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0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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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旭电: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8-30 19:52
公司持股与担保 - 公司为广西申龙106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3] - 公司通过上海申龙间接持有广西申龙80.7434%股权[5] - 担保期限不超过12个月[6] 广西申龙财务 - 广西申龙注册资本286229.2214万元[4] - 2023年营收9521.3万元,净利润 - 13303.58万元[5] - 2024年1 - 6月营收8596.84万元,净利润 - 3718.36万元[5] 担保额度与余额 - 本次担保后,十二个月担保额度总额44052.95万元[8] - 对外担保总余额465986.17万元,占净资产22.17%[8] -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余额167240.67万元,占7.96%[8] - 截至公告日,逾期对外担保余额160213.68万元[8]
东旭光电(000413)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30 19:52
财务业绩 - 公司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23.07亿元,同比下降1.33%[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9亿元,同比增加19.72%[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995.45万元,同比增加17.93%[12] - 公司总资产为566.4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07.68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47%和1.21%[12]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3] 主营业务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光电显示制造、新能源汽车制造和建筑安装工程等[17] - 公司在液晶玻璃基板及盖板玻璃领域具有优势[17] - 公司持续加大对OLED、Mini-LED、Micro-LED玻璃基板生产工艺和装备技术的研究[18] - 公司成为国内唯一同时具备全套液晶玻璃基板生产工艺及装备制造能力的企业[20] - 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在国内市场开拓的同时积极布局海外市场[22] - 公司主营业务中光电显示制造及技术服务收入为19.55亿元,占营业收入84.76%,同比增长5.11%[30] - 公司主营业务中新能源汽车收入为1.13亿元,占营业收入4.88%,同比下降0.90%[30] - 公司主营业务中中国大陆地区收入为22.41亿元,占营业收入97.13%,同比下降2.14%[31] 子公司经营情况 - 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8.23亿元,营业利润为3.19亿元,净利润为2.45亿元[44] - 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1.93亿元,营业利润为-6,313.22万元,净利润为-6,543.63万元[44] - 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2,770.50万元,营业利润为-7,189.22万元,净利润为-7,189.65万元[44] 环境保护 - 公司及子公司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需遵守相关环保法规和行业标准[53,54,55] - 公司废水总磷经处理达标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64] - 公司废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经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64] - 公司废气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经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64] - 公司废气颗粒物经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64] - 公司严格执行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合规守法经营,2024年上半年无环保行政处罚[87] - 公司使用电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并持续推进节能减排措施,减少了二氧化碳排放量[85] 公司治理 - 公司坚持以"为员工谋发展,对社会做贡献,为股东创价值"为经营理念,注重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90] -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确保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91] - 公司持续建立健全与债权人的沟通机制,积极推进债化方案落地,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91] 资金占用及债务化解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合计959,457.5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64%[97][98] - 公司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应对未决诉讼,包括组建专业团队、深入了解案情、风险评估与管理、积极沟通协商、诉讼准备与应对以及持续监控与评估等[102] - 公司已发函要求控股股东及相关方尽快根据其资金筹措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尽快偿还占用资金,彻底解决资金占用问题[102] - 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及其他相关方正在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争取尽快偿还占用资金[103] - 公司将持续关注并督促财务公司解决当前资金流动性问题,要求财务公司积极与贷款公司沟通,加快回收贷款,合理压缩贷款规模,提高流动性水平[103] - 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债务化解工作,以期尽快恢复信用、回归良性发展[104] 终止上市 - 公司股票(A股和B股)已自2024年8月15日开市起停牌[3] -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事先告知书》[4] - 如深圳证券交易所最终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A股和B股股票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4]
ST旭电: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30 19:52
会议情况 - 东旭光电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八次会议[2] - 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3人[2] 审议结果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3票同意[2] - 审议通过《关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风险评估报告》,3票同意[3] 报告评价 -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程序合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2]
