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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力索具(00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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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展期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1-27 01:46
文章核心观点 -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巨力集团对其部分质押股份办理了展期业务 该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1] 股东股份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 巨力集团于2025年11月26日通知公司 将其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办理了展期业务[1] - 本次质押展期业务的具体情况以表格形式呈现 但公告中未披露具体展期股份数量、展期期限等详细数据[1]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累计质押股份数占其持股总数的比例未超过50%[1] - 上述所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1] 质押展期的影响与承诺 - 本次质押展期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1] - 巨力集团承诺 若质押股份出现平仓风险将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
巨力索具: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展期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1-26 21:39
公司股权质押动态 - 控股股东巨力集团于2025年11月26日办理了股份质押展期业务 [1] - 本次质押展期涉及股份数量为22,340,000股 [1] - 质权方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巨力索具(002342) -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展期的公告
2025-11-26 18:00
股份质押 - 2025年11月26日巨力集团2234万股质押展期,占其所持11.62%,占总股本2.33%[2] - 巨力集团持股19232万股,比例20.03%,质押5839万股[4] - 截至披露日,控股股东等累计质押8849万股,占持股32.61%,占总股本9.22%[4]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公司将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1]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的时间为9:15-15:00 [1][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5日,在该日下午15:00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有权出席 [4][5] - 会议地点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巨力路公司105会议室 [7] - 股东登记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上午9:30-11:30,可通过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0] 会议审议事项 - 本次股东会将审议包括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薪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多项公司管理制度在内的议案 [8] - 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1.00,应选4位)和独立董事(提案2.00,应选3位)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8][18][19] - 议案4.00、5.01、5.0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 -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9] 董事会换届选举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12月10日届满,计划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 [94] - 第八届董事会将由8名董事组成,包括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 [36][95] - 董事会提名杨建国、杨超、李彦英、张亚男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另一名非独立董事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6][95] - 董事会提名董国云、崔志娟、蔡昌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三人均为会计专业人士 [41][95] - 所有董事候选人在董事会审议中均获全票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8][39][40][42][43][45] -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表决 [45][96] 董事薪酬方案 - 公司拟定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建国薪酬为55万元人民币/年(含税),与第七届标准维持不变 [47][48]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杨超、李彦英、张亚男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48] - 独立董事候选人董国云、崔志娟、蔡昌的津贴均为10万元人民币/年(含税) [48] 注销境外分公司 - 董事会审议通过注销境外分公司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卡塔尔分公司) [28][90] - 该分公司为承接“卡塔尔世界杯体育场馆”项目的项目公司,相关业务现已全部完结 [30] - 注销原因是为整合资源、优化资产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经营效益 [30] - 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30] 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度 -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1] - 修订主要内容包括:完善法定代表人、股东会相关制度;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相关内容;完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要求;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有关内容,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等 [110] - 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共涉及26项制度的修订与制定,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 [54][55][57][59][61][79] 董事会候选人背景 - **杨建国**:公司现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6,000,000股,占总股本0.63%,并通过持有控股股东巨力集团有限公司27.00%的股份间接持股 [98][100] - **杨超**:公司现任总裁,与杨建国系父子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1][102] - **李彦英**:公司现任副总裁,直接持有公司540,000股,占总股本0.06% [103] - **张亚男**:公司现任副总裁,直接持有公司540,000股,占总股本0.06% [105] - **董国云**:北京华政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106] - **崔志娟**: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财政部会计人才库专家,注册会计师 [107] - **蔡昌**:中央财经大学教授,会计学博士,国际注册高级会计师 [108]
巨力索具: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1-24 22:10
公司董事会换届提名 - 巨力索具第八届董事会将由8名董事组成,包括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 [1] - 董事会提名杨建国、杨超、李彦英、张亚男4人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董事会提名董国云、崔志娟、蔡昌3人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另一名非独立董事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担任 [1]
巨力索具(002342.SZ):拟注销卡塔尔分公司
格隆汇APP· 2025-11-24 21:10
公司决议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注销境外卡塔尔分公司的议案 [1] - 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该分公司的清算及注销事宜 [1] 注销原因 - 卡塔尔分公司作为承接卡塔尔世界杯体育场馆项目的项目公司 其相关业务现已全部完结 [1] - 注销旨在整合公司现有资源 优化公司资产结构 并降低管理成本 [1] - 此举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业务发展规划 目的是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 [1]
