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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0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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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旭电: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8-30 19:52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ST旭电、ST东旭B 公告编号:2024-062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 造有限公司向南宁市邕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银行贷款并为之提供担保的 议案》。 为了帮助控股子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广西申龙")满足 银行贷款借新还旧条件,董事会同意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海申龙")共同为广西申龙向南宁市邕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以下简称"南宁邕宁信用联社")申请的银行贷款 10,6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 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 ...
东旭光电(000413)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30 19:52
财务业绩 - 公司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23.07亿元,同比下降1.33%[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9亿元,同比增加19.72%[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995.45万元,同比增加17.93%[12] - 公司总资产为566.4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07.68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47%和1.21%[12]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3] 主营业务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光电显示制造、新能源汽车制造和建筑安装工程等[17] - 公司在液晶玻璃基板及盖板玻璃领域具有优势[17] - 公司持续加大对OLED、Mini-LED、Micro-LED玻璃基板生产工艺和装备技术的研究[18] - 公司成为国内唯一同时具备全套液晶玻璃基板生产工艺及装备制造能力的企业[20] - 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在国内市场开拓的同时积极布局海外市场[22] - 公司主营业务中光电显示制造及技术服务收入为19.55亿元,占营业收入84.76%,同比增长5.11%[30] - 公司主营业务中新能源汽车收入为1.13亿元,占营业收入4.88%,同比下降0.90%[30] - 公司主营业务中中国大陆地区收入为22.41亿元,占营业收入97.13%,同比下降2.14%[31] 子公司经营情况 - 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8.23亿元,营业利润为3.19亿元,净利润为2.45亿元[44] - 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1.93亿元,营业利润为-6,313.22万元,净利润为-6,543.63万元[44] - 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2,770.50万元,营业利润为-7,189.22万元,净利润为-7,189.65万元[44] 环境保护 - 公司及子公司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需遵守相关环保法规和行业标准[53,54,55] - 公司废水总磷经处理达标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64] - 公司废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经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64] - 公司废气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经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64] - 公司废气颗粒物经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64] - 公司严格执行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合规守法经营,2024年上半年无环保行政处罚[87] - 公司使用电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并持续推进节能减排措施,减少了二氧化碳排放量[85] 公司治理 - 公司坚持以"为员工谋发展,对社会做贡献,为股东创价值"为经营理念,注重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90] -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确保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91] - 公司持续建立健全与债权人的沟通机制,积极推进债化方案落地,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91] 资金占用及债务化解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合计959,457.5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64%[97][98] - 公司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应对未决诉讼,包括组建专业团队、深入了解案情、风险评估与管理、积极沟通协商、诉讼准备与应对以及持续监控与评估等[102] - 公司已发函要求控股股东及相关方尽快根据其资金筹措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尽快偿还占用资金,彻底解决资金占用问题[102] - 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及其他相关方正在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争取尽快偿还占用资金[103] - 公司将持续关注并督促财务公司解决当前资金流动性问题,要求财务公司积极与贷款公司沟通,加快回收贷款,合理压缩贷款规模,提高流动性水平[103] - 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债务化解工作,以期尽快恢复信用、回归良性发展[104] 终止上市 - 公司股票(A股和B股)已自2024年8月15日开市起停牌[3] -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事先告知书》[4] - 如深圳证券交易所最终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A股和B股股票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4]
ST旭电: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30 19:52
会议情况 - 东旭光电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八次会议[2] - 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3人[2] 审议结果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3票同意[2] - 审议通过《关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风险评估报告》,3票同意[3] 报告评价 -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程序合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2]
ST旭电: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30 19:52
会议审议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 - 审议通过《关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风险评估报告》[3] - 审议通过关联交易议案[3] - 审议通过子公司贷款担保议案[4] 贷款信息 - 控股子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申请贷款10600万元,期限12个月[4]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4]
ST旭电:东旭光电关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风险评估报告
2024-08-30 19:52
财务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金融许可证编号:00627955)、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91130100MA085XC83H)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依法接受国家金融监 督管理总局的监督管理。财务公司注册资本 50 亿元人民币,其中东旭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出资 30 亿元,公司出资 20 亿元。法定代表人郭轩,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 39 号勒泰中心(A 座)写字楼 28 层 2814-2816 单元,开业时间 2017 年 1 月。 财务公司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的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目前,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 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 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 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 事同业拆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 ...
ST旭电: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08-27 20:26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ST 旭电、ST 东旭 B 公告编号:2024-058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特别提示: 1、鉴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或"公司") 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 2023 年度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项、第(四)项及 9.8.2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4 年 7 月 9 日起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特别 处理,公司股票简称已变更为"ST 旭电、ST 东旭 B",股票代码不变,仍为 "000413、200413"。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5 条规定,公司因触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项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披露资金占用的解决进展 情况,直至相应情形消除。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
ST旭电: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听证申请的公告
2024-08-21 18:18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ST 旭电、ST 东旭 B 公告编号:2024-057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听证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提交听证申请,如公司未按期参加听证,将被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公 司参加了听证但深圳证券交易所最终仍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 将被终止上市。 特别提示: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 面陈述和申辩材料。 三、必要的风险提示 如公司未按期参加听证,将被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公司参加了听证但深圳 证券交易所最终仍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四、其他 一、公司申请听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公司 部函〔2024〕第 203 号),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
ST旭电:关于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2024-08-16 20:21
监管信息 -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收到深交所《事先告知书》[2] 股价情况 - 2024年7月18日至8月14日,公司A、B股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2] 权利事项 - 公司有权在收到告知书5个交易日内书面申请听证[2] - 公司有权在收到告知书10个交易日内提交书面陈述和申辩[2] 退市安排 - 若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将转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2]
ST旭电:关于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暨停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4-08-14 19:31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ST 旭电、ST 东旭 B 公告编号:2024-055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暨停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 2024 年 8 月 14 日,公司 A、B 股股票收盘价格已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 同时均低于 1 元,公司股票(A 股和 B 股,证券简称:ST 旭电、ST 东旭 B;证券 代码:000413、200413)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二、公司股票停牌安排、终止上市决定、退市整理期安排及退市后安排 (一)停牌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2.6 条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出现 交易类强制退市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 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因此,公司 A、B 股股票将自 2024 年 8 月 15 日(星期四) 开市起停牌。 (二)终止上市决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2.6 条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 ...
ST旭电: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十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4-08-13 19:19
股价风险 - 截至2024年8月13日,A、B股连续19个交易日低于1元,有终止上市风险[2][3][6] - 2024年7月19日至8月13日多次披露股价风险提示公告[4][5] 监管情况 - 2024年5月8日因未披露2023年年报被证监会立案[7] - 2024年7月9日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7] - 2024年7月5日河北证监局责令公司和东旭集团改正[8] 资金问题 - 若6个月内未清收95.95亿元占用资金,深交所将采取停牌等措施[8] 股份情况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比81.70%[9]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冻结股份占比78.43%[9] - 东旭集团所持股份冻结比例100%[10] 信息披露 - 风险警示期间至少每月披露资金占用解决进展[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