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锐(00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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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002350)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09-09 19:32
交易原则与范围 - 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从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品种限于生产经营相关商品及大宗原材料[2] - 套期保值业务包括对现货库存、购销合同、预期采购量或产量等进行套期保值[4] - 公司开展交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不进行投机交易[8] 交易规则 - 套期保值的期货和衍生品与需管理的风险敞口应匹配,只进行场内市场交易[10] - 交易对手须为具有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经纪公司等[10] - 公司需有与保证金匹配的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按批准额度交易[10] 审议规定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或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最高合约价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2] - 可对未来12个月内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范围、额度及期限预计审议,期限内交易金额不超已审议额度[12] -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期货、衍生品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公告[12] 管理机制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组织建立交易领导小组,负责具体运作和管理[14] -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跟踪净敞口价值变动并评估效果[1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期货、衍生品交易事项[16]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实施止损机制[18] 信息披露 - 公司按规定披露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并进行风险提示[20]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时需及时披露[21] - 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商品衍生品交易情况[21] 保密与档案 - 参与交易人员遵守保密制度[22]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操作及相关人员相互独立,由审计法务部监督[22] - 交易业务档案由交易小组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22]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修订亦同[25]
北京科锐(002350) -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2025-09-09 19:32
独立董事制度 - 适用范围含独立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2] - 应在年报编制披露中履职维护公司股东利益[3] - 应学习年报要求并参加培训[4] 职责与协作 - 有关部门配合独立董事职权行使[3] - 董事会秘书负责沟通协调[3] - 管理层向其汇报并安排考察[4] 工作流程 - 年审前后与会计师沟通[4] - 可对事项提异议,半数同意聘外机构[5] - 签署确认意见并监督利润分配预案[5][6]
北京科锐(002350)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09 19:32
总经理任期与权限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4] - 兼任高管和职工代表董事人数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 总经理审批单个项目交易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年度累积不超10%[5] - 总经理审批处置固定资产单项不超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固定资产账面净值2%,年度累积不超10%[6] 报告与会议规定 - 总经理在重要、重大临时事项发生二日内报董事会[10] - 五种情形下总经理二日内召开办公会议[13] - 办公会议纪要存档不少于五年[15] - 办公会议纪要会议结束五日内分发报董事会备案[15] 项目与人事管理 - 投资项目建可行性研究制度,实施后确定执行、监督人并审计[15] - 总经理提名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提请董事会任免,任免部门负责人经人事考核和办公会研究[15] 财务与工程管理 - 大额和重要财务支出经使用部门报告、财务审核、总经理批准,日常费用使用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16] - 公司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后签合同跟踪管理,竣工后验收审计[17] 总经理职责与考核 - 总经理维护公司法人财产权,确保资产保值增值[19] - 总经理组织实施董事会确定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19] - 对总经理实行与经营业绩挂钩考核与奖惩办法[22] - 总经理任期内调离等需进行离任审计[22]
北京科锐(002350) -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2025-09-09 19:32
投资与资产处置审批 - 购买超总股本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投资有特殊规定[3] - 单项或连续12个月累计超净资产值15%的资产处置等需股东会批准[5] - 投资总额超净资产值15%的对外投资及资产收购需股东会批准[5] - 单项发生金额不超净资产值5%且年度累积授权不超10%的资产收购等由总经理审批[7] 借贷与担保审批 - 年度借贷总额超净资产值30%的借贷额需股东会批准[5] - 单项或连续12个月累计超净资产值15%的对外担保或抵押需股东会批准[5] 固定资产处置审批 - 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处置固定资产单项不超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固定资产账面净值2%且年度累积授权不超10%的项目由总经理审批[8] 募集资金与证券投资 - 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证券投资[8] - 上市公司可对未来十二个月内证券投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预计并按规定决策[9] 投资事项审批 - 公司拟实施达信息披露标准的投资事项需经多部门调查测算后按规定审批[11] 制度相关 - 制度中“以上”“以下”“不超过”包括本数,“超过”不含本数[16] - 管理制度与国家法律等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规定为准并及时修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废止[16]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17] 文档日期 - 文档日期为2025年9月9日[18]
北京科锐(00235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09 19:32
担保额度预计 - 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和以下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6] - 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对未来十二个月内拟担保对象及对应新增担保额度合理预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8] - 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满足条件可调剂,累计调剂总额不超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8]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 担保限制条件 - 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或提供虚假资料的申请担保人,不得为其提供担保[10] - 曾为其担保但发生过债务违约且未偿还或未落实处理措施的,不得为其提供担保[10] 担保审批权限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超《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审批权限的担保事项,董事会提预案报股东会批准[13] - 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4] - 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4]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批,且股东会审议时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15]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4]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4]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4] 担保后续处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或出现破产等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25] - 公司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担保审批程序[19] 担保事务管理 -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担保具体事务,包括资信调查、办理手续等[21] 信息披露与责任追究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25] - 董事会视情况处分有过错责任人[28] - 董事等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应追究责任[28] - 经办人员等违规担保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8] - 经办人员等怠于履职造成损失,视情节给予处罚或处分[28] - 擅自承担法律规定无须承担的责任,给予行政处分并承担赔偿责任[28] - 董事会应定期核查担保行为,违规应及时披露并改正[28] 其他规定 - “以上”“以下”“不超过”均含本数[30] - 明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的定义[30]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以相关规定为准[30]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并负责解释[30]
