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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0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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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2024-07-05 23:14
审计机构相关 - 公司2023年续聘中兴财为年度审计机构[2] - 截至2023年底,中兴财有合伙人183人等[2] - 中兴财在全国35个省市设分支机构[2] 审计工作情况 - 中兴财对公司2023年财报等审计并出具报告[3] - 审计委员会核查评价中兴财并监督审计[3] -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财具备相关资格[4]
东旭光电: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7-05 23:14
关联交易金额 - 2024年度预计与关联方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6577.61万元,2023年为5168.27万元[4] - 2024年向关联人销售产品预计1695.61万元,已发生148.82万元,2023年为2240.31万元[6] - 2024年向关联人提供劳务预计4633.00万元,已发生231.23万元,2023年为2883.65万元[6] - 2024年向关联人采购产品预计249.00万元,已发生0.00万元,2023年为44.32万元[6] 2023年关联交易情况 - 2023年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实际与预计差异 - 49.73%,提供劳务差异 - 42.91%,采购产品差异 - 86.48%[7] - 2023年销售产品实际占同类业务比例0.59%,提供劳务为6.35%,采购产品为100%[7] 交易审议与进展 - 2024年7月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 - 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关联方情况 - 东旭集团注册资本36.8亿元,持有公司20.72%股份[8] - 旭日资本注册资本5亿元,东旭集团100%持股,有涉案货款被执行[8,9] - 东旭蓝天注册资本1.48687387亿元,东旭集团持有39.04%股份[8] 关联方财务数据 - 东旭集团总资产1643.152116亿元,净资产249.701894亿元等[10] - 旭日资本2023年末总资产183.11039亿元,净资产21.707175亿元等[10] - 东旭蓝天2023年末总资产238.078584亿元,净资产110.996051亿元等[10] 其他要点 - 子公司可为关联方提供玻璃基板等产品及服务[12] - 2024年度关联交易在正常业务范围,利于发展[14] - 独立董事认为关联交易公平公允有积极影响[15]
东旭光电:东旭光电2023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7-05 23:14
| |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 | 上市公司核算的 | 2023 年期初 | 2023 年度占 用累计发生金 | 2023 年 度占用资 | 2023 年度 | 2023 年期末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的关联关系 | 会计科目 | 占用资金余额 | 额(不含利 | 金的利息 | 偿还累计发 | 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 | | | | 息) | (如有) | 生金额 |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北京曼尼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关联人 | 预付账款 | 345,664.10 | | | | 345,664.10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占用 | | | 北京云创天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关联人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4,294.05 | | | 5,900.00 | 68,394.05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占用 | | | 北京中安宏富科技有限公司 | ...
东旭光电: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7-05 23:14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在任独 立董事高琦、徐明新、张双才的自查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对其独立性进行了评估, 特出具以下专项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高琦、徐明新、张双才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5 日 ...
东旭光电: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7-05 23:14
审计委员会情况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为独立董事张双才[1] 审计会议与工作 -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审议公司四期定期报告初稿[1] - 2024年初审计委员会审阅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2] - 2023年审计期间多次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事项及年报出具时间[2] - 年度审计结束后出具《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
东旭光电: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暨停牌公告
2024-07-05 23:14
股票信息 - 公司股票2024年7月8日停牌一天,7月9日开市起复牌[2] - 2024年7月9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简称变更[2][4] - 实施警示后在风险警示板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2][4] 财务问题 - 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3][5]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95.95亿元[5] 应对措施 - 核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并披露信息[6] - 董事会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7] 投资者咨询 - 通过电话、邮件接受投资者咨询,电话010 - 63541061,邮箱dxgd@dongxu.com[8] 信息披露 -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8]
东旭光电: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2024-07-05 23:14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0-020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召开了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 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 1,539,065,680.83 元,实收股 本为 5,632,749,948.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的主要原因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第三,加强财务管理,严控成本,减少费用支出。公司已进一步加强成本管 理和费用预算控制,细化管理模式、深入挖潜成本控制点,全面降低费用支出, 实施过程精准把控,控制 ...
东旭光电:关于在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2024-07-05 23:14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 的风险处置预案 (2024年7月4日经第十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东旭光电")及下属子公司在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的开展金融业务的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及流动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 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公司特制定本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第一章 风险处置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 成立资金风险预防处置工作小组 公司成立资金风险预防处置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由公司董事 长任组长,即工作小组风险预防处置的第一负责人,由公司总经理任常务副组长, 具体负责日常的监督与管理相关工作;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公司财务部、证券部、审 计与内控部等部门相关人员,全面负责并组织开展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工作小组负责跟踪、评估、防范、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开展的金融业务 的资金风险,并指派专人负责执行资金风险相关工作;工作小组负责与财务公司进 行沟通,负责组织完成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第二条 资金风险预防处置工作小组职责: (一)工作小组统 ...
东旭光电:关于计提2023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7-05 23:14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累计计提15.39亿元[1]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影响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15.17亿元[6] 坏账准备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250.70万元[2] - 按账龄及其他组合计提坏账6.93亿元[3] 各类资产坏账情况 - 应收账款本期计提4.86亿元,转回1630.05万元,核销724.70万元[3] - 其他应收款本期计提1.70亿元,转回376.41万元,核销89.02万元[3] - 长期应收款本期计提3689.47万元,转回2.60万元[3] 其他资产减值 -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214.42万元,转回220.22万元,核销1564.95万元[3] - 计提合同资产坏账损失1.10亿元[3] -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26.24万元[3]
东旭光电: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7-05 23: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4-024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京华腾 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申请银行贷款并为之 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京华腾")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以下 简称"华夏银行重庆渝中支行")申请对编号为 CQ0410120210006 的《流动资金 借款合同》进行调整,贷款余额为人民币 19,589,606.60 元,将贷款到期日调整 至 2032 年 9 月 28 日,具体按补充协议约定执行,由公司为该笔银行贷款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 定,由于重庆京华腾最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