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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股份(00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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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股份(002117) - 总裁工作细则(2025.8)
2025-08-26 20:02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发挥公司总裁及副总裁、财务总监的作用,明确其职责、权限, 规范其行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本细则。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总裁及副总裁、财务总监的共同行为规范: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二)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最大利益,并以此为一切行为的出发点,竭尽职责,努力 工作,完成董事会赋予的各项任务。 第五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副总裁或者财务总监,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二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应遵循"德才兼备、注重 实效"的原则选聘总裁,总裁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优秀的个人品质:诚实、正直,勇于开拓进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 (二)良好的职业操守:忠实地维护公司利益,严守公司商业秘密。 (三)接受过良好以上教育。 (四)专业素质:具有相应的战略管理、营销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的 专业知识。 (五)经历与经验:外 ...
东港股份(002117) -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2025.8)
2025-08-26 20:02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1、经营性资金占用,大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 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 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为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 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使用 的资金等。 第二章 控制规定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三)委托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五)代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
东港股份(0021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8)
2025-08-26 20:02
内幕信息相关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4]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出售或报废超30%属内幕信息[6] 违规处理与档案保存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结果[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至少保存10年[12] 信息披露追责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4]
东港股份(0021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2025.8)
2025-08-26 20:02
身份信息申报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在任职、信息变更、离任等时点后二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4] 股票买卖披露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8] 股票买卖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9]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等情形下所持本公司股票不得转让[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10] 可转让股份计算 - 以前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所持股份为基数计算当年度可转让股份数量[10]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度可转让百分之二十五,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一年度计算基数[11] - 因权益分派导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度可转让数量[11] - 所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1] 股份变动报告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离婚导致股份减少,过出方和过入方应共同遵守相关规定[11]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2] 减持限制 - 董事、高管持股超5%,集中竞价90自然日内减持不超公司股份总数1%[15] - 董事、高管持股超5%,大宗交易90自然日内减持不超公司股份总数2%[15] - 董事、高管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6] 协议转让受让比例 - 董事、高管持股超5%协议转让,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5%[17] 增持限制 - 权益股份达30%-50%,1年后每12个月增持不超公司已发行股份2%[17] - 权益股份超50%,增持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17] 增持公告披露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应披露进展公告[18] - 增持股份比例达2%或完成计划等情况需披露结果公告和律师核查意见[18] - 定期报告发布时增持计划未完成应披露实施情况[19]
东港股份(00211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8)
2025-08-26 20:02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涉及国家、商业秘密可按规定暂缓或豁免披露[5][6] 操作规范 - 确定事项应审慎,防止信息泄露[7] - 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0] 责任机制 - 确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人员追责[11]
东港股份(002117)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8)
2025-08-26 20:02
募集资金使用决策 - 额度变化10%以内由总裁办公会决定,10% - 20%由董事会批准,20%以上由股东会批准[7] - 实际投资额变化5%以内由总裁办公会批准,10%以内由董事会批准,10%以上由股东会批准[7] 募集资金项目管理 - 进度推迟6个月以上或盈利变化20%以上应召开董事会决议[11] - 单个项目投资金额变化超20%视作改变用途[11] 募集资金监督 - 财务部每季度检查,审计部每半年专项审计[14] 其他规定 - 改变用途应在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备案[12] - 发行新股超20%应单独统计并公告流通股股东情况[16] - 存放坚持集中存放、专户管理原则[4] - 使用依据是计划书或董事会决议[7]
东港股份(00211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8)
2025-08-26 20:0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提名与会议规则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 会议召开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11]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2]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等并向董事会提建议[6] 选聘流程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聘需征求被提名人同意[9]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高级管理人员前一个月,提建议和材料[9] 工作细则施行 -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4]
东港股份(0021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8)
2025-08-26 20:02
人员变动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4] 补选与任命 - 公司应在董事提出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法定代表人辞任30日内确定新人选[5] 离职交接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等移交[8]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0] 异议复核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2]
东港股份(00211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8)
2025-08-26 20:02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 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重大影 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 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 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该诚信履行持续信息披露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 求报送及披露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虚假记载、严重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公开披露的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五条 公司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 第三章 职责及权限 第六条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 ...
东港股份(00211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8)
2025-08-26 20:02
投资者关系管理 - 目的包括树立理念、促进了解认同、规范运作和改善治理结构[2]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及其他相关机构[6] 沟通管理 - 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等多种形式[6] 组织架构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投资部为职能部门[7] 部门职责 - 证券投资部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沟通、报告编制等多项工作[11] 活动管理 - 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活动需建完备档案[14] 信息管理 - 接待调研采访需审核计划、签保密书,涉及重大信息应回避[14] - 发生重大信息泄露需评估影响、停牌澄清及处罚责任人[15] 诉求处理 - 投资者诉求应记录汇报,确定处理方法并反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