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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化智联(0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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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化智联(002010)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19 16:31
管理层任期与考核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5] - 总经理任期届满前三个月董事会选拔候选人,届满三个月内考核[6][7] 总经理离职规定 - 总经理无正当理由任期结束前辞职需交违约赔偿金[9] - 因重大决策失误解聘离开公司,公司一次性给半年工资[10] - 因战略调整或重组解聘,一年内享以前福利,离开公司给一年工资[10] 辞职与聘任流程 -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辞职,总经理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总经理可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14] - 总经理可聘任或解聘除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外的管理人员[14] 总经理职权 -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14] - 拟订职工工资、福利、奖惩,决定聘用和解聘[14] - 批准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0.5%以下单项资产核销等处理[15] 会议与报告制度 - 总经理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定情形五日内开临时会议[19] - 利润实现数与预算差异超规定,总经理及时向董事会报告[22] - 总经理每月至少一次向董事长或指定董事报告工作[22] 管理层职责与替代 - 副总经理分管部门工作,对总经理负责[16] - 财务负责人执行总经理决定,协助开展财务工作[17] - 总经理不能履职时,可指定副总经理代其主持工作[17]
传化智联(002010)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9-19 16:31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1] - 半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2] 披露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6]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3]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临时报告[16] - 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等需告知公司并配合信息披露[28]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0] -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等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信息报告与处理 - 重大信息报告方面,董事、高管及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报告[25] - 董事会秘书接到证券监管部门质询或查询后应及时报告董事长并核实回复[27] 责任人与部门职责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28] - 资本证券部是信息披露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工作[29] - 董事、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应配合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工作[30] - 独立董事负责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检查披露[30]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等信息[31]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资本证券部负责相关档案工作[39] - 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需指派专人报告信息[40] 档案管理与保密 - 资本证券部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董事会秘书是第一负责人,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32] - 信息知情人员对未公告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公司应与其签署保密协议[34] 股票买卖规定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需提前通知董事会秘书,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4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股票,公司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相关内容[4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如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等[45] 违规处理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应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48] - 信息披露不及时、疏漏等致重大损失,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责任人[50] - 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50] 其他规定 - 及时披露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52]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2]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3]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参照本制度[5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55]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56] - 本制度2025年9月20日由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57]
传化智联(002010)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09-19 16:30
公司架构与制度变更 - 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2] - 公司拟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后注册资本为27.64030908亿元,股份总数为27.64030908亿股[2][3] 财务资助与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 - 董事会作出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 股份转让与交易规定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股东权利与决议事项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5] - 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6] 信息披露与通知要求 - 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通知公司并披露[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应及时告知公司[9] 股东大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6]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6]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30]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30]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5] -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勤勉义务,需履行参与决策等职责[35]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3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7] 公司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4 - 8名[38]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9]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39]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40] 公司合并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4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均需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平台公告[49][50] 章程相关规定 - 《公司章程》修订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53] - 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53]
