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云科技(688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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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科技(688316)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31 00:00
财务数据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8,183.77万元,同比增长7.74%[4]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5,660.29万元,同比增长10.20%[4]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339.26万元[4]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743.13万元[4]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237.40万元[4,9] - 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57亿元,同比增长10.2%[18] - 2023年前三季度净亏损为1.24亿元,同比减亏40.9%[18] - 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237万元[21] - 2023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45万元[22] - 2023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为-12.27亿元[19] 研发投入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研发投入为1,903.09万元,同比下降38.68%[12]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研发投入为6,559.77万元,同比下降37.82%[12] - 2023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为6.56亿元,占营业收入25.6%[18] 财务状况 - 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货币资金为10.91亿元[15] - 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13.72亿元[15] - 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应收账款为9.39亿元[15] - 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短期借款为15.19亿元[16] - 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合同负债为4.99亿元[16] - 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2.62亿元[17] - 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资产总计为52.17亿元[17] - 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负债总计为29.52亿元[17] - 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实收资本为4.78亿元[17] - 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资本公积为118.98亿元[17] 每股指标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86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86元[11]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2.59元,稀释每股收益为-2.59元[11] - 2023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2.59元[19] 其他 - 公司2023年三季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2,618.30万元,较上年度末下降31.33%[12] - 2023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为68.82万元[19] - 2023年前三季度少数股东损益为-19.29万元[19] - 公司吸收投资收到现金10,313,412.20元[23] - 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现金158,300,000.00元[23] - 公司偿还债务支付现金136,666,666.68元[23] - 公司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现金3,075,511.53元[23] - 公司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650,712.95元[23] -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959,971.18元[23]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500,136.12元[23] - 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74,363,090.74元[23] - 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09,149,555.46元[23] - 公司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83,512,646.20元[23] - 2023年前三季度销售费用为6.33亿元,同比下降25.6%[18]
青云科技: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2023-10-20 20:50
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1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苏州工业园区蝴蝶天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苏州天翔")持有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917,792 股股份,占本次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 4.04%,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苏州天翔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届满的告知函》,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苏州天翔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623,62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31%。 注:上表"持股比例"按照本次减持计划披露时的公司总股本 47,462,175 股计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 ...
青云科技: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2023-10-20 20:46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嘉兴蓝驰帆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 兴蓝驰")、天津蓝驰新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蓝驰")分别持 有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978,683 股股份、1,037,917 股股份,分别占本次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 8.38%、2.19%。嘉兴蓝驰、 天津蓝驰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5,016,600 股股份,占本次减持计划披露 时公司总股本的 10.57%。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2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 | --- | --- | --- | --- | | 嘉兴蓝 ...
青云科技: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0-16 18:54
汉坤(证)字[2023]第 28874-2-O-2-5 号 北 日 关于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HANKUN 汉 坤 律 师 事 务 所 Han Kun Law Offices 中国北京市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 C1 座 9 层 100738 电话:(86 10) 8525 5500;传真:(86 10) 8525 5511 / 8525 5522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香港 · 海口 · 武汉 · 新加坡 www.hankunlaw.com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汉坤(证)字[20231第 28874-2-0-2-5 号 致: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青云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法律见证。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
青云科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0-16 18:54
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0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0 月 16 日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0 人,董事甘泉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 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汇亚大厦 25 层公司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3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3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20,891,410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20,891,410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 ...
青云科技: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10-10 17:36
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 年 10 月 1 / 6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 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 2023 |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 2023 | | --- | --- | --- | --- ...
青云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09-26 18:18
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8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 10 月 16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汇亚大厦 25 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0 月 16 日 至 2023 年 10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0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 ...
青云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2023-09-26 18:16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 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程玲莎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 业知识,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符合法律 法规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 ...
青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9-26 18:16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的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对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独立董 事候选人具有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认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
青云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程玲莎)
2023-09-26 18:16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程玲莎女士为北京青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 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 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 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