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展健康(0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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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展健康: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2-08 18:51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审查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公司章程》规定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业务工作。公司所属 公司可参照制定或执行。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并担任召集人。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 ...
德展健康: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2-08 18:51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 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监督外部审计、 指导内部审计、督促及评估内部控制、审核公司财务报告等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本议事规则规定 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四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审计委员会开展业务。公司所属公司可参照 制定或执行。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 市公司担任 ...
德展健康: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前后对照表
2023-12-08 18:51
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免董事建议; (五)向董事会提出聘任或者解 聘高级管理人员建议; (六)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新增 第十三条 董事会对提名委 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 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 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 进行披露。 新增第十三条后,序号相应后延。 第二十六条 本议事规则经董事 会决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原《德展大健 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 事规则》同步废止。 第二十七条 本议事规则经董事 会决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前后对照表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最新规定,对《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规范德展大健康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经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的 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德展大 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
德展健康: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2-08 18:51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 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或本议 事规则所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 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三分之二时, 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的委员人选。 在提名委员会人数未达到三分之二以前,提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议事规则规 定的职权。 第一条 为规范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经理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德展大 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 ...
德展健康: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前后对照表
2023-12-08 18:51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前后对照表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德展大健康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 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 责权限,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以及《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德展大健康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 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 责权限,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国 ...
德展健康:关于增补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公告
2023-12-08 18:51
证券代码:000813 证券简称:德展健康 公告编号:2023-087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 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 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监事孙国辉先生因个人原因已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 号: 2023-083)。经公司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美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拟 由刘萍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自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止。此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九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萍 ...
德展健康: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前后对照表
2023-12-08 18:51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 方可审议相关议案。 |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 | | --- | --- | | | 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 | | | 告; | | |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 | | | 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 | |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 | | | 务负责人; | | |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 | | | 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 | | |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 | |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 | | | 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 | 第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 | 第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每季 | | 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 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为定期会议 |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由 | 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由公司审计部 | | 公司审计部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内 | 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内部审 | | 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并应 | 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两名及以 | | 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 | 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 | | 计报告。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 ...
德展健康: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3-12-08 18:47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监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德展大健 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 普通股(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股东大会在董事、监事选举时的以下情形: 第二章 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应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要求。其中,独立董事的提名还应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六条 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 第七条 被提名人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个人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 性别、年龄、国籍、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情况、与提名人的关系,是否存在 不适宜担任董事(或监事) ...
德展健康: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
2023-12-08 18:47
| | | | --- | --- | |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 |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 | | 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 | 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 | | 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 | 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或者独立董 | | 职务。 | 事出现不具备任职资格或存在其他不 | | | 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的,相 | | | 关董事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由公司解 | | | 除其职务。 | | 5.1.2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 | 5.1.2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 | | 更换, 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 | 更换, 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 | | 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 | 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 | | 可连选连任。 | 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 | | | 超过六年。 | | | | | 5.1.6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 | 5.1.6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 | | 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 | 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 | | 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 2 日 | 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 ...
德展健康: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前后对照表
2023-12-08 18:47
| (二)拟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建议; | | --- | --- | | 人员的薪酬管理与考核管理、绩效评 | (二)拟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 | 价、激励与约束等相关制度; | 人员的薪酬管理与考核管理、绩效评 | | (三)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 价、激励与约束等相关制度,负责制定 | | 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并对其进行绩效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 | | 考评并提出建议; | 行考核; | |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 (三)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 | 情况进行监督; | 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并对其进行绩效 | | (五)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层对经 | 考评并提出建议; | | 营情况的报告,就相关报告向董事及 |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 | 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询问,被询问的董 | 情况进行监督; | |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作出回答; | (五)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层对经 | | (六)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 营情况的报告,就相关报告向董事及 | | 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 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询问,被询问的董 | | |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