传化智联(002010)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9-19 16:3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10月10日14:30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6日[2] - 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重复表决以首次为准[2] 审议事项 - 审议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等多项议案[4] - 议案3、4.01、4.02、4.04为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会议登记 - 2025年9月29日9:00 - 11:00、13:30 - 17:00登记[9] - 登记地点为杭州市萧山区民和路945号传化大厦资本证券部[9] 网络投票 - 代码“362010”,简称“传化投票”[14]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9:15 - 9:25等[15] -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9:15 - 15:00[16] 投票建议 - 截止2025年9月26日持有股份可委托他人出席[22] - 对总议案及多项议案投同意票[23]
传化智联(002010)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19 16:30
会议情况 - 传化智联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7名董事均参加[1] 议案审议 -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等议案》通过,待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2] -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审议29项制度,部分待提交审议[3][4][5][6][7][8]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通过[9]
传化智联(00201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9-19 16:16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6]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7] - 出现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7][8] 相关人员要求 - 聘任时需聘证券事务代表并取得证书[6] - 签订保密协议,离任前接受审查移交文件[8] 职责与管理 - 负责信息披露,组织制订制度[10] - 管理资本证券部[12] 培训与制度 - 参加深交所后续培训[9]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4]
传化智联(002010)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
2025-09-19 16:16
绩效评价 - 董事绩效每年评价一次,独立董事采用自我评价与相互评价结合[2] - 董事业绩评价敬业指标含会议出席率等[5][6] - 经理人员评价含财务和市场指标[10] 薪酬体系 - 经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资、短期奖励和长期奖励组成[13] - 条件允许时给予经理人员股票期权[14] 监督与责任 - 董事会对经理人员持续评价与监督[16] - 经理失误违约需担责,执意辞职有多项损失及补偿[17][18] - 经理违法违规致损,董事会追究法律责任[19] 办法规定 - 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最终修订权和解释权归董事会[21] - 办法未尽事宜或与规定不一致时按规定执行[21]
传化智联(002010)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2025-09-19 16:16
交易规则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目的[3] - 套期保值业务有7种类型[4] - 公司和子公司只允许与有资格的金融机构等交易[5] - 以自身名义设交易账户,用自有资金投资,按批准额度控制资金规模[5] 额度审议 - 每年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年度交易额度[6]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6] -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6] - 可对未来12个月内交易范围、额度及期限合理预计并审议,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7] 组织管理 - 董事长召集组织交易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等[8] 流程管理 - 财务部综合评估交易风险,预计年度交易额度,报领导小组审核并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实施[10] - 财务部应在月度终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上报上月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盈亏情况[11] - 审计部应每季度或不定期审查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并报告[12] 信息披露 - 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按准则对公允价值确定及核算处理[17] - 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披露交易目的等信息并进行风险提示[19] - 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需公告并说明必要性和可行性[23] - 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披露时需向深交所提交多项文件[19]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且绝对金额超一千万元,财务部报告,证券部两交易日内公告[20] -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出现亏损应重新评估套期关系有效性并披露相关情况[21] - 开展套期保值交易应说明合约类别等并评估套期效果[22] - 开展套期保值交易披露定期报告时可结合被套期项目情况全面披露套期效果[26]
传化智联(002010) -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9-19 16:16
信息披露时间 - 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报告[10] - 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0] - 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10] - 出现重大事项情形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4] - 重大事项泄露或有市场传闻,2个工作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5] - 已披露重大事项有进展或变化,2个工作日内披露情况及影响[15] - 更正经审计财务报告,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关审计报告[16] - 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至少于变更前5个工作日披露变更公告[17] - 变更中期票据发行计划,至少于原发行计划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变更公告[17] - 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公布本金兑付、付息事项[17] 信息披露触发条件 - 对外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需披露[13] - 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需披露[13] - 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13] - 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需披露[13] 信息披露文件相关 -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在发行前披露最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会计报表等文件[7] - 最迟应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公告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实际发行规模等信息[8] - 涉及信息披露的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5]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等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发布未公开披露信息[19] - 董事会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19] - 通过特定方式与投资者沟通时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24] 违规责任 - 出现违反相关法规、未勤勉尽责等情况追究信息披露相关负责人员责任[27] - 有关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7]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公司按国家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27] 制度相关 - 信息披露的时间和格式等按交易商协会规定执行[29]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央行及交易商协会规定执行[29] - 本制度与国家规定冲突时从其规定并及时修订[29]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30]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权并监督执行[30]
传化智联(00201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9-19 16:16
制度相关 - 制度目的是提高公司规范运作与年报披露质量[2] - 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等人员[2] - 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及修订[12] 责任追究 - 履职不当致损失或影响需处理[2] - 违法违规致差错应追究责任[6] - 有从重、从轻等处理情形[6][7] - 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9] 差错范围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含会计差错更正等[2] 处理流程 - 资本证券部收集资料提方案报董事会批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