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药业(60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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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尔药业(603351)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7:33
舆情管理组织 - 公司设立舆情管理工作组,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4] - 证券部负责舆情采集上报、跟踪股价及评估风险[5] 舆情分类与处理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7][9] - 一般舆情由董秘和证券部负责人灵活处理[12] - 重大舆情需启动应急预案、发布澄清公告[12] 其他规定 - 未执行制度致损人员将受处分[14] - 知情人员对舆情信息负有保密义务[14] - 公司可追究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媒体法律责任[16]
威尔药业(60335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7:33
人员离职披露 - 公司收到董事、高管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7] 董事补选 - 董事辞职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7] 信息申报与手续办理 - 董事、高管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0] - 董事、高管正式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11]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6]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高,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25%[16] - 董高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6] 董事职务解除 - 股东会审议解除董事职务提案需过半数表决权通过[8]
威尔药业(60335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7:33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 - 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交流,不得代替信息披露[2] - 目的是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5] - 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6] 沟通交流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7] - 通过多渠道、多方式与投资者沟通[8] - 设立专门联系电话,公布定期报告网址和咨询电话[8] 管理措施 - 安排投资者现场参观,避免其获取内幕信息[8] - 履行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建立处理机制[8] - 接受调研时妥善接待,要求调研方签署承诺书[9] 说明会 - 特定情形下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2] - 召开业绩说明会提前征集提问,可用视频、语音形式[14] 人员与制度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管负责人[28] - 证券部为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28] - 工作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6] - 工作人员需具备良好素质和技能[17] - 对相关人员开展知识培训[17] - 建立健全管理档案并存档[18]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解释[2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2]
威尔药业(603351)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7:33
控股界定 - 母公司对子公司持股超50%或能重大影响股东会决议构成控股[8] 人事管理 - 子公司董监高应在年度结束后1个月向母公司总裁提交述职报告[9] - 子公司应建立规范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并向母公司备案[10] 财务报表 - 子公司每月递月度财报,每季度递季度财报[14] - 子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递年报及下一年度预算报告[14] 交易决策 - 子公司交易金额在授权范围内由子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审议决定[15] 信息披露 - 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27] 审计检查 - 母公司不定期向子公司派驻审计人员检查[29] 制度相关 - 制度规定与法规等不一致时以其为准[21]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22] 公司时间 - 公司时间为二○二五年十月[23]
威尔药业(60335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7:33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4]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7]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7]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影响债券交易价格[7] 管理与实施 - 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登记管理,董秘组织实施,证券部监管[3]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8] - 董事会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长为责任人[8] - 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应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9] 流程与要求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记载具体环节和进展[10] - 重大事项在内幕信息披露后5个交易日提交相关档案和备忘录[21]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备忘录保存至少10年[13]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2个工作日报送情况及结果[13] - 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受处罚,公司报送备案并公告结果[15]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5]
威尔药业(60335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7:33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9] 交易审批权限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元(担保除外)由总裁批准[16]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元或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担保除外)由总裁批准[1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达30万元以上(担保除外)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达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担保除外)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8] - 重大关联交易达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审计或评估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8] 担保审批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批准[19] 委托理财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22] 会议决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5]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交易审计评估 - 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截止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六个月[26] - 关联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其他资产,应聘请资产评估机构评估,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一年[26] 日常关联交易 - 已执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未变,在年报和半年报披露履行情况;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总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28]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根据总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无总交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公司可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实际超出预计金额按超出金额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8]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超3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需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9] 信息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超30万元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31]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31]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32] - 公司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等内容[32] - 若关联交易属国家秘密等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3]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5] - 本制度中“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35]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等规定执行[35] - 本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35]
威尔药业(60335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7:33
委员会组成与会议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8]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2名以上委员提议开临时会议[17][20] - 会议召开前3日书面送达通知(特殊情况除外)[17]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讨论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出席且决议过半数通过,不足二分之一提交董事会[22] 工作组职责 - 薪酬与考核工作组收集资料、筹备会议并执行决议[9] 政策制定与审批 - 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与薪酬政策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建议[12] - 董事薪酬政策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3] 考评流程 - 对董高人员考评先述职自评,再委员会评价,最后报董事会[18]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1]
威尔药业(60335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7:33
选聘流程 - 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公司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6] - 公司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4] 选聘标准 - 改聘时新聘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应无相关处罚[3][4]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 公司应细化评价标准对应聘文件打分[8] - 选聘原则上不设最高限价,确需设置应说明依据及合理性[8] 人员轮换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两年[11] 费用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相关情况[11] 信息披露 - 公司应披露事务所、合伙人、注册会计师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6] - 每年应披露履职评估报告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6] - 变更事务所时应披露前任情况、审计意见、变更原因及沟通情况[1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6] - 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等特殊情况[17]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20]
威尔药业(60335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7:33
关联交易与审议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 独立董事职权 - 行使特别职权需经专门会议讨论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6]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9] 会议通知与授权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9] - 授权委托期限原则上不超5个工作日[12] 会议决议与档案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才有效[15]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5] 细则生效 -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17]
威尔药业(603351) -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7:33
信息保密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公司及其下设部门、子公司、相关人员及外部单位等[2] 内部人员保密义务 - 董事等人员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及重大事项筹划期负有保密义务[6] 定期报告报送规定 - 公开披露前不得向无依据外部单位提前报送资料,特殊情况经审批且对方出承诺函方可[7] - 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相关信息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8] 未公开重大信息报送流程 - 报送需履行内幕信息登记流程,经办人员填审批表经多级审批[7][10] - 应书面提示对方保密并要求签署承诺函[8] - 报送后经办人员两个工作日内交证券部备案[8] 证券部职责 - 保管保密提示函和承诺函原件3年,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8] 外部单位保密要求 - 接收方应控制使用和知情人范围并督促保密[1] - 为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和禁止内幕交易义务[1] - 公告前不得泄露信息、买卖或建议买卖公司证券[1] - 对外文件不得使用未公开信息,除非已公开披露[1] 信息泄露处理 - 外部单位或个人泄露应通知公司,公司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2] - 若未公开信息泄露,接收方应立即通知公司[2]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致损失公司有权要求赔偿,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2] - 违规使用致公司损失将要求赔偿[2] - 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卖证券报告监管机构并追究法律责任[2] 登记备案 - 公司须将接收方及相关人员登记备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