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能控股(001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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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能控股(001896)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5-04-11 22:19
独立董事履职 - 2024年独立董事应参加董事会12次,现场出席8次,通讯参加4次[4][19][34] - 2024年独立董事出席战略等各类委员会会议若干次[6][21][35] - 2024年独立董事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15 - 20个工作日[6][22][35] 公司运营 - 2024年公司审议并披露五项关联交易议案[9][24][38] -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等多份报告[9][24][38] - 2024年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为审计机构[10][25][39] 人事变动 - 2024年1月23日解聘副总经理茹启明,原因是退休[11][26][42] - 2024年1月25日聘任副总经理张俊杰和刘中显,原因是工作调动[11][26][42] - 2024年5月30日董事长赵书盈离任、总经理余德忠任免,原因是工作调动[11][26][42] - 2024年5月31日余德忠被选举为董事长、聘任李军为总经理,原因是工作调动[26][42] - 2024年6月18日李军被选举为董事,原因是工作调动[26][42] - 2025年1月6日张俊杰因工作调动被解聘副总经理[42] 薪酬审议 - 2024年4月23日公司审议通过董事、高管及监事2023年度薪酬议案[12][40]
豫能控股(001896)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04-11 22:17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无重大缺陷[3]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100%[6] 内控范围与重点 - 纳入评价范围业务和事项含组织架构等多项内容[7] - 公司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等六大高风险领域内控[8] 缺陷标准 - 明确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控制度各等级缺陷定量定性标准[12][13][14][15] 报告期情况 - 报告期内无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及重要缺陷[18][19] - 报告期内无其他内控相关重大事项说明[20]
豫能控股(001896)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5-04-11 22:17
2024年情况 - 监事会召开5次会议,成员列席董事会12次、股东大会5次[3][5] - 获6亿流动资金贷款,子公司质押36%电费收费权担保3年[8] - 财务报告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6] 2025年展望 - 监事会拓展思路加强监督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10]
豫能控股(001896)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04-11 22:17
会议情况 - 2024年召开股东大会5次、董事会12次等各类会议[3] - 2024年第一次至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分别为62.34%、62.25%、62.33%、62.20%[6] - 2023年度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62.19%[6] 决策事项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孙公司并投资鹤壁100MW风电项目议案[4] - 第九届董事会多次会议审议通过财报、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5] - 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议案[7] 业绩数据 - 截至2024年末总资产316.17亿元,净资产31.07亿元[11] - 2024年营收121.55亿元,净利润 - 1.21亿元,同比减亏78.07%[11] 未来展望 - 2025年搭建ESG管理体系,启动报告编制披露工作[14] - 2025年推动贯标认证,建设合规管理体系[14] - 2025年按“统谈分签”原则开展长协煤工作[14] - 2025年加强研究研判,争取省内新能源项目开发[15] - 2025年加强生产管理,开展设备节能和火电机组改造[15] 其他情况 - 2023 - 2024年连续三年获深交所信息披露“A”级评价[10] - 2024年举办业绩说明会和投教活动[10]
豫能控股(001896) - 关于召开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4-11 22:17
财报与业绩说明会安排 - 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1] - 2025年4月25日15:00 - 17:00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1] 业绩说明会相关 - 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在“豫能控股1896”小程序举行[1] - 提问通道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开放[1] - 参与方式为微信搜“豫能控股1896”或扫公告二维码[1] 出席人员 - 董事长余德忠、总会计师王萍等出席业绩说明会[3]
豫能控股(00189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5-04-11 22:17
人员情况 - 截至2024年末安永华明有合伙人251人、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2] 业绩数据 - 安永华明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59.5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55.85亿元[2] - 安永华明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24.38亿元,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37家[2] 决策流程 - 2024年4月23日公司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2] - 2024年5月21日该议案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 审计安排 - 2024年10月安永华明进行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现场预审[5] - 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执行资产监盘程序[5] - 2025年1月至3月进行年终现场审计[5] 报告审议 - 2025年4月10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报告》等议案[8]
豫能控股(001896) - 对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5-04-11 22:17
人员与客户数据 - 2024年末安永华明有合伙人251人,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2] - 2023年度安永华明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137家[2]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59.5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55.85亿元[2] -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24.38亿元[2] 合规情况 - 安永华明近三年受刑事、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5] - 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5] 风险保障 - 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2亿[12] 审计安排 - 制定的审计方案涵盖审计范围、目标等内容[9] - 配备专属审计工作团队和多领域专家后台支持团队[10]
豫能控股(001896) -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04-11 22:17
子公司情况 - 豫煤交易中心注册资本81,015.5万元,公司持股93.83%[4][5] - 截至2024年底,其资产368,991.39万元,负债369,166.85万元[5] - 2024年度营收138,651.95万元,利润总额 - 10,828.38万元[5] 担保事项 - 公司拟为豫煤交易中心2亿综合授信提供3年连带责任担保[3] - 2亿授信占2024年底净资产6.44%,总资产0.63%[10] - 担保后,合并报表内担保余额预计21.67亿元[2][10] - 截至公告日,无合并报表外担保及逾期、涉诉担保[2][10]
豫能控股(001896) -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5-04-11 22:17
关联交易 - 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10300万元,2024年度实际发生97337.35万元[1] - 2025年预计向关联人采购设备、配件金额250万元,2024年实际发生193.21万元[3] - 2025年预计向关联人销售煤炭金额48000万元,2024年实际发生19993.16万元[3] - 2025年预计向关联人销售热力等商品金额28000万元,2024年实际发生27003.70万元[3] - 2025年预计向关联人提供劳务金额6300万元,2024年实际发生1524.39万元[4] - 2025年预计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金额25500万元,2024年实际发生46993.04万元[4] - 2025年预计向关联人租赁房屋金额1200万元,2024年实际发生619.49万元[4] - 2025年预计接受关联人委托管理资产金额950万元,2024年实际发生831.65万元[4] -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较预计金额减少9.62%[7] 股权结构 - 河南投资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61.85%股份,计943,700,684.00股,实际控制人为河南省财政厅[9] 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9月30日,河南投资集团合并报表资产总计3534.14亿元,所有者权益1077.24亿元,营业收入399.25亿元,净利润14.62亿元[9]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郑州豫能合并报表资产总计57.24亿元,所有者权益2.10亿元,营业收入22.45亿元,净利润1.09亿元[9]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人才集团总资产18.24亿元,净资产7.46亿元,2024年营业总收入49.39亿元,净利润0.16亿元[11] 决策进展 - 2025年4月10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 - 2025年4月10日独立董事会议全票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36] - 同意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36]
豫能控股(001896)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11 22:17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12 日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史建庄、赵剑英、叶建华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史建庄、赵剑英、叶建华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 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