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0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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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会计师事务所对非标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
2024-07-05 23:14
业绩相关数据 - 2021 - 2023年三年经常性业务税前利润绝对值平均值为283,264.60万元[3] - 按5%比例计算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金额为14,160.00万元[3] 资金与债务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债券违约、金融债务逾期及经营债务诉讼金额约77.13亿元[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预付款项和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余额共计152.33亿元[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占用资金共计95.95亿元[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余额为75.89亿元,支取受限[7]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账面余额85.63亿元,其中受限资金80.32亿元[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融有息负债账面余额241.68亿元,未如期偿还本息金额213.13亿元[8] 合规与审计情况 - 2024年5月8日因未披露2023年年报被证监会立案,未结案[8] - 2023年4月27日2022年度财报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3年未消除[10]
东旭光电(000413)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7-05 23:14
公司治理 -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形成了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运作机制[123] - 公司董事会不断完善内设委员会,包括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为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性建议[124] - 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分别召开了多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发挥积极作用[125][126] - 公司监事会持续履行监督职责,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对公司内部管理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127] - 公司在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保持独立,努力保证公司的独立性和规范运作[129] -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保证财务方面的独立性[131] - 公司自主独立经营,业务结构完整,不存在大股东控制和干预供应及销售的情况[134] 财务状况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456.38亿,较2022年下降22.55%[19] - 公司2023年净利润为-16.04亿,较2022年略有增长为2.52%[19]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71亿,较2022年大幅增长为203.11%[19] - 公司2023年末总资产为574.91亿,较2022年末下降1.91%[19] - 公司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10.22亿,较2022年末下降7.00%[19]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扣除金额为2.24亿,扣除后金额为43.40亿[22] - 公司2023年营业成本构成中,光电显示制造及技术服务占比最高,为79.52%[68] - 公司2023年销售费用为0.84亿元,同比增加24.82%[75] - 公司2023年财务费用为2.66亿元,主要系利息费用减少所致[75] - 公司2023年研发费用为1.12亿元,同比增加11.39%[75] - 公司2023年末货币资金为856.29亿,占总资产比例为14.89%[90] - 应收账款金额为76.88亿,占总资产比例为13.37%,较年初增加1.72%[90] - 存货金额为13.51亿,占总资产比例为2.35%,较年初减少0.63%[90] 业务发展 - 公司主营业务转型升级为平板显示玻璃基板产业投资、建设与运营,主要产品为TFT-LCD液晶玻璃基板等[14] - 公司在电子玻璃行业中占有优势,生产的TFT-LCD液晶玻璃基板覆盖G5、G6和G8.5代[35] - 公司在新能源汽车业务领域持有大中型客车整车资质、新能源客车生产资质、新能源货车生产资质、专用车生产资质牌照[39] - 公司在新能源商用车领域将向更智能化、低碳化模式发展,注重单车价值增长和全生命周期服务的价值[38] - 公司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在市政基础设施、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等多种模式经营下取得进展[47] 内部控制 - 公司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导致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6]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数量为1个,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数量为0个[187] - 审计师认为,由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公司未有效履行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导致公司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189]
东旭光电: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7-05 23:14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4-022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2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7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7 月 26 日 9:15 至 15:00 中的任 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7 月 23 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B 股股东应在 2024 年 7 月 1 ...
