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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科技(00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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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科技: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3-11-24 18: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摘要(修订)》(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中 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 权中 33.585 万份予以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告编号分别为 2018-65、2018-66、 2018-67,巨潮资讯网,披露日期 2018 年 12 月 1 日。 2019 年 8 月 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2018 年股票期 ...
振华科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1-13 18:01
贵州桓智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关于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桓智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国振华(集团)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 2023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15:00 在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 268 号 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的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 下简称"法律法规")及《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现场表决结果 等事宜(以下简称"程序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 大会的文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以及根据上述决议 内容刊登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议案、表决票和决议等,同 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列席了本 ...
振华科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13 18:01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6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大会未出现新增临时提案情形 (三)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13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268号。 3.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1 5.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刚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
振华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3-11-07 18:12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5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10月27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3-074),为进一步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 大会表决权,现发布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 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的方式召开。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7日 (七)出席对象: 1. 2023年11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
振华科技(000733)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7 00:00
财务表现 - 公司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71.72亿元,同比下降7.9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82亿元,同比下降10.58%[3] - 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为4.88%,较上年同期下降1.75%[3] - 公司总资产为178.36亿元,同比增长31.53%[3]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36亿元,同比增长35.47%[3] - 公司其他收益增加至7.62亿元,主要为企业确认的政府补助同比增加[19] - 公司投资收益增加至2.41亿元,主要为确认中电财务公司股利589万元[20]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至42.36亿元,主要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27] - 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同比增加3.07亿元,偿还债务金额同比增加690.98%[29] - 报告期现金分红同比增加4.40亿元[29] - 报告期受限保证金到期,收到其他筹资同比增加0.67亿元[29] - 公司流动资产合计为14,128,273,703.47元,非流动资产合计为3,707,427,525.20元,资产总计为17,835,701,228.67元[32] - 公司流动负债合计为2,669,960,674.99元,非流动负债合计为1,434,122,575.77元[33] -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营业总收入为6,028,962,766.94元,较上期增长了328,318,437.07元[34] -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营业总成本为3,567,144,234.83元,较上期增长了160,631,046.91元[34] -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营业利润为2,378,364,632.08元,较上期增长了189,863,574.18元[35] -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净利润为2,058,890,195.16元,较上期增长了194,965,589.51元[35] -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综合收益总额为2,060,168,472.93元,较上期增长了204,210,214.76元[36] -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3.9286元,较上期增长了0.3318元[36] -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3,553,290.40元,较上期增长了110,887,536.75元[37] -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待补充[37] - 2023年第三季度,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373,349,03.66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316,070,297.22元[38] -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27,789,305.92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111,954,470.61元[38] -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38] 资产负债 - 公司货币资金增加至41.12亿元,主要为振华科技定向增发取得募集资金25.14亿元[8] - 应收账款增加至58.93亿元,主要受新型电子元器件板块企业销售规模增长影响[10]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40,015股,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占比为32.58%[30] -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31] - 2023年第三季度,中国振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债合计为4,104,083,250.76元,较上期增长了296,652,290.57元[34]
振华科技: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3-10-26 19:28
第七条 在向董事会提交财务报告的同时,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 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 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第一条 为强化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加强公司董事 会对财务报告编制的监控,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年度报告工作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制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二条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审计委员会与负 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 计报告,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结果以及相关负 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 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五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加强与年审会计师 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 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六条 财务会计审计报告完成后,审计委员会需进行表决,形 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 中国振华(集团 ...
振华科技:关于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的公告
2023-10-26 19:23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3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7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的议案》。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绩 效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 意将原"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 并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相应ESG管理职责等内容。第九届董事会战 略与ESG委员会委员为:陈刚先生、杨立明先生、张波先生、李俊先 生,陈刚先生任召集人。 ...
振华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26 19:23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能力,完善内部控制程序,促 进董事会对经理层进行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监事应当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成员是 否按照本细则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应为独立董事,独 立董事中至少有 1 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负责召集和 ...
振华科技: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3-10-26 19:21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 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最大程度地保护公司、 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利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的长效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振华科技企业。 本办法所称"振华科技企业"仅包括振华科技和子公司。 子公司指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出资的全资子公 司和控股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指持股 50%以上但未达到 100%或持股 50%以下但纳 入振华科技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的关联方,是指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 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 ...
振华科技: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2023-10-26 19:21
构,聘期一年。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计委员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 召开,会议审议了公司编制的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待修订制度的相关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意见 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和 2023 年第三季度的生产经营成果 及现金流量情况,情况是真实、完整的,不存在重大遗漏。同意提交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通过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的 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 方面进行充分审查和分析论证,认为大信是一家符合《证券法》规定 的财务审计机构,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具备丰富 的审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客观、公正、公允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