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和实业(603500)
搜索文档
祥和实业(603500) -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4-30 00:47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6月13日14点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地点为公司三楼报告厅[3]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时间不同[3]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12项议案,分别经相关会议审议通过[6] 议案情况 - 特别决议议案为议案9、10、11[7]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5、6、7[7] 其他信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9日,A股代码603500,简称祥和实业[11]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地点为董事会办公室[11][12] - 公司联系地址、邮编、联系人及电话传真等信息[13] - 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14]
祥和实业(603500) -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30 00:46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5-022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世岳先生主持, 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 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一季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 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 ...
祥和实业(603500) -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30 00:45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5-021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因退休而 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4,2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公告(2025-023)。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提出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 ...
祥和实业(603500) -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5-04-30 00:45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5-024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10/31 | | --- |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 个月 | | 预计回购金额 | 5,000万元~10,000万元 | | 回购价格上限 | 8.90元/股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实际回购股数 | 896.2847万股 | |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2.61% | | 实际回购金额 | 6,326.53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6.66元/股~7.98元/股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三、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原因和决策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自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祥和实业(603500) -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4-30 00:44
限制性股票授予与解除限售 - 2023年1月12日首次授予89人284.50万股[6] - 2023年9月18日预留授予64人68.3060万股[7] - 2024年3月27日首次授予部分88人解除限售113.2万股[8] - 2024年8月21日预留授予部分64人解除限售38.2514万股[9]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2023年4 - 6月回购注销1.5万股[6][7] - 2025年4月决定回购注销198.0193万股和4200股[1][2][10] 回购价格 - 2022年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4.45元/股[1][14] - 2022年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4.18元/股[10] 股份变动 - 回购前有限售股295.097万股,变动后294.677万股[15] - 回购前股份合计34374.7286万股,变动后34374.3086万股[15] 其他 - 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对财务经营无实质影响[14][16] - 监事会同意,律师认为需履行披露和减资登记[18][19]
祥和实业(603500) - 2025 Q1 - 季度财报
2025-04-30 00:4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189,340,075.8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33%[3]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449,543.2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2.87%[3]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645,215.8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9.01%[3]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11元/股,较上年同期增长120.00%[4] - 本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59%,较上年同期增加1.69个百分点[4] - 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189,340,075.85元,较2024年第一季度的156,049,009.15元增长约21.33%[18] - 2025年第一季度净利润36,152,625.10元,较2024年第一季度的20,448,359.07元增长约76.80%[19] - 2025年基本每股收益0.11元/股,较2024年的0.05元/股增长约120%[19] - 2025年稀释每股收益0.11元/股,较2024年的0.05元/股增长约120%[19] - 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02,897,623.24元,2024年同期为69,684,690.84元[29] - 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利润为42,422,572.26元,2024年同期为16,291,364.99元[29] - 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为42,406,767.49元,2024年同期为16,266,364.99元[29] - 2025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36,105,702.30元,2024年同期为14,062,367.86元[29]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成本154,312,270.33元,较2024年第一季度的135,215,728.10元增长约14.12%[18] 其他财务数据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1,561,396,527.88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82%[4]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991,657,335.61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69%[4] - 2025年3月31日货币资金386,708,977.54元,2024年12月31日为392,600,461.93元[14] - 2025年3月31日应收账款429,018,994.74元,2024年12月31日为375,169,330.80元[14] - 2025年3月31日其他应收款6,115,219.10元,2024年12月31日为487,647.18元[15] - 2025年3月31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99,804,410.96元,2024年12月31日为88,880,000.00元[15] - 2025年3月31日短期借款190,744,952.44元,2024年12月31日为130,675,982.81元[15] - 2025年3月31日资产总计1,561,396,527.88元,2024年12月31日为1,489,650,446.67元[15] - 2025年流动负债合计455,156,252.89元,较之前的389,283,616.55元增长约17.02%[16] - 2025年非流动负债合计71,622,308.75元,较之前的71,727,818.32元减少约0.15%[16] - 2025年负债合计526,778,561.64元,较之前的461,011,434.87元增长约14.27%[16] - 2025年所有者权益合计1,034,617,966.24元,较之前的1,028,639,011.80元增长约0.58%[17] - 2025年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561,396,527.88元,较之前的1,489,650,446.67元增长约4.82%[17]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流动资产合计638,111,313.23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619,540,171.30元增长约3.00%[23]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非流动资产合计607,396,478.54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586,697,519.47元增长约3.53%[24]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负债合计279,582,303.04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247,750,518.19元增长约12.85%[25]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965,925,488.73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958,487,172.58元增长约0.78%[25]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中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2,234,048.51元,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6,503.93元,所得税影响额383,278.47元,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62,946.56元,合计1,804,327.41元[7][8]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4,455户[9] - 