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望谷(002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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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 望 谷(00216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8-28 21:39
公司决策 - 2025年8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 拟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条款修订[2] - 修订后《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2]
远 望 谷(002161) - 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25-08-28 21:39
财务数据 - 2025年6月30日合并资产总计27.79亿元,较期初增长2.94%[5] - 2025年6月30日合并负债合计11.71亿元,较期初增长0.6%[6] - 2025年6月30日合并所有者权益合计16.08亿元,较期初增长4.71%[6] - 2025年半年度营业总收入2.81亿元,较2024年半年度增长13.97%[11] - 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7254.51万元,较2024年半年度增长67.6%[12] - 2025年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0.0972,较2024年半年度增长61.73%[13] 资产变动 - 合并流动资产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3.54亿元,较期初下降11.35%[4] - 合并非流动资产中在建工程期末余额2.46亿元,较期初增长4.88%[5] - 合并流动负债中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1.67亿元,较期初下降15.74%[6] - 母公司流动资产中预付款项期末余额0.54亿元,较期初增长264.07%[9] - 母公司非流动资产中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18.35亿元,较期初增长1.25%[9] 现金流量 - 2025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2127.75万元,2024年为 - 2084.80万元[18] - 2025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921.74万元,2024年为5622.01万元[18] - 2025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8401.99万元,2024年为802.94万元[18] 所有者权益 - 2025年本期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608.15万元[24] - 2025年本期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81808.38万元[33] 业务相关 - 主营业务聚焦智能交通、零售服装等行业,提供RFID相关产品和服务[199] - 内销物联网解决方案在产品控制权转移并安装调试完成取得验收时确认收入[199] - 产品销售在控制权转移且取得客户签收时确认收入[199]
远 望 谷(002161) - 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8 21:39
应收账款 - 浙江远望谷飞阅文化创意2025年上半年期初124.76万,期末125.33万[2] - 成都普什信息自动化2025年上半年占用111.64万,期末1.68万[3] - 深圳市朗形网络科技2025年上半年占用83.02万,期末83.02万[3] 预付账款 - 浙江远望谷飞阅文化创意2025年上半年期初、期末均178.48万[2] - 昆山远望谷物联网产业园2025年上半年占用48.09万,期末5.19万[2] - 鲲鹏通讯(昆山)2025年上半年期初、期末均5.48万[3] 其他应收款 - 深圳市远望谷锐泰科技2025年上半年期初504.69万,期末为0 [3] 总体资金 - 2025年上半年所有项目期初占用813.41万[3] - 2025年上半年所有项目占用408.27万(不含利息)[3] - 2025年上半年所有项目偿还822.50万,期末占用399.18万[3]
远望谷: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约7192万元,同比增加61.91%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8 21:37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2.81亿元 同比增长13.97%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7192万元 同比增长61.91% [1] - 基本每股收益0.0972元 同比增长61.73% [1] 市值情况 - 公司当前市值达60亿元 [2]
远 望 谷(002161) -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28 21:36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9月16日14:30召开[1] - 股权登记日为9月11日[4]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为9月16日,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有不同时段[2]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62161",投票简称为"远望投票"[19] 审议事项 - 会议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5] 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9月12 - 15日工作日特定时段[11] - 登记地点为深圳南山区相关大厦27楼证券部[12] 其他信息 - 联系地址、联系人、电话及邮箱[15] - 会议费用与会人员自理[15] -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至股东大会结束[23]
远 望 谷(002161) - 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8 21:3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8月15日发通知,8月27日召开[3] -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3] 议案通过情况 - 四项议案均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4][5] 议案审议安排 -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4] - 其余三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5]
远 望 谷(002161) - 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8 21:34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7位董事全出席[3]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3][4]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4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4][5][6][7][8] 股东大会安排 - 拟定2025年9月16日14:30在深圳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9]
远 望 谷(002161) -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1:02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 管理。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 度执行。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界定 的关联方。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对公司和公 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不得通过资金占用等方式损害 ...
远 望 谷(00216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1:02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6] - 部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7]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若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被公开谴责三次以上等不得被提名[11][12] 独立董事构成要求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独立董事选举与补选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6]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7]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21] 信息披露与资料保存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 最迟在发布选举股东会通知公告时报送候选人材料[14]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可申请或报告[33]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6] - 董事会会议资料应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专门委员会会议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31]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0] - 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1]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对会议材料有异议可书面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1] - 行使职权时相关人员应配合,阻碍时可向相关部门报告[33]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4] - 给予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5]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6]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7]
远 望 谷(00216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1:02
担保管理规定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对外担保[2]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担保须采取反担保措施[4] - 为控股或参股公司担保,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5] 担保审议要求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9]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9]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且股东会审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10]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该股东不得参与表决,须经其他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0] 担保额度相关 - 公司可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和以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11] - 合营或联营企业间担保额度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2] - 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70%(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担保额度[12] 担保后续管理 - 公司应提前两个月通知被担保方做好债务清偿及后续工作[18] - 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有关责任部门和人员应及时告知证券部[24] - 被担保人出现破产、清算及其它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有关责任部门和人员应及时告知证券部[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