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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望谷(002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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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 望 谷(00216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8:51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股份25%,不超1000股可全转[7]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8] - 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数量[8]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分别在股东会、董事会通过任职后2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9] - 现任董高信息变化、离任后2日内申报[9] - 董高股份变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2日内申报公告[13][14] 减持规定 - 董高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日报告披露减持计划[14] 买卖限制 - 董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等公告前5日,重大事项发生至披露期不得买卖[17] 违规处理 - 董高违规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特定情形除外[16] - 董高违规买卖公司视情节处分追责[19]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审议通过后生效[22][23]
远 望 谷(002161)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8:51
制度适用与决策权限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证券投资,子公司投资须报公司审批[2]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并披露[4] - 占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4] 投资操作与管理 - 可对未来12个月内证券投资范围、额度及期限预计,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4] - 董事长为证券投资责任人,多部门各负其责[5] - 证券投资执行联合控制制度,人员分离[7] 监督与披露 - 投资管理部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汇报资金运作和收益情况[7] - 董事会持续跟踪投资进展,异常时采取措施并披露[7] - 财务部门核算列报,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9] 制度生效与修订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2]
远 望 谷(002161)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8:51
子公司设立与人员委派 - 子公司设立形式有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超50%的子公司等四类[2] - 公司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人员由董事长决定[7] 财务管理与经营规划 - 子公司财务管理按母公司财务制度执行[13] - 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需服从公司战略和规划[14] 交易决策与风险控制 - 子公司特定交易事项金额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子公司决策机构审议后报董事长或总裁批准[16] - 未经母公司有权机构批准,子公司不得进行金融衍生工具等风险投资[16] 信息报告与披露 - 子公司发生公司规定重大事项应在1日内报告董事会秘书[20] - 子公司应于3日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备重要文件[24] -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适用于子公司[25] - 子公司特定重大交易事项应及时报告董事会及秘书[26] - 子公司日常经营相关原材料等交易需提交公司总裁等审议并信息披露[22] - 子公司提供信息要真实及时准确完整且以书面形式汇报[23] 审计与档案管理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可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25] - 子公司接到审计通知要做好准备并配合,执行审计决定并报告整改情况[26] - 公司建立母、子公司相关档案两级管理制度[29] - 档案收集范围包括子公司证照、公司治理资料、重大事项档案等[30] 人力资源管理 - 子公司需建立考核奖惩等人力资源制度并报备[35] - 子公司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对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并奖惩[38] - 子公司人员履职不当给公司造成损失应受处罚并担责[39] 制度生效与管理 -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38][39]
远 望 谷(00216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8:51
任职要求 - 董事会秘书应具备良好品质、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关知识经验[4] - 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条件参照董事会秘书[16] 职责与事务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8] 聘任与解聘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13] - 聘任秘书时应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并签保密协议[14][19] - 解聘秘书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16] 生效时间 -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
远 望 谷(00216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8:51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依据相关法规[2]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3][4] - 特定情形下需及时披露暂缓、豁免的商业秘密[4] 管理流程 - 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董秘组织协调,证券部协助办理[6][7] - 申请需提交书面材料,董秘登记,董事长确认归档[7] - 报告公告后十日报送登记材料至监管机构[8] 责任与生效 - 违规追责,制度自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0][13][14]
远 望 谷(002161)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8:51
信息管理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相关人员[2] - 对外报送信息分级、分类管理,董事会为最高管理机构[3] - 董事等在特定期间负有保密义务[3] - 拒绝无依据的外部统计报表报送要求[4] - 报送信息需多层审核,相关人员负责[4] - 未公开信息作内幕信息,签保密协议[5]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并解释[6]
远 望 谷(00216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8:51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 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二) 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 释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
远 望 谷(00216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8:51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披露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10] - 年度报告需审计,半年度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一般无须审计[11]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11] - 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在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12]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不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13] 报告审议与确认 - 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3][1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9] 业绩预告与修正 - 净利润同比升降50%以上需业绩预告,特定情况可免[22][23] - 预计与已披露预告差异大或方向不一致需修正公告[23] - 与已披露业绩快报差异达20%以上或方向不一致需修正公告[27] 其他披露情形 - 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30] - 年度经营业绩特定情形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22] - 半年度特定情形在半年度结束15日内预告[22] - 特定营业收入情况需业绩预告[22] - 特定情形及时披露业绩快报[24] - 重大事件及时披露[29] - 证券异常交易及时了解并披露[36] - 变更公司名称等信息立即披露[32] 信息报送与配合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告知并配合披露[41] - 董事等知晓重大事件当天告知相关负责人[44] - 各部门重大事项当天报告[44] 报告编制与组织 - 财务部编制财务报表并提交资料[47] - 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定期报告并提交审议[47] - 董事会秘书组织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并备案[49]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秘书组织证券部完成[50] 信息更正与保存 - 已披露信息有误或遗漏发更正或补充公告[53] - 信息披露文件保存不少于10年[64] 处分备案与流程 - 对相关人员处分5个工作日内报监管部门备案[72] - 信息披露遵循制作、审核、审批流程[60] 责任人与申请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61] - 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65] - 特定信息可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68] 责任与监督 - 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信息真实性等负责[70] - 失职致违规可解除职务并追究赔偿责任[70]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监督财务[57] - 董事会等将保密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55]
远 望 谷(00216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8:51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5] - 自愿性信息披露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披露预测性信息需提示风险[38][39]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多方面[7]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7] 会议与活动安排 - 董事长等一般出席投资者说明会,事先公告、事后及时披露[8] -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提前公告,原则上非交易时段,董事长等参与[17] - 六种情形下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7] - 定期报告结束后等时候举行分析师会议等活动,尽量公开,可网上直播[19] 股东会相关 - 做好股东会安排组织,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2] - 现金分红方案审议前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12] 信息发布与交流 - 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14] - 定期报告公布网站地址,网址变更及时公告[14] - 设立公开电子信箱与投资者交流[14] - 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谨慎发布信息[34] 其他沟通方式 - 收集中小投资者问题并网络答复[19] - 必要时与投资者一对一沟通,邀新闻机构参加[21] - 安排投资者现场参观,做好信息隔离与人员培训[24] 咨询与调研 - 设专门咨询电话,专人负责,公布号码并及时披露变更[26] - 接受调研妥善接待,履行披露义务,董秘原则上全程参加[28] - 与调研机构沟通要求出具资料、签署承诺书并形成书面记录[29] 职责与制度 - 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董秘为业务主管[48][49] - 证券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并具多项职责[49] - 制订完备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和规范[52]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不少于3年[52] 人员要求与培训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需具备多方面素质[51] - 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培训[52] - 证券部对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培训[50] 其他规定 - 不得向分析师或基金经理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平等对待投资者[43][45] - 可选择适当媒体发布信息,未披露重大信息前不接受媒体采访[47] - 必要时可聘请投资者关系顾问,但有使用限制[41]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经审议通过实施[54]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54]
远 望 谷(00216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8:51
控股与报告义务人 - 公司控股公司指直接或间接控股超50%或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报告义务人[4]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0] - 公司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报告[12]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报告[14]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报告[14] 重大事项界定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超该资产30%属重大风险事项[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拟发生较大变化属重大变更事项[2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属重大变更事项[23] 信息报告与管理 - 相关人员对无法判断重要性的信息须向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咨询[24] - 董事会或股东会就重大事件作决议,应及时报告决议执行情况[25] - 控股股东拟转让股份致股权结构变化,应在达成意向前报告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26] - 董事和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26] - 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负有敦促内部信息收集、整理义务[3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等不得泄漏内幕信息和进行内幕交易[3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执行[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