北京科锐(002350)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9-09 19:32
审计委员会设置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5] 内部审计部门职责 - 对审计委员会负责,至少每季度报告一次工作[9]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0] - 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低于十年[12] 审计检查安排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0] 审计工作流程 - 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并评价内部控制[15] - 实施审计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书,专案审计除外[15] 异议申诉处理 - 被审计对象有异议可一周内向董事长书面申诉,董事长15日内处理或提请审议[16] 报告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出具内部控制年度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形成决议[18]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要求其对内控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18] - 非标准审计报告等情况,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作专项说明[20] - 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内控评价和审计报告[20] 奖惩建议 - 内部审计部门可对部门和个人提奖惩、处分、追究经济责任建议[22] 人员考核 - 公司对内部审计人员监督考核,表现好奖励,违规处理[2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北京科锐(00235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9-09 19:32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会议规则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会议通知应提前3日送达(特殊情况除外)[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委员不能同时接受2名以上委员委托参会[14] 履职规定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会议视为不能履职[15] - 一年内出席次数不足四分之三视为不能履职[15] 薪酬方案 - 董事薪酬制度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10]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0] 会议相关 - 董事会秘书可列席会议[19]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会务、记录、纪要制作及材料管理[20][23] - 劳动工资及财务管理部门准备资料并联络[21] - 职能部门提供工作服务[22] - 会议纪要保存不少于十年[23] 规则生效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6][27]
北京科锐(00235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9-09 19:32
内幕信息管理领导 -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制度监督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制度实施,发现重大缺陷督促改正,不改正则向深交所报告[3] 内幕信息界定 - 涉及经营、财务或对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属内幕信息[5]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档案报送 -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填《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9] - 报送档案时应出具书面承诺,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9] - 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按规定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0] - 披露重大事项后相关事项重大变化或披露前股票异常波动,补充或报送档案[11]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2] 资料保存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十年[13] 资料报送时限 - 专门责任人向董事会秘书报送涉及内幕信息事项工作进度等资料时限为事项重要时点发生当日[15] 信息流转审批 - 内幕信息流转需经产生主体负责人批准,再由专门责任人报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15] - 对外报道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15] 档案送达时间 - 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4][16] 知情人责任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需第一时间告知董事会秘书并签订保密文件[17] 档案报备 - 董事会办公室审核、汇总《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经董事会秘书批准后向深交所报备[17] 信息传递要求 - 内幕信息流转需经不同层级审批,传递时应告知相关人员登记[18] 情况报送 - 2个工作日内将内幕信息相关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交所[20] 责任追究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擅自披露内幕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21] 处罚备案 - 内幕信息知情人受处罚,公司将结果报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交所备案并公告[22]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以法律等规定为准[24]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亦同[24] - 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4]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9月9日[25]
北京科锐(002350)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2025-09-09 19:32
董事会秘书任职 - 每届任期三年,可连续聘任[5]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监会处罚不得担任[4] - 近三十六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4] 董事会秘书履职与解聘 - 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公司应一月内解聘[9]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六月内完成聘任[10]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组织制定制度[13] - 组织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3] - 组织筹备董、股东会会议,负责记录并签字[13] 公司配合要求 - 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各部门配合工作[14] - 独立董事会前与秘书沟通,公司反馈议案修改落实情况[17] - 独立董事要求签字确认,公司配合[18] 规则相关 - 术语含义若无说明与《公司章程》相同[19] - 规则及其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0] - 未尽事宜或冲突以法律等规定为准[20] - 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1]
北京科锐(002350) - 债务性融资管理制度
2025-09-09 19:32
融资制度 - 公司制定债务性融资管理制度优化资本结构[2] - 融资管理遵循集中管控、控制规模等原则[4] 融资方式 - 债务性融资包括直接和间接市场融资方式[2] 决策与管理部门 - 股东会、董事会等为融资决策机构[6] - 证券部门和财务部为归口管理部门[6][7] 融资流程 - 各单位融资需提报公司审批,超预算按规定报批[4][9] - 融资申请需包含拟融资金额、期限等内容[10] 后续管理 - 各单位借款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报财务备案[12] - 财务部门每年1月31日前编制《融资分析报告》[12] - 审计法务部门负责融资监督检查并出具报告[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