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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斯康达(60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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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斯康达:2024年报净利润-1.22亿 同比增长39.6%
同花顺财报· 2025-04-25 23:09
财务表现分析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28元,较2023年的-0.47元改善40.43%,但仍低于2022年的0.19元 [1] - 2024年每股净资产3.77元,同比下降5.99%,连续两年下滑 [1] - 每股未分配利润0.53元,同比大幅下降35.37% [1] - 营业收入13.82亿元,同比下降15.01%,连续两年下滑 [1] - 净利润-1.22亿元,同比减亏39.6%,但较2022年盈利0.8亿元仍有差距 [1] - 净资产收益率-7.28%,较2023年的-10.99%改善33.76% [1] 股东结构变化 - 前十大流通股东合计持股2.11亿股,占流通股49.69%,较上期增加284.45万股 [1] - 秦皇岛宏兴钢铁集团新进持股908.41万股(2.14%),摩根士丹利国际新进持股388.63万股(0.91%) [2] - 张荣华(0.95%)、王成华(0.90%)、刘丽丽(0.89%)、杜沛恩(0.68%)退出前十大股东 [2] - 李月杰、任建宏、朱春城、高磊各持股3869.33万股(9.11%)保持不变 [2] - 王剑铭持股3061.82万股(7.21%)保持不变 [2]
瑞斯康达(603803)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5 22:40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法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4]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等情形,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6][7]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在5日内发通知[6][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1]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1] 股权与投票相关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 董事会换届改选或增补董事时,特定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13]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3]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应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4]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有时间限制[18] - 股东超规定比例买入股份,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5] - 公司相关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5] 股东会决议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6]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6]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7] - 与关联方交易超一定金额,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30] - 非经特别决议批准,不与特定人订立管理合同[31] 其他规定 - 股东会选举董事不足规定人数,下次选举直至选足[33]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35] - 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5]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7]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等[41]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实施[43] - 规则修改由股东会决定,授权董事会拟订草案[43]
瑞斯康达(60380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5 22:40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或以上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委员占比超1/2[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担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9]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会计师事务所单独沟通会议[10]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年度计划、督促实施等[14] - 审核财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等[11] - 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包括制度设计、审阅报告等[11] 审计委员会运作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按需召开临时会议[18]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向董事会提出的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公司披露要求 - 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专业背景、5年内从业经历及人员变动情况[23] - 披露年报时在信息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3] - 履职重大问题触及披露标准时及时披露及整改情况[23] - 意见未被董事会采纳时披露并说明理由[23] - 按规定披露审计委员会就重大事项出具的专项意见[23] 其他 - 公司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审计委员会审议并提交董事会[13] -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未反馈可自行召集主持[13]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5]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8]
瑞斯康达(603803) - 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国华)
2025-04-25 22:40
会议情况 - 2024年公司召开董事会6次,独立董事全部亲自出席[4] -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独立董事均出席并主持[4] - 2024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独立董事出席[4] - 2024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2次,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等事项[5] - 2024年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全部出席[3] 财务相关 -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安徽瑞斯康达银行授信事宜提供担保,截至期末无逾期对外担保[11] -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无相互占用资金情况[11] - 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决策程序合规[12] - 公司对2023年末存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4] - 公司将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由“先进先出法”变更为“移动加权平均法”,采用未来适用法,不追溯调整[15] - 2023年度母公司及合并报表净利润为负数,不具备现金分红和转增股本条件[17] 其他事项 - 公司拟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符合规定[18] - 因部分被激励对象离职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需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18]
瑞斯康达(603803) - 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5 22:40
融资审批 - 年度累计融资额低于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20%,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5][6] - 年度累计融资额在20%以上(含)且低于50%,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报董事会审批[6] - 年度累计融资额在50%以上(含),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6]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2]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2] - 按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股东会审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12] 合同管理 - 融资或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7日内报送财务部登记备案[15] - 已获批准事项30日内未签合同,超时限再办理视为新事项,须重新审批[15] 资金使用与风险管理 - 融资资金按合同用途使用,变更需申请并履行批准程序[16] - 财务部预计到期不能归还贷款应了解原因并制定应急方案[16] - 融资展期财务部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说明原因及还款期限[16] - 财务部应加强担保债务风险管理,督促被担保人及时还款[16] - 被担保人偿债能力变化应及时汇报并制定应急方案[16] 追偿与资料管理 - 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应及时向被担保人追偿[19] - 融资及担保事项资料送交董事会秘书[20] 信息披露与责任 - 融资及担保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由董事会秘书负责[20] - 董事对违规或失当融资、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2] 子公司规定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比照本办法执行,决议后通知公司披露信息[24]