巨力索具:11月2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24 20:51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包括《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在内的文件 [1] - 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105会议室召开 [1] 公司财务与业务构成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中,金属制品业占比39.53%,通用设备制造业占比37.06%,纺织业占比16.9%,其他业务占比6.5% [1]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70亿元 [1]
巨力索具(002342)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1-24 20:30
会议时间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拟定于12月10日召开,现场会议时间为下午14:30[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5日[3] - 股东登记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上午9:30 - 11:30[7]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17]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9:15 - 15:00[18] 会议方式 -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股东只能选一种,重复投票以首次结果为准[2][3] 选举信息 - 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4人,独立董事应选3人[4] - 累积投票提案中,选举非独立董事股东选举票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15] - 累积投票提案中,选举独立董事股东选举票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15] 议案情况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特别议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其余议案需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审议通过[6]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等多个议案待表决[20] -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子议案数为9个[20] 其他信息 - 会议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7] - 会议联系电话为0312 - 8608520,邮箱为info@julisling.com[9]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2342,简称巨力投票[14] - 委托人为法人需加盖单位公章,无明确投票指示需注明是否授权受托人按自己意见投票[21]
巨力索具(002342)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24 20:30
会议安排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5年11月18日通知11月24日召开[2] -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12月10日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14] 董事会组成 - 第八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3] - 杨建国等4人被提名为第八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4] - 董国云等3人被提名为第八届独立董事候选人[5] 薪酬津贴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建国薪酬55万人民币/年(含税)[7] - 独立董事候选人董国云等津贴各10万人民币/年(含税)[7] 议案表决 - 多项制度修订及制订议案表决同意7票,部分需股东会审议[12] - 《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表决同意7票[15] -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境外分公司的议案》,表决同意7票[16] 公告发布 - 相关公告2025年11月25日刊登在指定报刊和网站[13][14][16]
巨力索具(00234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20:16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视同规定 - 由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12] 关联交易审议批准 - 与关联自然人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低于300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由经营管理层审议批准[12]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及时披露[12] - 与关联自然人、法人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由股东会审议批准[13]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公司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情况[3] 关联交易计算标准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担保和委托理财等,以发生额为计算标准,12个月内累计计算[13]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有国家定价依国家定价,无国家定价参照市场价格,无市场价格适用成本加成法,都不适用则协议定价[12] 关联交易价款执行 - 关联交易价款按协议约定支付,财务部跟踪执行情况,采购销售部门跟踪价格成本变动[12] 关联担保审议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 重大关联交易独立董事意见 - 公司拟与关联方达成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5%的重大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讨论[16]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说明关联关系并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则提交股东会审议[18]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由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关联交易审计评估 - 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审计截止日距协议签署日不得超过六个月[20] - 关联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其他非现金资产,应聘请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距协议签署日不得超过一年[20] 日常关联交易披露 - 已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未变,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实际履行情况;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按交易金额提交相应层级审议[22] - 对于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当年总金额并提交审议披露,实际超预计金额需重新提交审议披露[22]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 - 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23] 关联交易豁免 - 公司因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等导致关联交易,可向深交所申请豁免履行相关义务[23] 首次特定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方首次进行特定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根据交易金额提交相应层级审议,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24] 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 公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如实披露关联方、关联交易事项等相关信息[26]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事项时需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协议书或意向书等文件[26] - 公司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应包括交易概述、独立董事意见等内容[26][29] 制度相关规定 - 制度中“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高于”“低于”不含本数[29]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9] - 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9]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亦同[29] 关联交易情形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等情况(关联人除外)为关联交易情形之一[26] - 一方作为承销团成员承销另一方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等为关联交易情形之一[26] - 一方依据另一方股东会决议领取股息、红利或报酬为关联交易情形之一[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