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新材(60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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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新材: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9 18:55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人为公司监事会主席杨翔 先生,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表决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1 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 况,不存 ...
四方新材: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
2024-10-18 17:06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9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 事 会 2024 年 10 月 19 日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49)。 2024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15,000 万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本次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 知了公司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 ...
四方新材:关于《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复
2024-10-16 19:09
的询证函》的回复 致: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作为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方新 材")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现将《关于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回复和声明如下: 2024年10月16日 (以下无正文,为《关于<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复》之签字页 ) 李德志 1875 张理兰 1、截至 2024年10月16日,除已披露事项外,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 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 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 事项: 2、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 特此回复 ...
四方新材: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10-16 19:09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8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方新材")股票价 格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10 月 15 日和 10 月 16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 股票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询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10 月 15 日和 10 月 16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 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 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股票于 10 月 14 日、10 月 ...
四方新材: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10-16 19:09
担保情况 - 为砼磊高新提供担保最高债权额4050万元[2][3] - 实际担保余额40550万元(含本次)[2] -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期间至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三年[8] 财务数据 - 2023年砼磊高新营收66126.96万元,净利润873.52万元[6] - 2024年1 - 9月营收28036.44万元,净利润29.18万元[6] 其他 - 砼磊高新注册资本2500万元,公司持股65%[5] - 本次担保在年度额度内,符合公司战略[10]
四方新材: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产量快报
2024-10-15 16:44
产量数据 - 2024年Q3商品混凝土产量95.65万立方米,较2023年降32.07%[2] - 2024年前三季度商品混凝土产量300.14万立方米,较2023年降27.54%[2] - 2024年Q3湿拌砂浆产量1.78万立方米,较2023年降54.01%[2] - 2024年前三季度湿拌砂浆产量6.41万立方米,较2023年降31.74%[2] - 2024年Q3沥青混凝土产量3.43万吨,较2023年增117.09%[2] - 2024年前三季度沥青混凝土产量5.91万吨,较2023年降40.78%[2] - 2024年Q3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产量0.5万立方米,较2023年降37.5%[2] - 2024年前三季度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产量1.57万立方米,较2023年增11.35%[2]
四方新材: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4-10-15 16:44
诉讼仲裁情况 - 2023年5月24日至2024年1月31日累计诉讼、仲裁53个,涉及本金231,219,014.95元,占净资产10.50%[2][8] - 2024年1月31日至10月10日新增诉讼、仲裁70个,涉及本金222,006,756.15元[13] 单个仲裁案件 - 本次仲裁涉案金额12,916,902.49元,被申请人付货款及损失,仲裁费其承担[5][6] - 2021 - 2023年供应货款31,281,042.72元,未付12,524,834.18元[5] 执行情况 - 2024年10月11日申请强制执行,请求金额13,111,518.28元[7] 不同阶段金额 - 买卖合同纠纷一审33,178,128.95元,二审32,799,753.20元,生效39,247,295.03元[9] - 票据纠纷判决生效金额700,000.00元[9] - 已结案件小计125,293,837.77元[9] 资金损失及利息 - 被申请人以12,524,834.18元为基数付资金占用损失[6] - 申请强制执行加倍付迟延履行债务利息[7]
四方新材: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2024-10-14 16:03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4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涉案金额:本次诉讼案件的本金金额为 305.12 万元;自前次累计诉讼、 仲裁事项截止日 2024 年 1 月 31 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重庆四方新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增其他诉讼、仲裁的数量为 70 个,涉及本金 金额为 222,006,756.15 元(含本次诉讼)。 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本次披露的诉讼案件处于立案受理阶段,尚未开庭 审理或裁决,并且本次公告中所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存在尚未审理、调解、判决 和执行等情况,目前暂无法判断相关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 体影响情况。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披露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鑫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新材") 因买卖合同纠纷事 ...
四方新材: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4-09-19 19:42
股份情况 - 董事杨勇持有公司股份462,000股,约占总股本0.27%[2] - 杨勇IPO前取得股份330,000股,其他方式取得132,000股[4] 减持计划 - 杨勇计划减持不超115,500股,不超所持股份25%,占总股本不超0.07%[2][4] - 减持期间为2024年10月18日至2025年1月17日[4] 减持限制 - 杨勇承诺上市12个月内不转让,任职每年转让不超25%,离职6个月内不转让[6] -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6] 其他说明 - 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数量和价格不确定[9] - 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10]
四方新材: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2024-09-19 19:42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于2022年5月8日以24000万元收购鑫科新材78%股权[2] 业绩总结 - 2022年4月30日鑫科新材应收账款余额209464493.86元[4] - 2024年5月11日已收回149595213.30元,余额37958879.79元[4] 其他新策略 - 签署《补充协议》确保鑫科新材应收账款有效收回[7] - 采取积极措施避免应收账款无法收回[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