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慕士(00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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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慕士: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2-22 18:44
.股票代码:001234 股票简称:泰慕士 公告编号:2024-004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六安英瑞针织服装有限公司本着风险可 控的原则,计划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融资 额度,申请的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 用证、票据贴现等业务。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 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提议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表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 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 ...
泰慕士: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2月)
2024-02-22 18:44
对外投资审议标准 - 董事会审议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项,有1000万、100万等绝对金额要求[6] - 股东大会审议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项,有5000万、500万等绝对金额要求[7][8] - 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投资审批与管理 - 公司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等衍生产品投资,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0] - 对外投资项目先形成可行性报告草案,经多环节,可能需股东大会审批[10] - 对外投资项目确认后成立小组或部门监管,跟踪管理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11] 交易标的要求 - 达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股权交易标的,需审计最近一年又一期财报,基准日距协议签署日不超六个月[12] - 达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非股权交易标的,需评估,基准日距协议签署日不超一年[12]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公司可在四种情况下收回对外投资[13] - 公司可在四种情况下转让对外投资[13] 信息披露与保密 - 公司对外投资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5] - 公司及子公司须遵循信息披露管理制度[15] - 子公司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对外投资情况[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披露前须保密[16] 办法相关 - 办法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18] - 办法中部分表述含本数情况说明[18] - 办法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18] - 办法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18]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 - 日期为2024年2月22日[19]
泰慕士: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2月)
2024-02-22 18:4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5]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5]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6]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8] 独立董事履职与免职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8] - 免职致不达标,60日内完成补选[9]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11] - 行使特别职权需1/2以上同意[12]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2]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4]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7] 独立董事其他规定 - 2名以上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联名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8] - 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8]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4]
泰慕士: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22 18:44
股票代码:001234 股票简称:泰慕士 公告编号:2024-003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以 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的通知,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 方式。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监事会主席蔡美芳女士召集并 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14,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总额不超过 43,000.00 万元(含本数)的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 ...
泰慕士: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2月)
2024-02-22 18:44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 汇衍生品交易行为,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管理,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 确保公司资产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衍生品交易是指根据公司国际业务的外币收付情 况,以各种货币作为基础资产,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 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以及其他外汇利率衍生产品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控股子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视同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适用本制度。 控股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由公司进行统一管理、操作。 第四条 公司 ...
泰慕士: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2-22 18:44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26,666,700股,发行价16.53元/股,募资440,800,551元,净额383,043,841.06元[1] - 募投项目为六安英瑞搬迁改造、英瑞针织二期、偿还贷款及补流,金额分别为230,000,000元、90,000,000元、63,043,841.06元[3] 现金管理 - 2023年同意用不超25,000万元闲置募资和不超40,000万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5] - 拟用不超14,000万元闲置募资和不超43,000万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年[7] - 闲置募资和自有资金投资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不得质押和证券投资[7] 风险及控制 - 投资风险有市场波动、收益不可预期、操作和监控风险[10] - 风控措施包括选低风险品种、跟踪投向、内审及监督等[10] 审议情况 - 现金管理议案获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12][13] - 独立董事同意使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14] 合规说明 - 事项已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法规[14] -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资用途,不影响项目进行[14] 备查文件 - 包含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等多项决议及审核意见[16]
泰慕士:华泰联合证券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3年度培训情况报告
2024-01-22 18:3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三、培训成果 2023年度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为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慕士"、"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 泰慕士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人应尽的职责,对泰慕士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4 年 1 月 11 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泰慕士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 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 ...
泰慕士:华泰联合证券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现场检查报告
2024-01-22 18:3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华泰联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慕士"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至 1 月 12 日对 泰慕士 2023 年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 被保荐公司简称: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有限公司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宗贵 联系电话:025-83888049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孟超 联系电话:025-83888049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孟超、李彦强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度 | |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1 月 11 日-2024 年 1 月 12 日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 |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 | 现场检查手段:1、实地察看公司的主要经营场所;2、查阅公司章程 ...
泰慕士: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01-03 19:11
股票代码:001234 股票简称:泰慕士 公告编号:2024-001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 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 年 3 月 14 日 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2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 和总额不超过 4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 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5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主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pm ...
泰慕士: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核查意见
2024-01-02 19:4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慕士"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泰慕士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认真、 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之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泰慕 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65 号) 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66.67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6.5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44,080.06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 费用(不含税)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