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四方光电(688665)
icon
搜索文档
四方光电(688665) - 2024年2月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3-14 17:36
车载传感器业务 - 公司车载传感器业务订单交付情况主要与主机厂车型的产销量有关[1] - 2023年公司累计发布6则项目定点公告,披露收到国内外多家客户项目定点通知书,项目定点总金额约为14.1亿元人民币[1] - 预计2024年和2025年车载传感器业务将会有较好的增长[1] 安全监控气体传感器业务 - 冷媒泄露监测传感器:国际市场已取得几家知名客户的项目定点,国内市场也有订单预期[2] - 可燃气体报警器:公司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增资希尔得,未来将协同发展该业务[2] - 电池热失控监测传感器:国际市场拓展较快,国内市场接受度还有待提高,公司已成为多家电池制造商和新能源汽车主机厂的供应商[2][3] 匈牙利四方发展规划 - 2024年匈牙利四方以车载传感器产品为主开始投产,后期将结合市场需求和产能情况分阶段规划发展[2] 希尔得投资收益 - 公司投资希尔得后,将与其在市场开拓、产品研发等领域展开合作,2024年及以后希尔得的投资收益将给公司净利润带来一定贡献[2] - 公司可能会适时对希尔得进行追加投资或协助其IPO[2] 智慧计量业务 - 公司智慧计量业务主要以超声波燃气表及其核心模块为主,销售模式以OEM/ODM为主[2] 整体经营情况 - 2023年公司整体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加1.07个百分点,各业务领域主要产品毛利率没有较大波动[2] - 民用空气品质传感器业务预计2024年将恢复增长趋势[3] - 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未来3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3]
四方光电: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3-05 18:1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四方光电"或"公司")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对四方光电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 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 月 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四方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 号)同意,公司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5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9.5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677.50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 6,004.88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5,672.62 万元。 截至 2021 年 ...
四方光电: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3-05 18:16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4-011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5 日召开了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 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 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6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保荐机构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 月 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四方 ...
四方光电: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05 18:16
全体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6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 效率。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6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4-010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方光电股 ...
公司深度报告:气体传感器龙头企业,车载及热失控打造成长潜力
信达证券· 2024-03-03 00:00
公司业绩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45.2亿元,同比增长13.8%[2] - 公司车载传感器业务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18.38%[4] - 公司医疗领域销售收入稳定,2023年前三季度同比增长178.06%[5] - 公司预计2023-2025年EPS分别为2.02/3.30/5.21元,对应PE分别为27.99/17.11/10.83倍[7] - 公司2024年预计营业总收入将达到100.8亿元,净利润为2.31亿元,毛利率为48.2%[9] 公司产品与技术 - 公司拥有多种气体传感技术平台,拥有140余项国内外专利[12] -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空气品质、环境监测、工业过程、安全监测、健康医疗、智慧计量等领域,出口至80多个国家和地区[12] - 公司产品矩阵涵盖多种气体传感器和气体分析仪器,应用领域广泛,包括空气净化家电、汽车制造、医疗健康、环保等领域[19] - 公司通过技术平台和产品组合优势,服务高价值客户群体,包括世界500强及国内外细分领域头部企业[19] 公司市场与战略 - 公司在车载领域有广阔的发展空间,车载传感器业务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18.38%[4] - 公司在环境监测及工业过程领域技术领先,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6] - 公司通过直接客户销售和贸易商销售模式,实施“大客户”与“国际化”战略,已在欧洲市场、亚洲市场建立良好声誉[20] - 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在2022年达到1.33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22.10%,主要客户包括智米科技、美的集团、莱克电气等知名品牌[21] 公司技术创新 - 公司创新设计了双光源热电堆红外气体传感器,实现了结构简化和应用领域拓宽[35] - 公司成功研发自动修正技术,提高了测量精度,具备自动温度补偿和良好的耐久性[37] - 公司在防止水分冷凝及灰尘沉积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研究,形成了粉尘传感器抗污技术[37] - 公司产品具有实时监测、智能调节等功能,提升了用户体验和节能效果[38]