ST旭电: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30 19:52
会议审议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 - 审议通过《关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风险评估报告》[3] - 审议通过关联交易议案[3] - 审议通过子公司贷款担保议案[4] 贷款信息 - 控股子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申请贷款10600万元,期限12个月[4]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4]
ST旭电:东旭光电关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风险评估报告
2024-08-30 19:52
财务数据 -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50亿元,东旭集团出资30亿元,公司出资20亿元[2] - 截至2024年6月30日,资产总计260.73亿元,负债224.02亿元,所有者权益36.71亿元[8] - 2024年1 - 6月,累计利息收入0.007亿元,利润总额 - 1.31亿元,净利润 - 1.31亿元[8]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存款余额75.31亿元,暂未发生贷款业务[9] - 2024年上半年累计提款5784.5万元[9] 监管指标 - 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8] - 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80%[8] - 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等多项指标[8] - 截至2024年6月30日,部分指标符合监管要求,其余未达标[9] 公司策略 - 持续跟踪财务公司流动性问题化解进度,加强沟通[10] - 督促加快收回贷款,增加可用资金量[11] - 督促加强成员单位资金归集,优先满足公司提款需求[11] - 督促恢复同业融资能力,提升主动管理流动性水平[11]
ST旭电: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08-27 20:26
风险警示 - 公司股票自2024年7月9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特别处理[2] - 2024年7月18日至8月14日,公司A、B股连续二十日收盘价低于1元,深交所拟终止其上市[3] 资金占用 - 截至2023年底和公告日,东旭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95.95亿元[5][6] 监管立案 - 2024年7月5日公司收到河北证监局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决定[7] - 2024年5月8日公司因未披露2023年年报被证监会立案[10] 股份情况 - 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及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比81.70%[12] - 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冻结股份占比78.43%[12] - 东旭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冻结比例为100%[12] 应对措施 - 公司发函要求控股股东制定还款计划偿还占用资金[7] - 公司加强对相关人员资金占用等事项学习和培训[8]
ST旭电: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听证申请的公告
2024-08-21 18:18
监管相关 - 公司2024年8月16日收到深交所《事先告知书》[3] - 已在规定期限内向深交所提交听证申请[2][3] - 若未按期参加听证视为放弃权利[2][3][5] - 参加听证但深交所仍决定终止上市,股票将被终止[2][3][5] - 公司将在期限内提交书面陈述和申辩材料[4] 信息披露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7]
ST旭电:关于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2024-08-16 20:21
监管信息 -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收到深交所《事先告知书》[2] 股价情况 - 2024年7月18日至8月14日,公司A、B股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2] 权利事项 - 公司有权在收到告知书5个交易日内书面申请听证[2] - 公司有权在收到告知书10个交易日内提交书面陈述和申辩[2] 退市安排 - 若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将转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2]
ST旭电:关于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暨停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4-08-14 19:31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ST 旭电、ST 东旭 B 公告编号:2024-055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暨停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 2024 年 8 月 14 日,公司 A、B 股股票收盘价格已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 同时均低于 1 元,公司股票(A 股和 B 股,证券简称:ST 旭电、ST 东旭 B;证券 代码:000413、200413)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二、公司股票停牌安排、终止上市决定、退市整理期安排及退市后安排 (一)停牌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2.6 条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出现 交易类强制退市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 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因此,公司 A、B 股股票将自 2024 年 8 月 15 日(星期四) 开市起停牌。 (二)终止上市决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2.6 条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 ...
ST旭电: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十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4-08-13 19:19
股价风险 - 截至2024年8月13日,A、B股连续19个交易日低于1元,有终止上市风险[2][3][6] - 2024年7月19日至8月13日多次披露股价风险提示公告[4][5] 监管情况 - 2024年5月8日因未披露2023年年报被证监会立案[7] - 2024年7月9日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7] - 2024年7月5日河北证监局责令公司和东旭集团改正[8] 资金问题 - 若6个月内未清收95.95亿元占用资金,深交所将采取停牌等措施[8] 股份情况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比81.70%[9]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冻结股份占比78.43%[9] - 东旭集团所持股份冻结比例100%[10] 信息披露 - 风险警示期间至少每月披露资金占用解决进展[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