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精工(60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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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精工2025年10月修订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架构
新浪财经· 2025-10-16 20:54
公司章程修订核心 -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10月修订的公司章程 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保障各方权益 [1] - 此次公司章程修订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治理水平 保障公司稳定发展 [2]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334万元 [1] -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电梯配件研发制造销售 钢结构件开发制造销售 电梯销售安装维护等多个领域 [1] - 公司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4万股 目前总已发行股份数为13,334万股 均为普通股 每股面值1元 [1] 股东与股东会规定 - 股东会作为公司权力机构 拥有选举更换董事 审议批准利润分配方案等多项职权 [2] - 明确股东权利义务 包括获得股利分配 参与股东会表决 监督公司经营 [2] - 对股东会的召集 提案 通知 召开 表决和决议等程序作出细致规定 [2] 董事会与高管架构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对股东会负责 行使召集股东会 执行决议 决定经营计划等多项职权 [2]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还设立了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加强监督和专业决策 [2] - 高级管理人员设总裁1名 副总裁若干名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每届任期3年 [2]
华菱精工(603356)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6 20:16
第一条 为规范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 外担保行为,控制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 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 担责任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 保证、抵押及质押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五条 子公司在对外担保事项递交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之前,应提前5 个工作日向公司进行书面申报。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按照公司章程及本制度规定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担保事项除外。公司控 股子公司向公司合并报表范 ...
华菱精工(603356)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16 20:00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5-031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宣城市华菱精工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以口头、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 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 主席姜振华先生主持。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其业务需求及授信计划,公司 控股子公司江苏三斯风电科技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拟为 ...
华菱精工(603356)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16 20:00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宣城市华菱精工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5-030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以口头、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 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黄超先生主持。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全部董事以通讯方式 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按照中国证监会 2 ...
华菱精工:10月1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16 19:51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第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 [1] - 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等文件 [1] 公司业务构成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电梯配件,占比85.49% [1] - 光伏支架业务收入占比7.25% [1] - 其他行业收入占比4.28% [1] - 风电制动业务收入占比2.98% [1] 公司市值 - 截至发稿,公司市值为17亿元 [1]
华菱精工:拟为控股子公司江苏三斯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担保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16 19:51
公司担保事项 -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三斯拟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拟为此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担保 [1] - 综合授信品种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 [1] - 担保期限为相关授信业务全部结项为止,担保范围包括实际发生的授信额度本金及相关利息 [1] 公司现有担保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48亿元(不含本次),均为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4.68% [1] - 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8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22% [1]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1] 公司市值信息 - 截至发稿,华菱精工市值为17亿元 [2]
华菱精工(60335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6 19:46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东的 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确保股东平等有效地行使职 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 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 ...
华菱精工(603356)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6 19:46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 - 在特定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含公司)[6] 提名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7]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6年[8] - 连续任职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8] 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不符条件或独立性要求,60日内完成补选[9]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9] 独立性管理 - 独立董事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5] - 董事会每年评估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并与年报同时披露[5] 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1] 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3]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14] - 公司保存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17] 报告披露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5]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股东[20]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人员股东[20]
华菱精工(60335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6 19:46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 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及股东会授予的 ...
华菱精工(603356) - 《对外投资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6 19:4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投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保障公司 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宣城市 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 资金、股权、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它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可以用作出 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投资的活动。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基本原则:公司的投资应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 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优 化公司产业结构,增强核心竞争力;坚持效益优先,注重风险防范,合理配置企 业资源,创造良好经济效益;同时必须谨慎注意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运行,维 护股东权益;符合政府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称"子公司")的对 外投资事项。 第二章 对外投资类型 第五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