四方光电(688665) - 2024年1月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2-27 15:36
投资者关系活动信息 - 活动类别包括特定对象调研、现场参观、网络会议 [1] - 2024 年 1 月 4 日至 30 日期间,与杭州富贤、高毅资产、浙商证券等多家单位开展活动 [1] - 会议地点包括网络会议和公司会议室 [2] -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有董事长熊友辉、副总经理王凤茹等 [2] 公司 2024 年工作重心 - 工作重心为研发、销售和人才队伍培养建设 [2] - 加大国内外市场开拓力度,壮大营销体系人才队伍 [2] - 升级改造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加强组织与团队能力建设 [2] 匈牙利公司建设规划 - 仍在办理境外投资备案、开户、税务及工厂选址等事宜 [2] - 2024 年为筹划建设阶段,预计四季度投产,初期交付车载传感器产品 [2][3] 投资并购方向 - 聚焦公司新产业上下游,寻找协同性好的并购标的,进行并购、整合、赋能 [3] 研发技术情况 - 依托多个中心形成多种核心气体传感技术平台,技术复用性好 [3] - 2021 - 2023 年 9 月 30 日研发投入占比分别为 7.99%、9.35%、10.70%,逐年提高 [3] 车载传感器情况 - 实际交付与项目定点差异与定点车型产销量有关 [3] - 车载项目定点定价考虑年降因素,采取降本增效举措维持毛利率 [3] - 截至 2024 年 1 月末,新能源汽车定点数量占比约 60% [3] 冷媒泄露监测传感器情况 - 国际已取得知名客户项目定点并有序交付,国内预计 2024 年批量交付北美出口市场空调厂商订单 [4] 与希尔得合作情况 - 增资后持有 34%股权,不在合并报表范围内,2024 年后按持股比例合并投资收益和利润 [4] - 未来在市场开拓、产品研发等领域合作 [4] 医疗健康传感器业务情况 - 2023 年受“新冠”二阳和消费升级影响,销售收入增长较好 [4] - 短期疫情刺激作用降低,长期家用呼吸机、制氧机渗透率有望提升,需求增加 [4] - 2024 年部分产品预计增长 [4] 超声波燃气表情况 - 较传统膜式燃气表有高可靠、高精度等优势,可改善供销差问题 [4][5] - 2024 年加快国际市场拓展,延续一带一路国家订单交付 [5] - 与希尔得合作推动国内市场拓展,实现客户资源共享 [5] 嘉善产业园情况 - 2023 年 5 月开业投产,初期投入大影响利润 [5] - 2024 年产能爬坡,效益将逐步显现 [5] 供应链管控措施 - 研发阶段设立研发战略采购部,优化控制成本 [5] - 生产阶段扩大零部件自产率,推进精益生产,提升效率和良率 [5]
四方光电: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2-23 18:32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4-008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2 月 2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产业园凤凰园三路 3 号公司会议室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王凤茹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1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1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48,872,011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48,872,011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 ...
四方光电: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2-23 18:32
会议安排 - 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议案[6] - 2月8日公告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7] - 2月23日15:00召开现场会议,董事长主持[8] 参会情况 - 现场8名股东代表48,529,554股,占比69.3279%[11] - 网络3名股东代表342,457股,占比0.4892%[11] - 合计11名股东代表48,872,011股,占比69.8172%[12] 议案审议 - 审议募投项目延期、修改章程等议案[15] -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等议案同意率100%[17] - 多项治理制度修订议案同意率99.9217%[18][19]
四方光电: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的公告
2024-02-07 19:08
募集资金 - 2021年1月公司公开发行1750万股,发行价29.53元/股,募资5.16775亿元,净额4.56792亿元[4] 项目投资进度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气体传感器与气体分析仪器产线建设项目投资进度96.72%,投入1.226326亿元[7]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建年产300万支超声波气体传感器与100万支配套仪器仪表生产项目投资进度70.28%,投入1.756992亿元[7]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智能气体传感器研发基地建设项目投资进度85.69%,投入4221.35万元[7]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营销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投资进度96.52%,投入71.31万元[7]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进度99.99%,投入2999.61万元[7] 项目调整 - 原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预留2354.22万元及专户利息用于原项目[5] - 1575.86万元变更用于新项目,35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 未来展望 - 2023年公司收到多家客户项目定点通知书,预计车载传感器业务规模将提高[12] 新项目 - 公司拟投入1575.86万元建设“气体传感器、控制器及部分核心部件扩产项目”[13] - 新项目预计2024年完成投资,达产时预计产值9000万元[14]
四方光电: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
2024-02-07 19:08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 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统称"股东 大会")。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