东旭光电: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2024-07-05 23:14
审计机构相关 - 公司2023年续聘中兴财为年度审计机构[2] - 截至2023年底,中兴财有合伙人183人等[2] - 中兴财在全国35个省市设分支机构[2] 审计工作情况 - 中兴财对公司2023年财报等审计并出具报告[3] - 审计委员会核查评价中兴财并监督审计[3] -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财具备相关资格[4]
东旭光电: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7-05 23:14
关联交易金额 - 2024年度预计与关联方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6577.61万元,2023年为5168.27万元[4] - 2024年向关联人销售产品预计1695.61万元,已发生148.82万元,2023年为2240.31万元[6] - 2024年向关联人提供劳务预计4633.00万元,已发生231.23万元,2023年为2883.65万元[6] - 2024年向关联人采购产品预计249.00万元,已发生0.00万元,2023年为44.32万元[6] 2023年关联交易情况 - 2023年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实际与预计差异 - 49.73%,提供劳务差异 - 42.91%,采购产品差异 - 86.48%[7] - 2023年销售产品实际占同类业务比例0.59%,提供劳务为6.35%,采购产品为100%[7] 交易审议与进展 - 2024年7月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 - 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关联方情况 - 东旭集团注册资本36.8亿元,持有公司20.72%股份[8] - 旭日资本注册资本5亿元,东旭集团100%持股,有涉案货款被执行[8,9] - 东旭蓝天注册资本1.48687387亿元,东旭集团持有39.04%股份[8] 关联方财务数据 - 东旭集团总资产1643.152116亿元,净资产249.701894亿元等[10] - 旭日资本2023年末总资产183.11039亿元,净资产21.707175亿元等[10] - 东旭蓝天2023年末总资产238.078584亿元,净资产110.996051亿元等[10] 其他要点 - 子公司可为关联方提供玻璃基板等产品及服务[12] - 2024年度关联交易在正常业务范围,利于发展[14] - 独立董事认为关联交易公平公允有积极影响[15]
东旭光电:东旭光电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双才)
2024-07-05 23:14
公司治理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3人占比三分之一[2] - 2023年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全出席且全投赞成票[5] - 2023年召开2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全部出席[6] 会议审议 - 2023年4月27日董事会审议多项关联交易等议案[7][9] - 2023年6月30日董事会审议贷款担保议案[8] - 2023年8月30日董事会审议半年度报告等议案[8] 委员会工作 - 2023年参加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讨论规划[12] - 2023年主持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报告[12] - 2023年参加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核薪酬[12]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继续履职、参加培训[14] - 2024年独立董事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并监督运作[14]
东旭光电: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7-05 23:14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在任独 立董事高琦、徐明新、张双才的自查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对其独立性进行了评估, 特出具以下专项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高琦、徐明新、张双才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5 日 ...
东旭光电: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暨停牌公告
2024-07-05 23:14
股票信息 - 公司股票2024年7月8日停牌一天,7月9日开市起复牌[2] - 2024年7月9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简称变更[2][4] - 实施警示后在风险警示板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2][4] 财务问题 - 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3][5]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95.95亿元[5] 应对措施 - 核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并披露信息[6] - 董事会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7] 投资者咨询 - 通过电话、邮件接受投资者咨询,电话010 - 63541061,邮箱dxgd@dongxu.com[8] 信息披露 -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8]
东旭光电: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7-05 23:14
审计委员会情况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为独立董事张双才[1] 审计会议与工作 -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审议公司四期定期报告初稿[1] - 2024年初审计委员会审阅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2] - 2023年审计期间多次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事项及年报出具时间[2] - 年度审计结束后出具《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
东旭光电:东旭光电2023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7-05 23:14
资金占用情况 - 2023年初控股股东等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982,257.51万元,偿还22,800.00万元,年末余额959,457.51万元[3][7] - 北京曼尼奇科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初、期末余额均为345,664.10万元[7] - 北京云创天辰电子科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初74,294.05万元,偿还5,900.00万元,期末68,394.05万元[7] - 北京中安宏富科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初107,846.77万元,偿还5,400.00万元,期末102,446.77万元[7] - 北京航天运通科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初93,665.56万元,偿还11,500.00万元,期末82,165.56万元[7] 应收账款情况 - 2023年初昆明东旭启明投资开发应收账款(含质保金)余额14,665.80万元,年末为0[3] - 2023年初惠东县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应收账款(含质保金)余额1,971.60万元,年末1,660.97万元[3] - 2023年初惠东县宝安金岸房地产开发应收账款(含质保金)余额15,085.95万元,年末为0[3] 其他应收款情况 - 2023年初芜湖东旭光电科技其他应收款余额298,781.21万元,年末300,164.99万元[4] - 2023年初福州东旭投资发展其他应收款余额1,420.00万元,年末1,420.00万元[4] - 2023年初东旭(昆山)显示材料其他应收款余额166,923.71万元,年末166,923.71万元[4] - 2023年初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其他应收款余额41,341.20万元,年末40,765.41万元[4] - 广西申龙汽车制造其他应收款期初48,978.00万元,期末12,000.00万元,减少36,978.00万元[5] - 上海申龙客车其他应收款期初21,290.76万元,期末24.61万元,减少21,266.15万元[5] - 福州东旭光电科技其他应收款期初7,911.42万元,期末140.00万元,减少7,869.44万元[5] - 四川东旭繁荣建设发展大邑分公司其他应收款期初、期末余额均为8,000.00万元[5] - 东旭(锦州)精密光电科技其他应收款期初、期末余额均为4,581.16万元[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