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精工(60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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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精工: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
2024-12-11 20:12
股票情况 - 公司股票2024年12月10 - 11日连续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异常波动[3] 信息披露 -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或筹划中的重大事项[4] 股东交易 - 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与实控人未买卖公司股票[4]
华菱精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12-11 20:12
股价情况 - 2024年12月10 - 11日公司股票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异常波动[2][5][11] 股权变动 - 2024年12月6日拟向上饶巨准发行不超4000万股股份[2][7] - 发行完成后上饶巨准成控股股东,郑剑波成实控人[2][7] 其他情况 - 生产经营正常,无重大变化及应披露未披露事项[6][7] - 发行方案需审议,审核及注册结果不确定[3][12]
华菱精工: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4-12-11 18:58
权益变动情况 - 上饶巨准拟认购上市公司向其发行4000万股股票[10] - 本次发行价格11.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45320万元[39][41] - 权益变动前,郑剑波直接持股占比2.55%;变动后,上饶巨准持股占比23.08%,郑剑波控制25.04%股份[36][37] -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和证监会同意注册[34] 财务数据 - 2024年1 - 9月财务费用1690.17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 5453.89万元[29] - 2023年财务费用2492.30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 10390.94万元[30] - 2022年财务费用2812.48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 947.62万元[30] - 2021年财务费用2207.85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02.87万元,财务费用占比1088.30%[30] 股东情况 - 上饶巨准出资额50000万元,郑剑波出资比例99.90%,王瑕出资比例0.10%[14] - 截至2024年9月30日,郑剑波持有三维通信2.57%的股权[17] - 郑剑波持有多家公司股份,包括浙江巨准控股集团等[21][22] 未来展望 - 未来12个月暂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重大调整计划[55] - 未来12个月暂无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资产和业务重大调整计划[56] - 定向增发完成后暂无调整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管计划[5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为完善治理结构修改《公司章程》[58] 其他 -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30] - 认购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24个月内不得转让[41] - 若未足额缴款,每日按未缴纳股份认购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47] - 本次权益变动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65]
华菱精工: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
2024-12-09 18:11
融资计划 -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上饶巨准发行不超过4000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45320万元[1] -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10] 业绩情况 - 2024年1 - 9月归母净利润 - 5453.89万元,扣非净利润 - 5470.08万元[3] - 假设2024年Q4净利润为前三季度平均值,2024年归母净利润 - 7271.86万元,扣非 - 7293.44万元[3] - 假设2025年归母、扣非净利润较2024年有降10%、持平、增10%三种情形[4][6] 股本情况 - 2024年末总股本13334万股,假设发行后2025年末总股本17334万股[6] 风险提示 - 发行完成后若业绩不增长,原股东即期回报有被摊薄风险[8] 公司策略 - 完善治理结构保障相关方有效履职[12] - 管控募集资金,董事会和监事会监督使用[13] - 制定2024 - 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4] 相关承诺 - 控股股东和实控人承诺不越权干预等[15][16] - 董事和高管承诺不输送利益等多项内容[16][17]
华菱精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9 18:11
股票发行 -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2] - 发行A股,每股面值1元[3] - 发行数量不超4000万股,未超发行前总股本30%[7] - 发行价格11.3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80%[10] - 上饶巨准认购股票限售期24个月[11] - 募集资金不超4532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债[12] - 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16] 相关审议 - 审议通过发行预案、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16][17][18] - 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19] - 拟与上饶巨准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发行后上饶巨准成控股股东[20] - 对2024年度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进行分析并提出填补措施[22] 股东回报与授权 - 董事会制定未来三年(2024 - 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23]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发行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十二个月[25][26] 其他事项 - 拟在发行取得注册同意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7] - 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27] - 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发行议案,将择机召开[28] - 审议通过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29]
华菱精工: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024-12-09 18:11
股东大会时间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12月27日14点30分召开[4]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6] 会议相关议案 - 审议《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8] 股权与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24日[15]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9时至16时[17] 投票规则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11] - 股东对所有议案表决完毕才能提交[11]
华菱精工: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2024-12-09 18:11
会议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相关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1] 发行预案 - 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相关议案[1] 募集资金 - 近五个会计年度无相关方式募集资金[1] - 前次募集资金到账超五个会计年度[1] - 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及鉴证前次资金使用报告[1]
华菱精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9 18:11
股票发行 -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000万股,未超发行前总股本30%[8] - 发行价格为11.3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10] - 上饶巨准认购的股票自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不得转让[11] - 本次发行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32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12] - 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15] 议案审议 - 多项发行相关议案表决结果均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4][5][6][7][9][10][11][12][13][14][15][16][19][20][21][23] 其他事项 - 公司拟与上饶巨准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发行后上饶巨准将成控股股东[19] - 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4 - 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21] - 公司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23]
华菱精工: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12-09 18:11
关联交易信息 - 上饶巨准拟认购不超45320万元,出资50000万元,郑剑波占比99.90%,王瑕占比0.10%[4][5][6] - 发行价11.3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80%[10][13] - 发行不超4000万股,上饶巨准认购4000万股[14] - 上饶巨准认购股票24个月内不得转让[16] - 关联交易2024年12月6日发生,发行对象11月22日成立[3][8][11] 交易流程与条件 - 关联交易需公司股东大会、上交所、证监会批准或核准[3][4][22] - 若除权除息,发行价格和数量上限相应调整[10][13][14] - 协议签署成立,满足条件后生效[18] 公司情况 - 增加银行贷款致财务成本升、盈利能力降,募资用于补流偿债[20] - 发行完成后郑剑波成实际控制人,上饶巨准成控股股东[21][23] 会议与文件 - 2024年12月6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发行事项[22] - 独立董事同意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备查文件含会议决议[23][24] 时间信息 - 公告发布于2024年12月10日[25]
华菱精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4-12-09 18:11
官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人,实际 出席独立董事3人。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 力和核心竞争力,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宣城市 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