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峰医药(0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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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景峰(000908) - 2026-029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2026-03-17 20:30
风险警示 - 2025年10月23日起公司股票叠加“退市风险警示”,简称变为“*ST景峰”[5] - 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获批后简称变为“ST景峰”[3][7][8][9] 重整情况 - 2026年2月3日法院裁定终结公司重整程序,重整计划执行完毕[6] - 公司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深交所15个交易日内决定[2][6] 业绩情况 - 2022 - 2024年度扣非净利润均为负,2024年度财报有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3][7]
*ST景峰(000908)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黎晓光)
2026-03-17 20:30
独立董事提名 - 黎晓光被提名为湖南景峰医药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属特定股东且不在特定股东任职[20][21] - 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批评[32] - 担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三家[35] - 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36] 职责承诺 - 清楚职责,保证声明材料真实准确完整[36] - 遵守规定,确保履职时间精力[37] - 不符资格及时报告辞职[37] - 授权报送信息并担责[37]
*ST景峰(000908)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2026-03-17 20:30
资金使用 - 公司拟用不超16.5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买银行结构性存款[2][4] - 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任意时点投资总金额不超16.50亿元[2][4] 决策流程 - 2026年3月17日董事会通过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5] 投资相关 - 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风险低的银行结构性存款[2][4] - 投资存在政策、市场等风险,实际收益率不确定[6] - 投资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可提高闲置资金效率增加收益[8]
*ST景峰(000908)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徐一民)
2026-03-17 20:30
独立董事提名 - 徐一民被提名为湖南景峰医药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情况符合要求[22][23]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32]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34] - 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36] 审查通过 - 已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2] 合规情况 - 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3] - 符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4][5]
*ST景峰(000908)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黎晓光)
2026-03-17 20:30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黎晓光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被提名人已通过资格审查[2]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和任职符合要求[20][21] - 被提名人具备相关知识和经验[17] - 担任独立董事公司数量和任期符合规定[35][36] 提名人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38] - 若被提名人不符要求将督促其辞职[38]
*ST景峰(000908)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徐一民)
2026-03-17 20:30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徐一民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2] 被提名人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属特定股东[20][21]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无相关禁止情形[26] - 被提名人无证券市场禁入等限制情况[27][28][29] - 被提名人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处罚批评[32]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公司数不超三家[35]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36]
*ST景峰(000908)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6-03-17 20:30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议案。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6-027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 同意提名张莉女士、刘树林先生、马学红女士、叶高静女士、谢树青先生、张翊维 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提名徐一民先生、黎晓 光女士、堵国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就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 ...
*ST景峰(000908)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2026-03-16 18:31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 (二)本所已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 司的行为以及本次申请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 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三)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实行本次执行重整计划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 书面同意,不得用做任何其他目的。 (四)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执行重整计划的文件之一,对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同意公司在其为实行本次执行重整计 划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但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 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六年三月 致: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景峰医药")的委托,担任公司本次执行重整计划完成 情况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 法》(以下简称"《破产法》"),及《深圳证券交 ...
*ST景峰(000908) -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2026-03-16 18:30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景峰医药管报〔2026〕011 号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贵院"): 2025年10月21日,贵院做出(2024)湘 01 破申 7 号 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景峰医药")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北京 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景峰医药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 人")。 2026年2月3日,贵院依法裁定批准《湖南景峰医药股 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景 峰医药重整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 下简称"《破产法》")及重整计划的规定,景峰医药负责 执行重整计划,管理人负责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2026年3 月 10日,根据景峰医药提交的《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管理人现将重整计划执行的监 督情况向贵院进行报告,具体如下: 一、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标准 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为贵院裁定 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 6个月,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重 整计划视为执行完毕: - 1 - 1、管理人收到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 ...
*ST景峰(000908) - 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2026-03-16 18:30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6-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重整情况概述 2024年4月22日,申请人彭东钜、上海鑫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湖南省常德 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常德中院")申请对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景峰医药"或"公司")进行重整,并同时申请对景峰医药启动预重整 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预重整事 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2024 年 7 月 2 日,公司收到常德中院下发的《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决定书》【(2024)湘 07 破申 7 号】,常德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法院受理预重整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2024 年 7 月 30 日,常德中院做出(2024)湘 07 破申 7 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景峰医药预重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