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精工(60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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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精工: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4-09-30 16:06
人员聘任 - 公司2024年9月30日会议通过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议案[2] - 聘任严凯聃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2] - 董事长黄超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3] 人员信息 - 严凯聃1990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5] - 曾担任浙商证券投行部高级经理等职[5] 股份情况 - 截至公告日,严凯聃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5,700股[2]
华菱精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30 16:06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30日通讯召开[1] -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1] 人员聘任 - 同意聘任严凯聃为董事会秘书[2] - 聘任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2] 薪酬情况 - 首席财务官张永林薪酬为税前56万元/年[4] - 拟任董事会秘书严凯聃薪酬为税前50万元/年[4]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表决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5]
华菱精工: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4-09-30 16:06
增持计划 - 捷登零碳拟增持1000 - 1200万股,占总股本7.50% - 9.00%[3][8] - 增持自2024年6月28日起90个交易日内实施[3][9] - 拟用自有资金,方式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3][9][10] 股权情况 - 截至披露日,捷登零碳持股1266.73万股,占9.5%[5] - 增持后持股占比不低于17.00%,不超18.50%[8] 进展与风险 - 截至9月30日未增持,计划未完毕[3][11] - 计划可能因政策等因素无法完成[3][12] 信息披露 - 公司将每月披露增持进展[13]
华菱精工:关于股份回购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4-09-24 16:58
股份回购 - 2024年9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议案[2] - 回购期限不超6个月,价格不超17.43元/股[2] - 回购资金5000 - 10000万元[2] 股本情况 - 2024年9月19日总股本133340000股[4] - 2024年9月19日无限售流通股133340000股[4] 股东持股 - 黄业华持股24689542股,占比18.52%[3] - 捷登零碳持股12667300股,占比9.50%[3] - 宋岳洪持股4330000股,占比3.25%[4] - 杨云持股3600000股,占比2.70%[4]
华菱精工: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达到1%暨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2024-09-24 16:58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4年9月20日[3] - 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3] -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 - 10000万元[3] - 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3] 回购进展 - 截至2024年9月24日累计回购151.59万股[3] - 占总股本比例1.14%[3] - 累计回购金额1947.21万元[3] - 实际回购价格11.73元/股 - 13.52元/股[3] - 与上次披露相比回购股份占比增加0.43%[6] 公司股本 - 总股本为133340000股[6]
华菱精工:关于监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2024-09-23 17:54
股票交易 - 2024年5月22日买入公司股票3000股,金额38460元[1] - 2024年5月23日卖出公司股票1000股,金额12970元[1] - 截至公告披露日,胡剑蓉女士持有公司股票2000股[1] 短线交易 - 短线交易股数1000股,金额12970元[2] - 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为150元[2] - 胡剑蓉女士已将150元收益上交公司[3] 后续措施 - 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4] - 公司将督导人员强化对亲属行为规范的监督[4] 致歉承诺 - 金世春先生和胡剑蓉女士向投资者致歉,承诺遵守规定[3] - 本次短线交易系自主投资行为,无利用内幕信息谋利目的[3]
华菱精工: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09-20 18:54
回购情况 - 2024年9月20日首次回购948,600股,占总股本0.71%[1][4] - 首次回购成交最高价13.52元/股,最低价12.07元/股[1][4] - 首次回购支付资金12,694,433元(不含交易费用)[1][4] 回购方案 - 2024年9月1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议案[2] - 回购期限不超6个月,价格不超17.43元/股[2] - 资金总额5000 - 10000万元,用于员工持股或激励[2]
华菱精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9月修订)
2024-09-19 21:05
定期报告 - 公司应披露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7] - 年度报告财务需审计,半年度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一般无须审计[7] - 年度报告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个月内披露[7] - 年度和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8]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上交所申请[8] - 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性视为未审议通过[9]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1] - 定期报告财务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1] 临时报告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发布,指除定期报告外的公告[1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5][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19] - 通过委托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20] 信息披露责任 - 公司董事等应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承担主要责任[25] - 董事长、总裁、首席财务官对财务报告真实性等承担主要责任[26]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7]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经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后由董事会秘书披露[19] - 临时报告在董事等知悉重大事件时报告,董事长敦促董事会秘书披露[19] - 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22] 监督与管理 -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26]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档案管理,董事会秘书保管,期限10年[35] - 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报告第一责任人,应指派专人负责并及时报告信息[36] 舆情处理 - 公司应关注舆情,开展监测,掌握动态[38] - 重大舆情传播信息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时,公司应了解真实情况,必要时书面问询[39] - 公司成立舆情工作组,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39]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采集,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工作情况[39] - 一般舆情由舆情工作组组长和董事会秘书灵活处理[40] - 重大舆情由舆情工作组组长视情况召开会议决策,可采取措施控制传播[40] 其他 - 公司相关人员信息披露不当造成损失或受处罚,公司将视情节处罚[42]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44]
华菱精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19 17:39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18日通讯召开,7位董事全出席[1] 股份回购 - 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回购股份,价格不超17.43元/股,资金5000 - 10000万元[2][3] 议案表决 - 《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等多议案全票通过[4][5][9] 委员会选举 - 选举产生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确定召集人[6]
华菱精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9月修订)
2024-09-19 17:39
定期报告披露 - 应披露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6]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7]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7] - 季度报告在每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7] - 变更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上交所申请[7] 报告审议与披露要求 - 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内容真实性等视为未审议通过[8]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预告[10] - 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应披露财务数据[10] - 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专项说明[10] 临时报告相关 - 由董事会发布并加盖公章,监事会决议公告加盖监事会公章[13] - 重大事件且投资者未知时应立即披露[13] 股份相关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4][19]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19] - 通过接受委托等持5%以上股份的应告知委托人情况[20] 责任承担 - 董事等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担主要责任[25] - 董事长、总裁、首席财务官对财务报告真实性等担主要责任[26]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总裁等编制草案,经审议审核后由董事会秘书披露[19] - 临时报告由董事等报告,董事长敦促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19] 信息披露管理 - 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22] -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监督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26] - 对外信息披露文件由董事会办公室管理,董事会秘书保管10年[35] 部门责任 - 各部门及分、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报告第一责任人[36] 舆情处理 - 关注舆情,区分重大和一般舆情处理[38][39] - 重大舆情时舆情工作组组长视情况决策控制传播[40] 违规处罚 - 人员信息披露不当致损失或受处罚公司将视情节处罚[42] 财务信息管理 - 披露前执行内控和保密制度确保真实准确[31]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监督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31] -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等[31] 信息发布流程 - 对外发布信息经制定、审核、审定、公告流程[32] 资料提供 - 向证券公司等提供执业相关资料确保真实准确完整[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