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业达(00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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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业达(002441)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7:27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向外部单位报送未经公开披露的重要信 息时,公司相关部门及个人应遵守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 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 告、财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二章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 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公 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 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 绩座谈 ...
众业达(002441) -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30 17:2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7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29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544,543,609元,每股面值1.0元[10][22] - 发起人认购8000万股,总出资8000万元[24][25] - 吴开贤等股东出资及股份比例情况[2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544,543,609股[2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10%[26] - 公司收购股份的情形及相关规定[30][31][32][33] - 公开发行前股份、董高人员、大股东股份转让限制[35][3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特定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41]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请求法院撤销[42] - 特定股东在特定情况可请求诉讼[44][45]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资产交易等事项标准[54][55][57][58][59] - 股东会召开时间、提议及召集规定[61][65][66] - 股东提案、投票、决议等规定[70][73][74][77][85][87][88][90][96][98][99]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组成、职责及会议规定[114][120][121][122][124][125] - 独立董事任职、职权规定[131][132][133] - 专门委员会组成及职责[136][137][138]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 - 总经理任期、职责及聘任解聘规定[147][151][152][153][154] - 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任职限制[15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年报、中报披露时间[157] - 利润分配、公积金提取及转增规定[159][160][161] 其他规定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167]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70] - 公司通知送达规定[172][173][175]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解散、清算规定[178][179][182][185][186][187] - 公司章程修改规定[18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定义[191][192]
众业达(00244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7:2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需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经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4]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0]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情况[12] 审计业务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4] 改聘解聘情况 - 改聘情形包括审计质量问题、拖延审计等[17] - 解聘或不再续聘应及时通知并可让其陈述意见[17] 信息安全与资料保存 - 公司和事务所应提高信息安全意识并落实监管要求[20] - 提供资料时管控涉密敏感信息[21] - 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至少10年[2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3]
众业达(002441) - 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7:27
信息披露时间要求 -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前披露最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会计报表等文件[6] - 年度报告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7] - 半年度报告于每个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7] - 季度财务报表于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7] 需及时披露事项 - 公司1/3以上董事等人员变动[9] - 对外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20%[9] - 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9] - 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9] 其他披露要求 - 财务信息差错更正涉及经审计信息,在更正公告披露后30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关报告及更正后信息[13]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至少于使用前5个工作日披露拟变更用途[13] - 公司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在变更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情况及接任人员[18] 财务信息审议 -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子公司会议文件报送 - 控股子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会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及全套文件报公司董事会秘书[25] 制度实施时间 - 本制度自2025年10月30日起实施[40]
众业达(002441)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7:27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 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 者无偿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1、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2、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 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 ...
众业达(00244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7:27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4]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9] - 委员提议召开,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紧急情况除外[9]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可免去职务[9] - 委托他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委员[9] - 有利害关系委员未披露累计两次,董事会免去资格[11] 其他 - 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为10年[12] - 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4]
众业达(002441)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7:27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五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 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独立董事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 应单独与审计机构进行沟通,提请审计机构关注。 1 第六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至召开董事会审 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 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独立董事对年度报 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发 表意见,并予以披露。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对财务报告编制的监督、协调作用,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及《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众业 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 ...
众业达(00244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7:27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 的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参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及其他有关的法律、 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公司 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 均具有约束力。 (三)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六)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
众业达(00244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0月)
2025-10-30 17:27
审计规程制定 - 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加强决策和监督[2] 审计职责 - 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中有协调时间、审核信息等六项职责[4] 审计沟通 - 审计委员会与相关方分事前、事中、事后沟通[6][7][9] 审计流程 - 公司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编报表供初审[5] - 审计委员会审议年报后提交董事会并交总结报告[9] 规程实施 - 规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实施,修改亦同[14]
众业达(00244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7:27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应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应提交股东会审议[7] - 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70%,担保事项应提交股东会审议[7] - 最近12个月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担保事项应提交股东会审议,且股东会审议时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对关联人提供担保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不得参与表决,议案须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8]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应要求其提供反担保[9] 担保额度调剂 - 公司向合营或联营企业进行担保额度预计,满足条件可在企业间调剂,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预计担保总额度50%[10]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11] - 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处获担保额度[11] 信息披露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并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全部对外担保事项[16] -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须在符合条件媒体及时披露相关内容[17] - 参与对外担保部门和责任人需向董事会秘书报告情况并提供文件资料[18] - 已披露担保事项,被担保方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未还款等情况公司要及时披露[19]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追偿并披露追偿情况[20] 保密与权限 - 担保信息未公开前要控制知情者范围,知悉人员有保密义务[21] -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控股及全资子公司不得对外担保[22] 责任追究 - 违反担保管理制度,董事会视情况处分有过错责任人[23] - 无权或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公司担责后有权向相关人追偿[24] - 董事会违规作对外担保决议致损失,参会董事可能担连带赔偿责任[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