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股份(00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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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股份: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05-06 15:54
证券代码:002117 证券简称:东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 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未违反下列进行回购股份的要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不超 过11.20元/股(含本数)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 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以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
东港股份(002117)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2 18:07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收入与利润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303,805,024.48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23%[4]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417,783.8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43%[4]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407,266.78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00%[4] - 营业总收入本期发生额为3.0380502448亿元,上期发生额为3.0451473542亿元,基本持平[16] - 营业总成本本期发生额为2.5142110229亿元,上期发生额为2.4787833649亿元,有所上升[16] - 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为55.599936万元,上期发生额为23.276849万元,实现增长[16] - 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43417783.89元,上年同期为46687008.94元[1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796元,上年同期为0.0850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0796元,上年同期为0.0850元[18]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现金流 -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117,102.5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3.51%[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68117102.57元,上年同期为 - 120579168.49元[1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530622780.35元,上年同期为 - 582364007.63元[1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82774028.27元,上年同期为 - 26030113.39元[1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 681514093.95元,上年同期为 - 728973413.95元[19]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99482945.58元,上年同期为71449880.51元[19]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86459811.15元,上年同期为195655438.22元[18] - 收到的税费返还为4275530.29元,上年同期为84391.24元[18]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为265000000.00元,上年同期为160000000.00元[18]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资产与负债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2,027,441,396.02元,较上年度末减少8.36%[4]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488,578,898.13元,较上年度末减少4.98%[4] -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11.4757492359亿元,期初余额为13.1610369173亿元,有所下降[13] - 非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8.7986647243亿元,期初余额为8.9634848635亿元,略有减少[14]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20.2744139602亿元,期初余额为22.1245217808亿元,呈下降趋势[14] - 流动负债合计期末余额为4.9340232116亿元,期初余额为6.013708208亿元,有所降低[14] - 非流动负债合计期末余额为4546.017673万元,期初余额为4442.906877万元,稍有增加[14] - 负债合计期末余额为5.3886249789亿元,期初余额为6.4579988957亿元,出现下降[14] - 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余额为14.8857889813亿元,期初余额为15.6665228851亿元,有所减少[15]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3,010,517.11元,其中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205,930.09元,政府补助2,739,711.26元等[5]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8,044,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9] - 前10名股东中,北京中嘉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1.17%,持股数量60,961,650股[9] - 股东费占军与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一致行动人,费占军通过信用账户持有8,000,000股[10]
东港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2 17:54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通讯表决召开,6位董事全到[1] - 会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调整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议案[1] 委员会调整 - 审计、提名等各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调整[1]
东港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15 19:56
证券代码:002117 证券简称:东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 票表决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 9:15--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济南市山大北路23号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东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史建中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 ...
东港股份:东港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4-15 19:56
法律意见书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 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对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 须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 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 5 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 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及以前的相关事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并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 一、关于 ...
东港股份: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04-01 15:43
证券代码:002117 证券简称:东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 以不超过11.20元/股(含本数)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 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 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以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 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3月 ...
东港股份:关于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3-27 16:07
证券代码:002117 证券简称:东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4 月3日(星期三)下午15:30至17:00时举办2023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 明会。届时公司董事长史建中先生,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郑理女士,副总裁、董事会 秘书齐利国先生、独立董事冯威女士将在网上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 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陆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页 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 ...
东港股份(002117)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3-26 00: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票代码为002117,股票简称为东港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6] 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1,200,718万元,比2022年增长12.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3,311万元,比2022年减少21.32%[8] - 公司2023年现金流量净额为202,338,990元,比2022年增长26.15%;基本每股收益为0.2993元,比2022年减少21.32%[9] - 公司总资产为2,212,452,178元,比2022年末减少1.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566,652,288元,比2022年末增长1.86%[10] 业务情况 -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印刷类业务、覆合类业务和技术服务类业务[19] - 公司在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提到,传统票证类业务受信息技术冲击,文化宣传类印刷品市场需求旺盛,AI技术的发展提供新的市场空间[17] 研发创新 - 公司研发投入主要集中在票证防伪项目,已研发出多种防伪票证产品并达到预期指标[27] - 公司研发项目有望提高市场占有率,推动公司市场推广和产品升级[29] 环保措施 - 公司环境保护遵守多项法规法规,持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主要污染物包括挥发性有机物、苯系物等,执行的排放标准符合相关法规要求[3,4] 公司治理 -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内部控制制度和董事会职能的发挥[58] - 公司具备独立的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能力,与主要股东完全分开[60] 股东情况 -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各股东持股比例接近,无法通过表决权控制股东大会[141]
东港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03-25 18:34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建民)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 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力,在2023年度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并根据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 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现将本人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周建民,中国国籍,1967年10月生,硕士学历,曾任北京大风车教育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北京五道口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 京金日国际广告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新华视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北 京智联云上数据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民生嘉合(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长;北京富达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2021年9月起任公司独立 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 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 ...
东港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4-03-25 18:34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东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章程》、证 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审 计机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 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意见 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