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昀冢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11-29 18:36
监事会会议召开 - 监事会会议每六个月召开一次,特定情况十日内开临时会议[4] - 监事提议临时会议,主席3日内发通知[6] 会议通知与表决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通知[8] - 非现场会议监事24小时内交书面表决意见[12]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监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应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7] 资料保存与规则生效 - 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为十年[21] - 规则自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生效[24] 规则解释与修改 - 规则由监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25]
昀冢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1-29 18:34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和《苏 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日常机构 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视需要征求董事、总经理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若有关提案 内容涉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之具体职责,董事会办公室应将该等草案转交相关 专门委员会拟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亦可在其职责范围内直接提出定期会议的 提案。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1 (一) 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 1/3 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者 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 事项: 提案内容应当属 ...
昀冢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11-29 18:34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0] - 中期报告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0] - 季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0]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0]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3]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在此期间披露业绩快报[13]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提前泄露或因传闻致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13]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且投资者未知时,应立即披露[13]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被认定异常交易需及时了解并披露影响因素[20]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20] 审计与报告说明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7]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等多项职责[22] - 董事等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7]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等信息[28] - 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2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29] 关联信息报送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6] 保密要求 - 公司应与相关人员签署保密协议,约定对未公开信息严格保密[33]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承担保密责任[35][37] 内部审计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39] 资料保管 - 董事会秘书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42] 子公司信息披露 - 公司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参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43]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信息披露遵循制作、审核、报送、公告、归档等流程[39][40] 处罚与制度执行 - 公司对受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上交所公开谴责等的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1]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并报董事会审议[47]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47]
昀冢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3-11-29 18:34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 -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通过后办理修订手续,修订后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14] 证券交易与股东权益 - 公司董监高及5%以上股东股票等证券买卖收益有规定及例外情况[2]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规定,董事会应30日内执行,未执行股东可起诉[2][3] 股东大会规则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4]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4] - 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5]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7] - 公司分立等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8]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需单独计票并披露[8]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8] - 股东违规买入股份超部分36个月内无表决权[8]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8] - 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8]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9] - 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关联人员不得参加[9] 董事会规则 - 董事长应10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的情形包括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等[11]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通知期限为3日,紧急情况可豁免[11]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 - 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等事项[10] - 重大投资项目应组织专家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10] 公司运营 -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2] - 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12]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2] - 公司需在一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3]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须经董事会审议后股东大会2/3以上通过[13][1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4] -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刊登公告和信息[14]
昀冢科技: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2023-11-29 18:34
独立董事独立性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具独立性[2]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具独立性[2]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人员不能担任[3]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员不能担任[3]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 需取得交易所认可培训证明材料[4] 独立董事后续规定 - 任职后不符资格情形将辞去职务[5]
昀冢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9 18:34
证券代码:688260 证券简称:昀冢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方银霞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主席甘子英先生因为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监事的职务,为确保监事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方银霞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财 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方银霞女士的任职期限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新监事就任前,监事会 主席甘子英先生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 ...
昀冢科技: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3-11-29 18:34
人员提名 -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曹瑞武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独立性要求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无独立董事独立性[3]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无独立性[3] 不良记录条件 - 独立董事候选人近36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3] - 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4] 任职限制 -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三家[4]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4]
昀冢科技: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2023-11-29 18:34
人事变动 - 聘任陈艳为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1] - 提名曹瑞武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3][4] - 同意诸渊臻担任第二届审计委员会委员[6] 制度修订 - 审议通过修订多项工作细则和制度[7][8][9][10][11][12] - 审议通过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13][14] 薪酬与津贴 - 同意陈艳2023年薪酬方案[2] - 确定曹瑞武独立董事津贴标准[5]
昀冢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1-29 18:3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2] - 候选人需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工作经验[5] - 最近36个月内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处罚及交易所公开谴责等[5]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连续任职不超六年,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8]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监事会等可提候选人,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代行提名权[10] - 提名委员会审查被提名人资格并形成意见[12] - 最迟发布选举公告时提交候选人材料[12] - 六十日内完成独立董事补选[13] 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2]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8]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请解除职务[11]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及部分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18]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异议意见[24] - 持续关注决议执行,违规及时报告[26] - 特定情形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30] - 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4] 公司支持 - 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4] - 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畅通和资源获取[24]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可联名要求延期会议或审议[24] - 相关人员配合履职,不得阻碍隐瞒信息[24] - 履职遇阻碍可向相关部门报告[25]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5] 津贴与保险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7]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27]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解释和修改,审议通过后生效[27]
昀冢科技: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的公告
2023-11-29 18:34
证券代码:688260 证券简称:昀冢数科 公告编号:2022-029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辞职情况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 事朱瑛女士的辞职报告,朱瑛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第二届独立董事职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朱瑛女士的辞职申请自股东大会 补选新的独立董事任职后生效。公司董事会对朱瑛女士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所 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辞去独立 董事职务后,朱瑛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甘子英先生的辞职报告,甘子英先生因为个人原 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监事的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