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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丰股份:迎丰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4 16:28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 1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2022 年修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股东大会。公司 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 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 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 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 开。 公司召 ...
迎丰股份: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4-04-24 16:28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迎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迎丰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 机构,负责迎丰股份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 迎丰股份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审慎核 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 | | | | | 单位:万元 | | --- | --- | --- | --- | --- | --- |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 2023 年度预计金额 | 2023 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 | 购买产品、商品 | 绍兴柯桥浙昊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 | 1,400.00 | | 1,063.49 | | | 绍兴亚仑工业品销售有限公司 | | 1,000.00 | | 1, ...
迎丰股份: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4-04-24 16:28
上市情况 - 公司2021年1月20日发行8000万股A股,每股4.82元,募资38560万元[1][6] - 扣除费用后实际募资净额32699.15万元[1] - 2021年1月29日上市,注册资本44000万元[6] 保荐情况 - 保荐机构尽职推荐协调编制文件,督导阶段关注多方面制度执行[7][9] - 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信息披露和资金使用合规[12][14][16]
迎丰股份: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2024-04-24 16:28
检查情况 - 国元证券2024年4月22 - 23日对迎丰股份2023年1月至检查期间情况现场检查[1][2] - 检查未发现需向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事项[7] 公司状况 - 公司治理、内控、三会程序合规,公告披露完整[3] - 检查期内资产完整,无关联方违规占资,募投合规[4] - 关联交易等决策规范,经营模式和环境无重大变化[5] 建议 -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履行信披义务,合规使用募集资金[6]
迎丰股份:迎丰股份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4 16:27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二章 规定的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 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 信息通过OA系统向主管领导、证券部、内审部和财务部进行报告的制度。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内 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和子、分公司以及有关人员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和子、分公司以及有关人员。 第五条 本制度 ...
迎丰股份:迎丰股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4 16:27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2024 年 4 月 1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及其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迎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浙 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及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语言浅白、易 于理解,不得含有宣传、广告、恭维、诋毁等性质的 ...
迎丰股份:迎丰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4 16:27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4年4月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及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证券上市地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超募 ...
迎丰股份:迎丰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4 16:27
报告与会议时间 - 公司2024年04月25日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3] - 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于2024年05月08日13:00 - 14:00举行[3] 提问与参与 - 投资者可在2024年04月26日至05月07日16:00前提问及预征集提问[3][6] - 投资者可在2024年05月08日13:00 - 14:00在线参与说明会[6] 会议信息 - 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召开[4][5] - 参加人员有董事长等相关人员[6] 联系方式 - 联系部门为证券部,电话0575 - 89966200,邮箱YF_yinran@126.com[7] 会后查看 - 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情况及内容[7]
