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0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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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天价罚单,惊呆股民,警醒上市公司——阅《企业风险防控三道防线》一书有感
证券时报网· 2025-07-08 18:49
东旭集团财务危机与处罚 - 东旭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李兆廷等被证监会罚款合计16.6亿元,其中东旭集团罚款12.4亿元,东旭光电罚款4.2亿元,创下天价罚单记录 [2] - 李兆廷等人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已退市的东旭光电与东旭蓝天股民损失惨重 [2][3] - 2024年《企业风险防控三道防线》一书指出东旭集团财务危机轨迹:2019年账面货币资金蒸发近500亿元,其他应收账款从102亿元猛增至659亿元,暴涨557亿元 [3] - 2019年集团营收344亿元但净亏损高达329亿元,旗下两家上市公司连续三年(2020-2022年)深陷亏损,债务化解遥遥无期 [3] 风险失控根源分析 - 盲目扩张导致危机:2012年启动大规模并购后隐患滋生,内部管理机制尤其是风险识别能力远落后于扩张步伐 [4] - 财务造假暴露风险意识淡漠和内部控制失效,当宏观经济环境变化、金融政策收紧时,脆弱盈利基础和偿债能力彻底暴露 [4] - 管理层对风险轻视和对规模扩张过度追求是失败主因,风险防控未融入企业顶层设计 [5] 企业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 最高管理层必须树立正确风控观,认识其战略价值并投入必要资源 [5] - 建立覆盖全流程的风险管理机制:贯穿风险识别、评估、应对、监控到持续改进的闭环管理流程 [5] - 构建三层防线体系:第一道防线为业务单元直接责任,第二道防线为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一体化管控,第三道防线为审计监察监督合力 [5][6] - 三层防线需紧密协作,以合理成本实现对核心风险的有效管控,避免资源浪费或防线失效 [6] 行业警示与启示 - 东旭案例警示在技术迭代、行业重构、政策波动背景下,企业风险正以前所未有速度和复杂性增长 [4] - 风险防控能力已从辅助职能跃升为企业核心竞争力关键组成部分,重大失误代价极其高昂 [4] - 企业必须将风险防控提升至战略核心,建立责任明确、覆盖全面、协同高效的风控机制才能在复杂环境中行稳致远 [6]
ST旭电: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
2024-10-10 18:42
摘牌信息 - 公司A股和B股股票2024年10月11日摘牌[3] - A股和B股在2024年7 - 8月连续二十日收盘价低于1元[5] 相关安排 - 聘请西南证券担任主办券商办理事宜[6] - 摘牌后未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保管发放[7] 投资者须知 - 按要求完成股份确权和交易结算手续[8] 信息披露 - 摘牌后至挂牌前信息由主办券商披露[9] 联系方式 - 终止上市后联系证券部,有地址、电话和邮箱[10]
ST旭电:关于聘请主办券商的公告
2024-09-27 21:37
业绩相关 - 2024年7 - 8月,公司A、B股连续二十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4] 未来展望 - 2024年9月2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终止上市决定[4] 其他新策略 - 2024年9月27日,公司与西南证券签《委托股票转让协议》[5]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为信息披露媒体[7]
ST旭电: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09-26 20:31
资金占用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及公告日,东旭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95.95亿元[5][6] 监管与立案 - 2024年7月5日,河北证监局责令公司和东旭集团改正[7] - 2024年5月8日,证监会因未披露年报对公司立案[10] - 2024年9月6日,证监会因信披违规对公司及东旭集团立案[11][12] 股票处理 - 2024年7月9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 - 2024年9月20日,深交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将摘牌[3][12] 股份情况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比81.70%[13]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冻结股份占比78.43%,东旭集团所持股份冻结比例100%[13] 应对措施 - 公司要求控股股东及相关方制定还款计划[7] - 公司加强对管理层等资金占用事项学习培训[8]
ST旭电: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
2024-09-20 21:05
上市情况 - 2024年9月20日收到深交所终止A股和B股上市决定[3] - A股简称ST旭电,代码000413;B股简称ST东旭B,代码200413[3][4] 终止原因 - 2024年7月18日至8月14日,A、B股连续二十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终止情形[5] 后续安排 - 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3][6][7] - 不服决定可十五日内书面申请复核[6] - 终止后转入全国股转公司退市板块挂牌转让[6] 相关建议 - 摘牌前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等业务[3][9] - 摘牌前对到期司法冻结业务提前办续冻手续[3][9] 公司信息 - 联系人是证券部,地址北京西城区菜园街一号[7] - 电话010 - 63541061,邮箱dxgd@dongxu.com[7]
关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2024-09-20 21:05
业绩相关 - 2024年7月18日至8月14日,公司A、B股连续二十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1] 未来展望 - 公司股票触及终止上市情形,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1] - 股票因交易类强制退市不进整理期,将在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1]
ST旭电: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09-10 18:09
资金占用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及公告日,东旭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95.95亿元[4][5] 监管处理 - 公司股票交易自2024年7月9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特别处理[2] - 2024年7月18日至8月14日,深交所拟终止其上市[3][10] - 2024年5月8日公司因未按时披露2023年年报被证监会立案[9] - 2024年9月6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3][11] - 2024年7月5日,河北证监局对公司和东旭集团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6][9] 股份情况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质押股份比例为81.70%[11]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冻结数量比例为78.43%,东旭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比例为100%[11] 后续安排 - 公司需至少每十个交易日披露资金占用进展和风险提示公告[2][4] - 公司将推进东旭集团解决资金占用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并保持沟通[8]
ST旭电: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2024-09-06 20:31
监管动态 - 2024年9月6日公司及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因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第二次立案[1] - 2024年5月9日公司披露第一次被立案调查公告[1] - 2024年8月16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事先告知书》[2] 上市情况 - 2024年7-8月公司A、B股连续二十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2] - 深交所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2]
ST旭电: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2024-09-06 18:29
监管立案 - 2024年9月6日公司及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因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1] - 2024年5月9日公司第一次被立案调查,本次为第二次[1] 上市风险 - 2024年8月16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事先告知书》[2] - 2024年7-8月公司A、B股连续20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2] - 深交所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2]
ST旭电: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8-30 19:52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2024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初与期末余额均为959457.51万元[3] - 北京曼尼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初及期末余额均为345664.10万元[8] - 北京云创天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初及期末余额均为68394.05万元[8] - 北京中安宏富科技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初及期末余额均为102446.77万元[8] - 北京航天运通科技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初及期末余额均为82165.56万元[8] - 北京华智同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初及期末余额均为85741.49万元[8] - 内蒙古环雨科技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初及期末余额均为66870.88万元[8] 关联方往来资金 - 惠东县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期初余额1660.97万元,累计发生486.32万元,期末余额2147.29万元[4] - 中山市深中房地产投资置业有限公司2024年期初与期末余额为3125.66万元[4] -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期初余额1274.59万元,累计发生1641.31万元,期末余额2915.90万元[4] - 汇银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期初与期末余额为2769.15万元[4] - 中山市深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期初余额4549.49万元,累计发生1082.83万元,期末余额5632.32万元[4] - 惠州市德新房地产有限公司2024年期初余额5069.47万元,偿还17.80万元,期末余额5051.67万元[4] - 湖南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期初余额4238.67万元,累计发生99.33万元,偿还341.62万元,期末余额3996.38万元[4] - 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期初余额300164.99万元,累计发生80.00万元,期末余额300244.99万元[4] 关联方其他应收款 - 东旭光电2024年半年度各关联方其他应收款总计867480.71万元[5] - 北京东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99714.91万元[5] - 绵阳泰卓实业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68410.51万元[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