汤友钱持股89,919,652股,占比26.16%;汤娇持股25,091,497股,占比7.30%;汤文鸣和汤啸均持股22,636,026股,占比6.59%;汤秋娟持股8,960,335股,占比2.61%等[10] -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7,494,447股,占总股本2.18%[10] 股份回购 -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高于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8.90元/股[12] - 截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回购7,494,447股,占比2.18%,支付总金额53,331,444.02元[13] 现金流量 -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454,368.2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1.95%[3] - 2025年第一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57,348,669.37元,较2024年第一季度的107,941,207.27元增长约45.77%[20] - 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66,827,088.38元,2024年第一季度为111,736,625.50元,同比增长约49.29%[20] - 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47,372,720.13元,2024年第一季度为143,137,571.47元,同比增长约2.96%[20] - 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454,368.25元,2024年第一季度为 - 31,400,945.97元,同比增长约162.08%[20] - 2025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8,855.70元,2024年第一季度为34,345,735.62元,同比下降约99.74%[21] - 2025年第一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557,076.01元,2024年第一季度为6,410,755.61元,同比增长约470.24%[21] - 2025年第一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69,515,593.82元,2024年同期为40,409,197.63元[30] - 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849,410.89元,2024年同期为 - 26,120,298.42元[30] - 2025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61,493,885.58元,2024年同期为 - 14,772,080.00元[30] - 2025年第一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334,839.00元[30][32] - 2025年第一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 11,195,027.91元,2024年同期为 - 40,803,946.62元[32] - 2025年第一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85,197,618.05元,2024年同期为207,836,479.57元[32]
祥和实业(603500) - 国浩律所(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5-04-30 00:39
限制性股票授予 - 2023年1月12日首次授予89人284.50万股[12] - 2023年9月18日预留授予64人68.3060万股[15]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 2024年3月27日为88人解除限售1,132,000股[15] - 2024年8月21日为64人解除限售382,514股[16]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2023年4月决定回购注销15,000股,6月完成[13] - 2025年4月决定回购注销1,980,193股[17] - 2025年4月28日决定回购注销4,200股[18] 回购价格 - 2022年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分别调为4.45元/股、4.18元/股[17] - 2022年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4.45元/股加利息[20] 其他 - 用自有资金支付回购资金[20] - 回购注销获批准授权,需披露信息及办手续[22]
祥和实业(603500) -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30 00:36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授权管理 工作,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及《浙江天 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是指: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对董事长、总 经理的授权以及公司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必要的授权。 第三条 授权管理的原则是,在保证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提高 工作效率,使公司经营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有权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议。 第五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在对重大事项做出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第六条 本管理制度的交易事项是指: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 对子公司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提供担保(含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租入或租出 ...
祥和实业(603500) -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4月修订)
2025-04-30 00:36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交易由董事会批准[18] - 公司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由董事会批准[18] - 公司与关联法人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交易,或与关联自然人300万元以上交易由股东会批准[19] 关联担保审议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特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22]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交易需及时披露[24] - 公司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需及时披露[25]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需提交相关文件[27] - 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披露规定[30] - 关联交易超出预计或条件变化需重新预计并履行程序[31] 免予表决披露 - 公司九类关联交易可免予表决和披露[31] 子公司交易规定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参股公司按比例适用标准[32] 文件保管与解释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不少于十年[34]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6] 办法生效修订 - 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自决议通过生效[36]
祥和实业(603500) -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4月修订)
2025-04-30 00:36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公司需重新论证可行性并披露情况[10]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募投项目[10] 资金置换与管理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11]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长于授权使用期限且不超12个月[13] -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12个月[14] 协议签订与终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在两周内签新协议并公告[7] 资金补充与公告 -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4] 超募资金使用限制 - 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金额不得超超募资金总额30%[15] 节余资金披露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6]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17]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7] 资金检查与报告 - 公司内审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3]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公告[24]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披露[24]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5] - 公司至少每半年度接受一次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现场调查[25]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5] 办法适用与责任 - 募投项目通过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适用本办法[28] - 相关责任人违反本办法致公司损失应承担法律责任[28] 定义与执行 - “以上”“达到”含本数,“低于”“超过”不含本数[28] - “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2个交易日内[28] -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8] - 本办法与日后规定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并修订[28]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8]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