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药业(60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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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尔药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2023-09-28 17:13
00002021040014722741 报告文号:XYZH[2021]NJAA10102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 | 索引 | 页码 | | --- | --- | | 审计报告 | | | 公司财务报表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2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3-4 | | 合并利润表 | 5 | | 母公司利润表 | 6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7 |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8 | | 1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9-10 | |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11-12 | | 1 财务报表附注 | 13-92 | 6-1-1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威尔药业 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威尔药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 ...
威尔药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23-09-28 17:13
威尔药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江 苏 世 纪 同 仁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南 京 威 尔 药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向 不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的 补 充 法 律 意 见 书 (一) 南京市建邺区贤坤路江岛智立方 C 座 4 层 邮编: 2 10019 电话: + 8 6 2 5 - 83304480 传真: + 8 6 2 5 - 83329335 威尔药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威尔药业")的委托,担任公司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 问,就公司本次发行事宜出具了"苏同律证字 2023 第[264]号"《江苏世纪同仁 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法律意见书》(以下 ...
威尔药业: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3-09-28 17:11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股票简称:威尔药业 股票代码:603351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7 至 18 层 101 二〇二三年九月 7-1-1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 2023 年 9 月 8 日出具的《关于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 65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人 (主承销商)(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与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 称"申报律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 计师")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回复如下 ...
威尔药业: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2023-09-28 17:1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7 至 18 层 101 二〇二三年九月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声 明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人")及本 项目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 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3-1-1 | 目 | 录 2 | | --- | --- | | 第一节 | 本次证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3 | |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情况 3 | | |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3 | | | 三、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
威尔药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2023-09-28 17:11
关于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7-2-1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对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关于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XYZH/2023NJAA1F0086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9 月 8 日出具的《关于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 (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650 号) (简 称"问询函")己收悉。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 对审核问询函中涉及会计师的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形成 我们的相关判断。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的责任 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会计资料。现对问询函所列问题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文中所用的术语、名称、简称与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 ...
威尔药业:威尔药业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3-09-28 17:11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8 日收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 融资)[2023]65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报送的申请 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证券代码:603351 证券简称:威尔药业 公告编号:2023-051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 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结合公司情况就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 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鉴于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披露了《威尔药业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结合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 对问询函进行回复,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补充与更新。 现对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 ...
威尔药业:威尔药业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2023-09-11 17:48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8 日收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 融资)[2023]65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报送的申请 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问询函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后 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反馈问询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至 上交所审核机构。 证券代码:603351 证券简称:威尔药业 公告编号:2023- 050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 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
威尔药业:关于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2023-09-11 17:48
根据申报材料,1)公司主要从事药用辅料、高级合成润滑 材料、特种表面活性剂材料、精制工业盐的生产和销售。2)公司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 11,000 吨 1 关于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本所有关规定等,本所审核机构对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1.关于募投项目必要性 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650 号 ─────────────── 生物基医药用新材料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3)前次募投项目 "20000t/a 注射用药用辅料及普通药用辅料产业基地项目"部分募 投项目转入固定资产,目前尚未达产。 请发行人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及产品、 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与联系,是否存在重复建设,本次募投项目 实施将对公司主营业务及 ...
威尔药业_关于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2023-09-08 20:56
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650 号 关于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本所有关规定等,本所审核机构对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1.关于募投项目必要性 根据申报材料,1)公司主要从事药用辅料、高级合成润滑 材料、特种表面活性剂材料、精制工业盐的生产和销售。2)公司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 11,000 吨 1 内部收益率(税前)为 22.71%。 ─────────────── 生物基医药用新材料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3)前次募投项目 "20000t/a 注射用药用辅料及普通药用辅料产业基地项目"部分募 投项目转入固定资产,目前尚未达产。 请发行人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及产品、 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与联系,是否存在重复建设 ...
威尔药业:威尔药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及解质的公告
2023-09-08 18:12
| 股东名称 | 吴仁荣 | | --- | --- | | 本次共解质股份 | 1089 万股 |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58.80% |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8.04% | | 解质时间 | 2023年9月4日解除600万股,2023年9月6日解除489万股 | | 持股数量 | 18,521,981 | | 持股比例 | 13.67% | 2、高正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及一 致行动人吴仁荣、高正松、陈新国、以及持股 5% 以上股东南京舜泰宗华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舜泰宗华")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解质押 及再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份解质情况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质及再质押的公告 1、吴仁荣 证券代码:603351 证券简称:威尔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9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份质押情况 | 股东 | 是否 为控 | 本次质 押股数/ | 是否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