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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投资(000900)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2025-10-29 20:41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与解聘 - 聘用或解聘需财务管理部申请,党委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改聘需党委会前置研究、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议[17] - 出现九种情形之一应改聘[17]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8] 选聘规则 - 聘期一年,可续聘[8]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9] - 连续聘任同一所原则上不超8年,特殊情况不超10年[11]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审计费用 - 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情况并报送[11] 信息披露 - 年报中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20] - 每年披露履职及监督评估报告,变更时披露相关情况[20]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5] - 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特殊情况需经相关程序[15] - 审计委员会对五种情形保持谨慎关注[20]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21] - 加强对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审查[21] - 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报告董事会,责任人担责[21] - 办法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24][25]
现代投资(000900)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29 20:41
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1]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1]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1]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2]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2] 审议事项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3] 关联交易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26]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26] 股份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公司需立即披露[30] 债券信息 - 公司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网站公布当期发行文件,含最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会计报表等[35] - 公司最迟在债权债务登记日次一工作日,公告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实际发行规模、价格、期限等信息[37] 重大事项 -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需披露重大事项[37] - 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放弃债权、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38] - 公司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新增借款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38] 信息披露时间 - 公司出现重大事项,应在相关情形出现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0] - 公司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应在变更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及接任人员[41] 债券特殊条款 - 债务融资工具附特殊条款,公司应按规定和约定及时披露触发和执行情况[42] - 公司应至少于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情况公告[42] 人员责任 - 公司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4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银行间债券信披除外)[45] - 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对所提供信息披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直接责任[51]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董办[2023]182号废止[76]
现代投资(00090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
2025-10-29 20:41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2] 豁免披露范围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应豁免披露[4]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管理与审批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6] - 决定暂缓、豁免披露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6] 后续披露要求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5]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应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相关情况[8] 登记与保存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应登记相关事项且保存登记材料不少于十年[9] - 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9]
现代投资(00090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9 20:41
资金支取与协议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7] - 应至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三方协议,提前终止应在终止日起一个月内签新协议[6][9] 项目论证与实施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重新论证是否继续实施[13] - 超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重新论证项目[13] 资金置换与节余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5]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规定程序使用[15] - 节余资金达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使用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5]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年报披露[15] 资金管理与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须为保本型、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不得质押[17]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不得变相改变用途[18] - 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要求募集资金到账超一年且不影响其他项目[20]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使用需董事会决议[20] 用途变更与核查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等四种情形属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股东会审议[24]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24]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29]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29] - 募集资金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需调整投资计划[30] - 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异常时董事会分析整改[31]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32]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公司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32] - 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被出具特定鉴证结论,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分析原因并提核查意见[32]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公司、商业银行未履行三方协议督促整改并向深交所报告[33] 制度相关 - 公司相关主体违反制度致损失,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33] - 本制度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以法律等规定为准[35] - 本制度“以上”“之前”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35]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2022年2月5日旧制度废止[3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5]
现代投资(00090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9 20:41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 目标包括建立沟通机制、获得市场支持等[4] - 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4]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6] - 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等多种形式[6] 管理职责分工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秘负责组织协调[8] - 证券部门负责日常事务[9] 会议与活动规定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0] - 特定情形按监管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1] - 活动结束后二日内编制记录表并刊载[13] 时间限制要求 - 敏感期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15]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不接待特定调研、采访[19] - 提前预约登记不少于1个工作日[19] 文件发布要求 - 基于来访形成文件发布或使用至少提前两日知会公司[21]
现代投资(000900) - 公司章程
2025-10-29 20:4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9年1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8000万股[4] - 公司注册资本为15.17828334亿元[4] - 发起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1993年5月出资5000万元[14] 股份相关 - 公司发起设立时发行股份11007.90万股,已发行1517828334股[14]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不同情况注销或转让期限不同[18] - 公开发行股份前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董高任职每年转让不超25%[20]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账[27]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就违规行为诉讼[2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40]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8] 会议投票与决议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9]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9] - 连续12个月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资产总额30%需特别决议[60] 董事相关 - 董事候选人可由上一届董事会或1%以上股东提名[65] - 单一股东权益股份达30%及以上,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用累积投票制[65] - 董事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79] 公司党委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73] - 公司党委由7人组成,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73] 利润分配 - 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2]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10%[114]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不同[115] 会计师事务所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相关决策经多环节审议[121] - 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23]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8] - 合并、分立、减资需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29][130] 公司解散与清算 - 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4] - 公司解散需公示,董事15日内组成清算组[134] 章程相关 - 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经审批后,董事会依决议和审批意见修改[140][142] - 本章程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原2023年9月章程废止[145]
现代投资(00090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10-29 20:4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或以上董事会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委员参会要求 - 委员每年本人出席委员会会议至少达全年会议次数三分之二[8] 内部审计检查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2]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14] 内部审计报告 - 每季度至少向董事会或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和问题[19]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或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9] 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等工作[2] 财务报告披露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外部审计督促 - 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核查验证并审慎发表意见[10] 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7] 决议表决 - 一人一票,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应回避[18] 履职情况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1] 年报审计安排 - 年报审计工作时间由委员会、财务负责人与会计师事务所三方协商确定[37] 审计沟通 - 财务负责人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与委员会沟通审计工作安排及材料[38] - 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财务报表,进场后加强沟通[39][40] - 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正式前,委员会应开会沟通问题[41] 审计后工作 - 对审计后的财务报告表决,提交董事会审核,提交审计总结报告和续聘或改聘决议[24] 内控评估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董事会[25]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披露前十五日内和年度业绩快报披露前五日内,委员不得买卖公司股票[26] 规则执行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0] - 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抵触时按其规定执行并修订[30] 规则解释与生效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 - 发布之日起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规则废止[30]
现代投资(000900) -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20:41
会议组织 - 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7] - 需半数以上经理层成员参加方能召开[7] - 召开1日前通知全体参会人员[10] 会议纪要 - 会后3个工作日内形成会议纪要[14] - 纪要经签发后2日内送达相关方[14] 议题要求 - 提交议题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完成审批流程[13] - 研究重要经营活动事项需法律审查、咨询[9][10] - 研究涉及职工利益事项应听取工会和职工意见[16] 决议执行与责任 - 决议作出后,分管领导组织落实[19] - 违规致损追究责任,表决异议记录者可免责[25] - 决策违规造成后果依法依规追责[25] 规则说明 - 本规则由党群综合部负责解释[27]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7]
现代投资(00090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9 20:41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关联交易行为,加强对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和管理, 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回避表决原则; (四)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 合规性、必要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 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 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第四条 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 自 ...
现代投资(00090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9 20:41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 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信息披露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内幕信息知情 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不 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公司通过与知悉内幕信息的法人签订保密协议,与知悉 内幕信息的个人签订禁止内幕交易告知书等方式,明确内幕 信息知情人的保密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知 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应该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的登记 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就特定事项签署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 (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 司合并会计报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