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光电(688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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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光电(688665) - 四方光电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2026-01-16 18:03
激励计划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28.39元/股调整为28.04元/股[3] - 2023 - 2026年多次开会审议激励计划相关议案[3][5][7][8][9][10] 利润分配 -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11] 其他 - 公司发布激励计划相关法律意见书[17] - 公告于2026年1月17日发布[18]
四方光电(688665) -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四方光电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6-01-16 18:02
业绩总结 -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313.21万元,较2022年增长44.93%[21] 激励计划 - 2023 - 2026年多次召开会议审议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1][12][13][14][15] -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8.39元/股调整为28.04元/股[16] - 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等合计作废264,944股限制性股票[18][19] - 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自2025年10月27日起,归属比例30%[20] - 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自2025年10月15日起,归属比例30%[20] - 本次归属人数152人,归属数量645,864股,授予价格28.04元/股[22] 权益分派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2025年6月18日实施完毕[16]
四方光电(688665) - 四方光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6-01-16 18:0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 15名激励对象离职,已授予未归属股份作废[1] - 119名激励对象符合条件,归属条件已成就[1] - 董事会同意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 3名激励对象离职,已授予未归属股份作废[2] - 33名激励对象符合条件,归属条件已成就[2] - 董事会同意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3]
35岁,新任仪器巨头财务负责人
仪器信息网· 2025-12-29 11:55
公司人事任命 - 四方光电于2月27日公告聘任敖鸣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2] - 新任财务负责人敖鸣女士出生于1990年3月,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资格,毕业于江汉大学会计学专业 [2] - 敖鸣女士职业履历丰富,曾任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武汉分所担任高级审计员,并在武汉维斯第医用科技、山东冠龙医疗用品、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等公司担任审计经理或财务BP职务 [2] - 敖鸣女士自2023年8月加入四方光电,历任公司内审经理、内审总监,此次被聘任为财务负责人 [2]
四方光电(688665) - 四方光电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2025-12-26 17:30
人员变动 - 肖学武2025年12月26日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原定任期到2028年8月5日[2][6] - 2025年12月26日公司聘任敖鸣为财务负责人,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5] 人员信息 - 敖鸣1990年3月出生,毕业于江汉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10] - 敖鸣曾在普华永道等任职,现历任公司内审经理、内审总监[10]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2月27日[9]
四方光电(688665) - 四方光电关于修订并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2-26 17:30
公司治理 - 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并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议案[1] - 修订22项制度,新增8项制度[1][2] - 8项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需审议制度及部分其他制度全文将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
四方光电(688665) - 四方光电授权管理制度
2025-12-26 17:16
新策略 - 公司制定授权管理制度加强管理确保规范化运作[2] - 授权管理含多层级授权,原则是保障权益前提下提高效率[2] - 交易决策权限分属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和总裁[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制度实施,越权追责[6][8] - 超越决策权限应及时逐级报告[9]
四方光电(688665) - 四方光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26 17:16
人员变动规则 - 董事、高管辞职自收到报告之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董事辞任,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5] - 法定代表人董事辞任,30日内确定新人选[6] 人员管理规定 - 特定情形下,30日内解除董事、高管职务[6] - 离职后2年承担其他忠实义务[10] 股份转让限制 - 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11]
四方光电(688665) - 四方光电内部审计制度
2025-12-26 17:16
内部审计制度 - 设内部审计机构对多事项监督检查,对董事会负责[2][3]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5] - 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5] 人员与职责 - 内部审计机构设负责人全面负责日常审计管理工作[8] -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专业能力并遵守职业道德[20] 审计流程 - 实施审计提前3个工作日送达通知书,特殊情况除外[12] 档案与披露 - 内部审计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15] - 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及核实意见[17]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2] -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制度生效时间为2025年12月[23]
四方光电(688665) - 四方光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26 17:16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9]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7] -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0] - 因离婚分割股份减持,各方每年转让不得超各自所持总数25%[11]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8]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8] 信息申报 - 新任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3] - 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13] 减持计划 - 首次卖出前15日报告披露,时间不超3个月[14] - 实施完毕或未实施,2日内报告公告[15] 其他披露 - 股份强制执行2日内披露[15] - 股份变动2日内报告公告[15] 其他规定 - 违反《证券法》6个月内买卖,收益归公司[10] - 确保特定主体无内幕交易[18] - 违反制度公司处理并报监管[19] 制度说明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