迎丰股份:迎丰股份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4 16:27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54,676.65万元,印染、印花加工业务收入占比98.74%[6] - 本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2.86%,营业成本同比增长4.56%[23] - 本期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均扭亏为盈[23] - 本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为0.08元,上年同期为 - 0.11元[21] - 本期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42.30%,销售费用同比下降11.87%,管理费用同比增长3.65%[23] 用户数据 - 未提及相关内容 未来展望 - 未提及相关内容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本期研发支出合计66,157,018.67元,上年同期60,770,041.59元[200]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3年1月公司购买布泰纺织公司100%股权并纳入合并范围,8月吸收合并并完成工商注销[199] - 公司以现金收购及承接债务方式取得布泰纺织公司100%股权,出资额232,689,970.06元[200] 其他新策略 - 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自2023年起提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126][127] 财务数据 - 期末流动资产较上年年末减少约43.51%,流动负债较上年年末减少约18.32%[19] - 期末非流动负债较上年年末增加约74.39%,负债合计较上年年末减少约11.69%[19] - 期末所有者权益较上年年末增加约3.37%,货币资金较上年年末减少约64.16%[19] - 期末应收账款较上年年末增加约17.06%,固定资产较上年年末减少约3.70%[19] - 期末长期借款较上年年末增加约740.11%,股本与上年年末数持平[19] - 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5.50亿元,上年同期为13.80亿元[25] - 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54亿元,上年同期为1.71亿元[25] - 本期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 2.36亿元,上年同期为 - 1.80亿元[25] - 本期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 3.40亿元,上年同期为1.75亿元[25] - 期末货币资金合计170,137,170.84元,期初为450,294,757.62元[131] - 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10,519,357.71元,坏账准备9,161,580.47元,计提比例8.29%[133] - 期末应收款项融资(银行承兑汇票)成本7,788,605.46元,期初为5,016,109.62元[137][139] - 期末存货账面余额72,535,169.73元,跌价准备3,010,226.49元,账面价值69,524,943.24元[145] - 长期股权投资对联营企业投资期末账面余额1,501,892.21元,本期追加投资1,500,000.00元[15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数为376,746.27元,本期增加系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布泰纺织公司转入[151][152] - 固定资产期末账面价值为1,343,364,486.28元,期初账面价值为1,394,814,782.92元[154] - 在建工程期末合计账面价值为21,233,093.10元,期初为19,399,678.27元[156] - 1.31亿米高档面料智能化绿色印染项目配套项目预算46,000.00万元,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85.36%,进度90.00%[157] - 无形资产期末账面价值合计424,801,160.91元,期初为103,179,925.47元[160] - 短期借款期末合计为443469543.00元,期初为598336605.11元[168] - 应付账款期末合计为156560487.20元,期初为185352407.69元[169] -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合计为81754364.08元,期初为74071263.72元[169] - 应交税费期末合计为25716638.88元,期初为17967845.57元[172] - 其他应付款期末合计为68293238.71元,期初为36169001.16元[17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合计为10107250.85元,期初为61126074.46元[174] - 长期借款期末合计为75667978.48元,期初为9006875.00元[174] - 未分配利润期末为349286864.02元,调整后期初为317994891.50元,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7190957.76元[176] - 主营业务收入本期为15.28亿元,上年同期为13.54亿元;其他业务收入本期为1918.91万元,上年同期为1570.51万元[178] -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本期为15.46亿元,上年同期为13.70亿元[178] - 城市维护建设税本期为604.90万元,上年同期为359.70万元;教育费附加本期为275.18万元,上年同期为215.82万元[180] - 销售费用本期为3744.18万元,上年同期为4248.48万元;管理费用本期为8093.05万元,上年同期为5832.81万元[182] - 研发费用本期为6615.70万元,上年同期为6077.00万元;财务费用本期为1996.96万元,上年同期为2201.79万元[183] - 其他收益本期为2807.24万元,上年同期为2212.68万元;投资收益本期为2011.38元,上年同期为39.94万元[183] - 信用减值损失本期为 - 131.88万元,上年同期为 - 78.74万元;资产减值损失本期为 - 84.26万元,上年同期为 - 22.10万元[184] - 资产处置收益本期为104.56万元,上年同期为87.70元;营业外收入本期为18.97万元,上年同期为243.57万元[185][186] - 营业外支出本期为111.17万元,上年同期为48.64万元;所得税费用本期为 - 162.56万元,上年同期为 - 1606.25万元[185][186] - 利润总额本期为3332.71万元,上年同期为 - 6431.09万元[18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本期小计124,658,444.09元,上年同期为128,898,863.81元[188]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合计204,954,046.36元,上年同期为193,482,136.57元[18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合计207,697,909.20元,上年同期为192,102,848.85元[188] - 净利润本期为34,952,714.37元,上年同期为 - 48,248,356.67元[18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354,077,919.48元,上年同期为170,600,200.82元[19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为 - 222,082,120.88元,上年同期为165,715,494.36元[190] - 筹资活动相关负债本期小计期初数668,469,554.57元,期末数529,244,772.33元[192] -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金额本期为189,952,449.39元,上年同期为199,257,086.63元[192] - 租赁收入本期为337,029.27元,上年同期为39,047.61元[194]
迎丰股份:迎丰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4 16:27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年4月 1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履职指引(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 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制度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的规定,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