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6]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0] 审计费用与披露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应说明情况[8] - 应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6] 审计人员任职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同一公司审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 承担首发或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审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11] 事务所更换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4] - 变更需披露前任事务所情况[16]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9] - 落款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八月[20]
万朗磁塑(603150) - 万朗磁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7 19:03
募集资金支取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人或独财顾问[6]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公司应对项目可行性等重新论证[10]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0] 资金置换与管理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12]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2]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13]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元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免于特定程序[15]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5]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16] 监督检查 - 公司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2]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2]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3]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24]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4]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以上”“以内”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27]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0][31]
万朗磁塑(603150) - 万朗磁塑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7 19:03
管理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是促进投资者了解认同、获资本市场支持[4][5] - 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5] 沟通内容与渠道 - 与投资者沟通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6] - 沟通渠道有官网、公众号等,形式包括股东会、路演等[7] 信息披露与会议 - 按规定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8]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开业绩说明会[9] 人员与档案管理 - 工作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证券部负责[12] - 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等并可定期培训[13][14]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并记录活动情况[14]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16]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以规定为准[16]
万朗磁塑(603150) - 万朗磁塑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7 19:03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期限尚未届满;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 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三 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期间,按截至拟选任总经理的董事会审议总经理受聘议案的时间起算。 第五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前 ...
万朗磁塑(603150) - 万朗磁塑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7 19:03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一)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程 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 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的程序 第三条 辞职程序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 ...
万朗磁塑(603150) - 万朗磁塑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7 19:03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防范投资风险, 提高投资效益,实现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的保 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及《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对外的股权投资、对外收购、兼并 企业(包括股权或资产)、包括股票、期货在内的风险投资及委托理财等,但是 不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固定资产投资、存货投资等对内投资。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 间不超过一年(含)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或其他有价证券;长期 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 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