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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农生物(603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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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农生物(603363) -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30 16:46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审批[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再担保需审批[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再担保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9,10] -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9,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审议表决 - 股东会审议普通担保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为关联方担保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1]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通过[11] 催款与信息管理 - 被担保企业债务到期前1个月,财务管理中心发催还款通知单[14]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外担保信息披露[19] - 总经理办公室牵头对外担保台账汇总和更新[19] - 财务管理中心金融服务部负责报送金融相关担保事项[19] - 各事业部负责报送其他业务相关担保事项[19] - 各经办部门对反馈报送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19] - 财务管理中心应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全部对外担保事项[19] 信息披露 - 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对外担保应在指定网站和报刊及时披露[19]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需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通知公司披露[19]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未还款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应及时披露[19]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需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会批准[19]
傲农生物(603363) -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30 16:4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任召集人[6]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人数与职权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2/3时,董事会应增补,未达前暂停职权[7] 会议规则 - 经召集人或2名以上委员提议可召开[16] - 召开前3日发通知,紧急事项除外[16] - 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0] - 委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22]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改[26][27]
傲农生物(603363) -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30 16:4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6]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运作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2/3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未达前暂停职权[7]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经召集人或2名以上委员提议[17] - 会议应于召开前3日发通知,紧急事项不受限[17] - 需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建议[9] - 对董事和高管考评,先述职自评,再绩效评价,提报酬奖励方式报董事会[15] 薪酬审议流程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9]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9] 独立董事评价 - 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14] 会议记录与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利害关系处理 - 委员个人或直系亲属等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通常回避表决[24] - 其他委员认为无显著影响,有利害关系委员可参加表决[24] - 董事会可撤销相关议案表决结果并要求重新表决[24]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由董事会审议议案[24] 工作细则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改[27][28]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说明[10]
傲农生物(603363) -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
2025-05-30 16: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9月1日首次发行6000万股普通股,9月26日在上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260,558.2626万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260,558.2626万股,每股面值1元[14] 股东信息 - 发起人吴有林持股3700.5959万股,比例18.50%[12] - 周通、温庆琪各持股200万股,比例1.00%[12] - 刘国梁持股180万股,比例0.90%[12] - 张敬学、彭成洲、饶晓勇各持股172万股,比例0.86%[12] - 杨再龙持股148万股,比例0.74%[12]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2/3以上董事通过[16] - 董事会3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非货币财产出资需股东会决议[18]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6种情形除外[20][21][22]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32]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34]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或司法冻结股份需报告[37] 交易与担保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超50%需股东会审议[47][49] - 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46] - 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股东会审议[5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5] - 特定情形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5]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10日内董事会反馈[6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正副董事长[10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通知[112] - 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12]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22] - 特定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1] - 独立董事每年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评估[120] 利润分配 - 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3] - 无重大资金支出时,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10%,三年累计不少于30%[145]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比例有不同要求[146]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等[143]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55]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73]
傲农生物(603363) -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30 16:4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3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人[6]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4个专门委员会[7] 交易审议标准 - 2000万元以上或达特定标准之一的交易需董事会审议(部分除外)[1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 - 50%(不含50%)[15]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 50%(不含50%),且超1000万元[15]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10% - 50%(不含50%),且超1000万元[15]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 - 50%(不含50%),且超100万元[1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 50%(不含50%),且超1000万元[1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 - 50%(不含50%),且超100万元[15] 额度期限 - 委托理财、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16][18]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披露[20]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披露[20] 担保事项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8种担保事项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20] - 公司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还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通过或股东会批准[21] 财务资助事项审议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5种财务资助事项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2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上下半年度至少各召开1次定期会议[2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6种情形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32] 会议召集 - 董事长自接到召开临时会议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会议[34] 会议通知 - 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发书面通知[36] - 董事会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40]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特定收购股份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42] 委托出席 - 1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2名董事的委托,也不得委托已接受2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代为出席[46] 决议通过 - 董事会作出决议,一般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通过[54]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6] 提案审议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1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57]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58]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9] 表决方式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51] 结果通知 - 现场召开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统计结果,其他情况主持人要求董事会秘书在规定表决时限结束后下一工作日之前通知董事表决结果[52] 会议记录 - 董事会秘书应安排人员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包含会议届次、时间、地点等内容[54] 议事规则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依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61] - 议事规则与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悖时按后者执行并及时修订[61] - 议事规则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61] - 议事规则构成章程附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修改亦同[61] - 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解释[62]
傲农生物(603363) -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30 16:46
制度修订 - 公司修订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5月实施[1] 制度目的 - 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避免关联方占用资金[4] 资金占用类型 - 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非经营性含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3][4] 管理措施 - 财务管理中心定期检查,监察审计中心每季度内审[12] - 注册会计师审计年度财报时需专项审计并公告[12] 违规处理 - 关联方侵占资产,董事会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可诉讼[12] - 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公告[12]
傲农生物(603363) -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30 16:46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职责 - 负责对关联交易等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事前认可[5]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规则 - 行使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等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6]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事项需经专门会议审议并全体过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6] 专门会议召开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9] - 原则上应不迟于会前3日发通知[9] 表决与决议规则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投票[10] - 形成决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1] - 审议关联交易关联独立董事回避,非关联过半出席且过半通过[12]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2]
傲农生物(603363) -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30 16:46
子公司管理 - 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管理,确保规范运作[3] - 子公司总经理离任进行离任审计[7] 财务报告 - 子公司每月交月度、季度财务报表[9] - 会计年度结束后一月内交年报等报告[9] 预算决算 - 公司将子公司纳入预算、决算管理[10] 投资管理 - 子公司完善投资决策程序和制度[13] 信息披露 - 特定交易提交公司审议和披露[14] - 按公司制度执行信息披露[16] - 通报影响股价重大事项[16] 审计检查 - 公司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检查[20] 制度执行 - 制度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修订[22] - 修订需股东会审议通过[22]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22]
傲农生物(603363) -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30 16:46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3名及以上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6]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召集人1名,由董事长担任[7] 任期与职权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连选可连任[7]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2/3时,未达前暂停职权[7] 会议规则 - 经召集人或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方可召开[13] - 召开前3日发出通知[14] - 2/3以上(含2/3)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决定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20] 生效时间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
傲农生物(603363) -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5月修订)
2025-05-30 16:46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9]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与关联法人交易(除担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15]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除担保)超3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15] - 总经理可审批与关联法人低于300万元或300万 - 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除担保)[15][16] - 总经理可审批与关联自然人低于30万元的关联交易(除担保)[16] 特殊关联交易审议 - 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全体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无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全体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无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9] - 为持有低于5%股份股东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有关股东回避表决[24] 其他规定 - 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23] - 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6]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有政府定价等多种参考方式[30] - 关联交易定价方法有成本加成法等五种[31][32]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除担保)应及时披露[34]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除担保)应及时披露[34]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及时披露[34] - 按上交所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有关内容[34] - 关联交易谈判期间公司股价大幅波动,向交易所和证监会报告并公告[34] - 符合规定的关联交易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6] - 特定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披露[36] 办法相关 - 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需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会批准[36] - 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