瑞斯康达(603803) - 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文军)
2025-04-25 22:40
公司治理 - 2024年召开董事会6次,独立董事全出席[5] - 提名、审计等委员会召开多次会议[5] - 2024年独立董事对议案均投赞成票[6] 经营合规 - 2024年对部分子公司及联营企业实地调研[10] - 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无逾期违规担保[13] - 与关联方无相互占用资金情况[13] 财务相关 - 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14][15] - 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16] - 发出存货计价方法变更[16] 分红与内控 - 2023年度净利润为负,不具备分红转增条件[19] - 出具并披露内控评价及审计报告[19]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将提升履职能力促发展[22]
瑞斯康达(60380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5 22:40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5] 战略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主要职责是研究战略等提建议[8] - 决策前期准备由战略部负责[13] 会议相关规定 - 不定期开会,过半数委员出席可召开[15]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表决通过[17] - 会议记录完整真实,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20] 实施细则说明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4]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5]
瑞斯康达(603803) -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5 22:40
信息披露制度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由董事会建立,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11] - 常规信息披露工作由证券部统一管理,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11] 披露要求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告知董事会并配合披露[13] - 信息应在规定时间、指定媒体公布并送达监管部门备案[4]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等[6] - 信息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内幕信息披露前不得泄露[6] - 公司通过特定形式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6] - 董事、高管应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6] - 信息披露文件应采用中文文本,中外文歧义时以中文为准[9] - 自愿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冲突误导[8] 报告编制与披露 - 证券部需在重大事件发生2个工作日内安排公告,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备案[19] - 应于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编制完成中期报告[21] - 应于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21] - 应于季度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完成季度报告[22] - 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应记载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等内容[22] - 董事、高管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25]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5]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6] - 中期报告特定情形时财务会计报告应审计[26] 重大事项披露 - 任一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9] - 重大事项由证券部判断披露级别与决策程序[30] - 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时及时披露重大事项[31] - 重大事件难保密等应披露现状和风险因素[32] - 已披露重大事件有进展变化应及时披露[32] - 预计筹划重大事件难保密或已泄露应申请停牌并每周公告进展[32] - 发生市场传闻或股价异常波动应申请停牌核实重大事件[33] 责任追究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依法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33] - 各部门未按规定配合或报告将处分责任人并保留追责权利[36] - 董高应对信息披露负责,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务报告负主要责任[36]
瑞斯康达(603803)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5 22:40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聘任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5]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5] - 独立董事候选人近36个月内不得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8] - 独立董事候选人近36个月内不得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8]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9]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1]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6]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4]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5]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应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委员会构成与会议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召开临时会议[22]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2] 职权行使与决策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部分事项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19] - 部分事项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应在决议中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3][27] 公司协助与支持 - 公司证券部及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28] - 公司应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8] - 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30]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0]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0]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相关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向相关部门报告[30][31] - 独立董事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31] - 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1]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1]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31] 候选人提名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0]
瑞斯康达(603803) - 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仲为国)
2025-04-25 22:40
业绩情况 - 2023年度母公司及合并报表净利润为负,不具备现金分红和转增股本条件[9] 公司治理 - 2024年召开董事会6次,独立董事仲为国全出席[4] - 2024年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仲为国全出席[3] 激励与考核 - 因部分被激励对象离职及业绩考核未达标,回购注销2022年部分限制性股票[11] 规划审议 - 战略委员会通过未来三年(2024 - 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