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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工智能(000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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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工智: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4-04-12 16:17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 工智 公告编号:2024-038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哈工智能")于近 日收到海宁市人民法院发来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海宁哈工我耀")与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 纷案的开庭传票,案号为(2024)浙 0481 民初 2896 号。现将上述案件进展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就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哈工我耀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纠纷向海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海宁哈工我耀向其支付所欠工程款 48,020,020.82 元。2023 年 8 月,海宁哈工我耀收到海宁市人民法院送达的《民 事裁定书》((2023)浙 0481 民诉前调 8243 号),海宁市人民法院裁定冻结海 宁哈工我耀银行存款 48,020,020.82 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在《 ...
ST工智: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4-04-08 16:21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 工智 公告编号:2024-037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出庭通知书。公司有关哈工海 渡项目起诉苏州严格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一案定于 2024 年 05 月 13 日在苏州工 业园区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审理,案号为(2024)苏 0591 民初 3484 号。公司 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有关严格防务项目起诉 严格集团一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通知我司于 2024 年 04 月 24 日出席开庭, 案号为(2024)沪 0112 民初 9327 号。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已披露的诉讼公告外,公司(包括 1 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 ...
ST工智: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2024-04-08 16:16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 工智 公告编号:2024- 公司于2023年11月收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3) 沪 0112 民初 25550 号),判决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苏州福臻 投资意向金 50,000,000 元及支付逾期利息和案件费用,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3-135)。 二、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与苏州福臻就本案判决及执行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如 下: 036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苏州福臻智能科 技有限公司(下称"苏州福臻")就公司还返苏州福臻投资意向金的相关诉讼事 项,经双方友好协商取得进一步实质进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
ST工智: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2024-04-08 16:16
除上述新增冻结的银行账户,公司及子公司其他被冻结的账户明细如下: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 工智 公告编号:2024-035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哈工智能")近期 通过查询银行账户获悉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被冻结的账户明细如下: | 主体 | 开户行 | 账户性质 | 账户余额 | | --- | --- | --- | --- | | | | | (元) | |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 人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支行 | 一般户 | 222,158.15 | | 上海我耀机器人有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 | 基本户 | 45,879.88 | | 限公司 | 金支行 | | | | 合计 | — | — | 268,038.03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上述银行账户冻结相关的诉讼材料, ...
ST工智: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3-21 18:39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 工智 公告编号:2024-034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 18 人,代表股份 210,532,026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7.67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09,480,626 股,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3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4 年 3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1 日上午 9:15 ...
ST工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3-21 18:37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 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 年 1 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 2 ...
ST工智: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15 17:19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 工智 公告编号:2024-031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签署和解协议的议案》 本次签订的《执行和解协议》及《诉讼和解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原则,有利于推动 公司与海宁市译联机器人制造有限公司、海宁市泛半导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之 间进一步实现债务和解,解冻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银行账户及土地等相关资产, 能够有效保障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通知》,经各位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临时董事会的通知期限。本次会议以 ...
ST工智:关于签署和解协议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2024-03-15 17:19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 工智 公告编号:2024-032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和解协议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海宁市译联机 器人制造有限公司(下称"译联公司")、海宁市泛半导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宁泛半导体")就浙江哈工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哈工") 股权回购事项相关诉讼达成和解。经过各方的多次磋商协调,最终就和解方案达 成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和解事项涉及诉讼的基本情况 (1)公司与译联公司的诉讼情况 2023 年 5 月,译联公司就其与公司及子公司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宁我耀")合同纠纷一案向海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回 购其持有的浙江哈工 20%股份并申请诉前保全,公司及子公司海宁我耀部分银 行账户被冻结、子公司海宁我耀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被查封,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资产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87)。 公 ...
ST工智:天衡会计师会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回复
2024-03-14 21:01
关于对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2023 年 12 月 6 日,公司董事长兼财务负责人(代行)乔徽先生、董事会秘书 王妍女士再次约天衡所管理合伙人汤加全先生沟通 2023 年报审计事项。双方沟 通后觉得因人力资源配置问题,天衡所无法承接公司 2023 年报审计工作。 因天衡所未与公司签订 2023 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亦在 2023 年 12 月初与 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即不承接公司 2023 年报审计工作,故天衡所未开展公司审计 工作(包括预审),亦不存在审计受限等情况。天衡所与公司在审计工作安排、 审计收费、审计调整、审计意见等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本次改聘不存在其他原 因。 (公司部关注函〔2024〕第 39 号)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根据贵交易所《关于对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 关注函〔2024〕第 39 号)》的内容要求,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关注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关注函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下文中"公司"或"哈工智能"专指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天衡所"专指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问题一、列示自 ...
ST工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有关问题的专项回复
2024-03-14 21:01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由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ST 工智)转来的 《关于对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4〕 第 39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已收悉。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所")对关注函中需要亚太所说明的相关事项逐项进 行认真核查、落实。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关于对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注函有关问题的专项回复 问题 3.结合亚太所本次审计工作计划、专业人员配备、目前实际进展等情 况,说明亚太所是否充分了解你公司面临的生产经营及财务风险、是否有充足 时间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与内部控制、是否有充足时间审慎设计与执行审 计程序、是否已做好与前任会计师的沟通工作。 回复: 亚太所针对本次审计工作在项目承接阶段已经履行了必要的项目沟通、风 险评估、独立性调查等程序,已对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涉及的内容及范围进 行了充分的了解与评估,并结合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涉及的 事项,充分了解了公司面临的生产经营与财务风险。 亚太所已组织派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