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新材(60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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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新材(605122)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20:43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治理 结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 |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四)不属于《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的情形。 1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 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职责。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 人士。审计委员会过半数成员不得 ...
四方新材(605122)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20:43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 |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 的合法利益,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在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应当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和公司章程等,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并严格履行其作出的各项承诺。董事 对公司负有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一条所列的忠实 ...
四方新材: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20:18
董事会决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 - 通过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 批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 - 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资产减值风险进行综合判断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4] - 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 通过制定及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董事会换届选举 - 提名李德志、谢涛、李海明、江洪波、张禹平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5] - 提名黄英君、张玉娟和龚暄杰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其中张玉娟为会计专业人士 [5] - 换届选举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股东大会安排 - 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
四方新材: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20:17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 实际表决监事3名 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半年度报告审议 -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认为报告编制程序合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1] 募集资金管理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确认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无违规使用情况 [2] - 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该举措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运营成本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 [2] 资产减值处理 - 审议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资产减值风险进行综合判断 该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并能真实反映财务状况 [2]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议案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取消监事会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
四方新材: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29 20:17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股东大会类型为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14点00分,召开地点为重庆市南岸区复兴街9号中讯时代25层多功能厅 [1]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3]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全天,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时间为9:15-15:00 [1] 会议审议事项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具体议案内容详见2025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 - 无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项,无需要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 [2][3] 投票规则与程序 - 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vote.sseinfo.com)进行网络投票,首次使用互联网投票平台需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4]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其表决权数量为全部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总和,且通过任一账户投票即视为全部账户投出同一意见 [5] - 同一表决权通过不同方式重复表决时,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5] -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时,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应选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可集中或分散投给候选人 [8][9] 会议出席对象与登记方式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9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股票代码605122)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5][6] - 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14日15:30前的工作日时间,登记地点为重庆市南岸区复兴街9号中讯时代25层 [6][7] - 股东需提供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需额外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6]
四方新材(605122)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8-29 20:15
业绩说明会信息 - 2025年09月08日13:00 - 14:00举行2025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 - 召开地点为上证路演中心[4] - 召开方式为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5] 参与人员 - 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德志等参加[5] 投资者参与 - 2025年09月08日13:00 - 14:00可在线参与[6] - 2025年09月01日至09月05日16:00前可预征集问题[2] 预征集方式 - 登录上证路演中心或发邮件至公司邮箱[2] 联系信息 - 联系人是公司证券部[7] - 联系电话023 - 66241528[7] - 联系邮箱security@cqsifang.com[7]
四方新材(605122)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5-08-29 20:15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090万股,每股42.88元,募资总额132499.20万元,净额123512.30万元[1] - 募投项目合计投资152165.48万元[4] 资金使用 - 截至报告日,未归还闲置募资49500万元[5] - 多次同意使用闲置募资补充流动资金[5][6][9] 项目投入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投项目累计投入50670.95万元,账户余额20436.42万元[8]
四方新材(605122)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8-29 20:15
董事会换届 - 2025年8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议案[1] - 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1名为职工董事,任期三年[2] - 将以累积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换届选举事宜[4] 董事信息 - 李德志1971年出生,有个体运输工作经历[8] - 谢涛1972年出生,曾在重庆金联陶瓷任销售经理[9] - 李海明1979年被聘为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10] - 张禹平1983年出生,曾在重庆四方混凝土任职[11] - 江洪波1977年出生,曾任重庆市公安局民警[12] - 黄英君1979年出生,任重庆大学教授[13] - 张玉娟1986年出生,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15]
四方新材(605122)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暨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9 20:1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9月29日由重庆四方混凝土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3] - 公司股份总数为17,235.4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4] 公司章程修订 - 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1] - 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包括删除监事会和监事章节等[2] 股份转让与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5]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6] - 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规定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请求相关主体向法院诉讼或自己直接诉讼[7][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8]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0] - 特定情形下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0] - 有关联关系董事对相关决议无表决权,董事会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0]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二名[23] - 审计委员会负责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4]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26]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26] 公司合并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27]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纸或系统公告[28]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不含)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需及时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53]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不含),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等[53] 信息披露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增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主体[59]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除外[59] 内部审计 - 公司审计监察部为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67] - 审计监察部负责人由董事长提名、任免,审计委员会参与考核[67]
四方新材(605122)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公告
2025-08-29 20:15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黄英君、张玉娟和龚暄杰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要求 - 被提名人不属于特定股份和股东关系的自然人及其亲属[2]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相关处罚和谴责批评[3][4]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不超3家[4]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不超六年[4] - 被提名人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7] 任职程序 -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10][15] - 需核实并确认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10][15] - 任职后若不符资格将辞去职务[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