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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光电(688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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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1家营收利润双增长,环境监测及仪器上市企业2024年财报小盘点
仪器信息网· 2025-05-18 09:41
行业概况 - 环境监测市场在政策推动、技术进步和环保意识提升下持续扩容,碳监测、水生态监测、污染源监测等细分领域深化拓展 [3] - 行业竞争格局多元化,高端市场由技术领先的大型企业主导,中低端市场竞争激烈且存在产品同质化问题 [3] - 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推动智能环境监测成为新竞争焦点,促进行业跨界融合 [3] 2024年企业财报表现 - 8家样本企业财务数据两极分化:聚光科技营收36.14亿元(+13.58%)、净利润2.07亿元(+164.11%),而先河环保净亏损1.52亿元(-23.23%)、碧兴物联净利润-0.39亿元(-264.92%)[6][8] - 主营业务毛利率普遍较高:聚光科技仪器业务毛利率48.5%,四方光电气体传感器毛利率41.13%,雪迪龙监测系统毛利率44.31% [7][9] - 部分企业面临挑战:蓝盾光电净利润下滑84.55%,皖仪科技在线监测仪器营收下降20.08% [6][9] 企业动态与战略调整 - 聚光科技聚焦高端仪器业务,收缩非核心业务并剥离PPP项目,强化现金流管理 [10] - 四方光电加大研发投入导致净利润下降15.03%,但汽车电子等领域收入稳健增长 [11] - 雪迪龙生态环境监测系统营收11.38亿元(-5.83%),节能环保工程收入增长67.54% [11] - 力合科技拓展大气监测市场,承担国家空气质量监测网运维项目 [12] 行业发展趋势 - 政策驱动:2025年国家将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数智化转型,建设天空地海一体化监测体系 [16] - 技术升级:AI、5G、无人机等技术提升监测效率,机器学习优化环境数据分析和预警能力 [16] - 碳监测机遇:卫星遥感和激光雷达技术助力碳排放监测,碳交易市场催生新需求 [17] - 国产替代加速:本土企业突破高端仪器技术瓶颈,在价格和服务方面形成竞争优势 [17]
四方光电: 四方光电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6 17:33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四方光电拟取消监事会设置,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1] - 公司章程修订涉及完善董事、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要求,删除监事会专章 [1] - 修订后公司章程生效日起,原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相关制度废止 [1]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注册资本从7000万元增至10010万元 [3] - 新增法定代表人变更条款,规定30日内需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2] - 完善股东权利义务条款,明确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权利 [8] - 新增股东会决议不成立情形规定,包括未实际召开会议等情形 [9] 股东会议事规则调整 - 股东会职权范围调整,删除原需监事会报告事项 [17] - 股东提案权门槛从3%股份降至1% [19] - 明确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15:00 [25] - 新增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变更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要求 [19] 公司股份管理规定 - 股份回购情形新增"将股份用于转换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 [4] - 明确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10% [3] - 调整股份转让限制条款,删除监事相关表述 [6] - 新增类别股股东表决权差异规定 [31]
四方光电: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5-16 17:3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 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四方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 ...
四方光电: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5-16 17:33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六条 被提名人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个人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 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及《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 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同的投票权,股 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 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 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 董事。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 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
四方光电: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16 17:33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 ...
四方光电: 四方光电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6 17:22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 公司A股股票代码为688665 简称四方光电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3日 [1]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 单独持有10%股份的股东武汉智感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提出临时提案 要求增加两项议案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 - 新增议案包括《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 - 提案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定 [1] 股东大会召开安排 - 现场会议将于2025年5月29日15点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司会议室召开 [2]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投票时间为会议当日9:15-15:00 [2] - 原定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3日保持不变 [2] 议案内容 - 股东大会将审议包括新增议案在内的多项非累积投票议案 [4] - 议案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4] - 会议资料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提前披露 [4] 授权委托事项 - 股东可委托代理人行使表决权 需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 [5][6][7] - 未作具体指示的委托 受托人可自主行使表决权 [6] - 委托书需包含委托人持股数量、股东账户及签名等基本信息 [7]
四方光电(688665) -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5-16 17:01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日常事务处理 董事会指派专人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
四方光电(688665) -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制度
2025-05-16 17:01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制度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制度 第四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并根据需要设副总裁。 第五条 公司总裁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 负责人由总裁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由董 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必须专职,仅在公司 领薪,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不由控 股股东代发薪水。 1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四方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总裁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对董事会负责, 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总裁的聘任 第七条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 ...
四方光电(688665) -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5-16 17:01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 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及《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 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同的投票权,股 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 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 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 董事。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 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四条 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有 权提名非独 ...
四方光电(688665) -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5-16 17:01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人数应占到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 的半数以上,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 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应当履行下 列职责。 1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