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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业股份(603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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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业股份(603948) -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2025-11-18 16:16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可按规定暂缓或豁免披露[4][6] - 暂缓、豁免披露原因消除应及时披露信息[7] 组织协调与审批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9] - 申请信息暂缓、豁免披露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9] 其他规定 -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咨询业务在收盘后非交易时段进行[10] - 经决定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保存期限为十年[10] - 特定情形下已办理信息应及时披露[12] - 公司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3]
建业股份(603948) -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8 16:16
人员任职规定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7] - 特定犯罪执行期满未逾5年、缓刑期满未逾2年不得任职[6] - 破产清算相关未逾3年、违法吊销执照相关未逾3年不得任职[6] 人员任期与职责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9]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多项生产经营管理职权[10] - 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协助工作并在授权范围内履职[14] 会议相关规定 - 总经理办公会定期会议每月召开一次[22] - 特定情形总经理应两工作日内召开临时会议[22] - 决定召开办公会,公司办公室会前一天发通知[23] - 会议通知应说明会议名称等信息[24] - 会议由总经理主持,特殊情况可指定副总经理主持[24] - 会议充分讨论后由总经理做决定[24] - 会议纪要内容包括多项信息[26] - 会议记录由公司办公室保存至少五年[28] 绩效与薪酬 - 总经理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负责组织考核[29] - 总经理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29] 其他规定 - 总经理离任时必须进行离任审计[30] -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3]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4]
建业股份(603948) -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8 16:16
内部控制原则与要素 -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全面性等原则[5][7] - 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要素包括内部环境等[8] 公司治理与内控职责 - 股东会是权力机构,董事会行使经营决策权等[12] -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9][12] - 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职能工作[11][13] 风险识别与应对 - 公司识别内部风险关注人力资源等因素[17] - 公司识别外部风险关注经济等因素[18] - 公司采用定性与定量结合方法分析排序风险[18] - 公司运用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内[20] 管理制度 - 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32] - 公司建立运营情况分析制度[33] - 公司建立绩效考评制度[23]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制定控制政策及程序[25] -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6]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6] 信息沟通与监督 - 公司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30] - 公司审计部负责组织内部控制监督检查[34] - 公司每年选聘外部审计机构审计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36] 应急机制 - 公司建立重大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36]
建业股份(603948) -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8 16:16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制定制度加强与投资者信息沟通,保护权益[2]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等原则[3] - 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财经媒体等[5] 沟通管理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7]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网络平台交流等[7]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0] - 证券事务部履行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职责[11] - 各部门及子公司协助证券事务部工作[11] 其他 - 可聘请专业投资者关系管理顾问[1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6]
建业股份(603948) -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丁成荣)
2025-11-18 16:15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丁成荣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培训材料[1] - 无直接或间接持股等影响独立性情形[2][3] - 无不良记录且兼任公司数量合规[3][4] 审查情况 - 被提名人通过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5] - 提名人确认其符合任职资格要求[5]
建业股份(603948) -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范宏)
2025-11-18 16:15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提名人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范宏为浙江建 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 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 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 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 ...
建业股份(603948) -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鲍宗客)
2025-11-18 16:15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鲍宗客,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 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 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 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 规章的要求: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
建业股份(603948) -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11-18 16:15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根据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 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监事会相关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 事会取消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随之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 监事的规定亦不再适用。另根据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一名职工董事。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 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除上述修订条款 ...
建业股份(603948) -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丁成荣)
2025-11-18 16:15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1] - 特定股份持有及关联人员不具独立性[2] - 近12个月有特定情形人员不具独立性[3] - 近36个月受处罚人员无任职资格[3]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3]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3] 候选人情况 - 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5] - 承诺任职后不符资格将辞去职务[5]
建业股份(603948) -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范宏)
2025-11-18 16:15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 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 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本人范宏,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提名为浙江建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