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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都农牧(00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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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都农牧: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3-14 20:14
担保额度 - 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子公司担保额度110.10亿元[2] - 控股子公司Fiagril Ltda.对外担保额度1.31亿元[2] - 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2] 担保情况 - 公司为安欣牧业提供6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3]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安欣牧业资产负债率未超70%[3] - 本次担保后,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子公司担保总额5.97亿元[3]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38.00亿元[5] 其他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涉诉及败诉担保情况[6][7] - 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5]
鹏都农牧: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2024-03-07 20:45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鹏都农牧 公告编号:2024-016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 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集团")一致行动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 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康实业")的通知,获悉其所持公司部分股 份被司法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鹏欣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农投")、厚康实业、西藏和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西藏和汇")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 | 累计被冻 | 累计被标 | 合计占其 | 合计占公 | | --- | --- | --- | --- | --- | --- | --- | | | (股) | 例 | 结数量 | 记数量 | 所持股份 | 司总股本 | | | | | (股) | (股) | 比例 | 比例 | | 鹏欣集团 | 696,804, ...
鹏都农牧: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04 18:34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鹏都农牧 公告编号:2024-011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田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简历详见本决议附件。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 日以电话和邮件的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 2024 年 3 月 1 日下午在上海 市青浦区朱家角镇沈太路 2588 号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田翊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其中独立 董事王起山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 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 ...
鹏都农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4 18:34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 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适应建立现代企 业制度的需要,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 ...
鹏都农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4 18:34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亦必须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独立性指引。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公司股 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 ...
鹏都农牧:总裁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4 18:34
第二条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二章 经营层构成与任免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明确经营层的职责权限,健全和规范总裁领导下的经营管理层的工 作、议事和决策程序,兼顾效率、管控和风险控制,有效贯彻、实施董事会确定 的公司战略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三条 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遵照《公司法》《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发布的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由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公司管理 层。副总裁、财务总监由总裁提名,报董事会任免。副总裁、财务总监在总裁领 导下,根据分 ...
鹏都农牧: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4 18:34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或控 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控制度,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间接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 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包括: (一)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 (二)公司控股50%以上(不含50%),或未达到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 数以上(含本数)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 司; (三)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一般指持股达20%,或虽未达20%但 是第一大股东)。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设立或并购子公司必须遵守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所在国家 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符合公司布局和结构调整 方向,突出主业,有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防止盲目扩张,按照《公司章 程》和公司管理制度 ...
鹏都农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4 18:34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质量和规范信息披露程序,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 性,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鹏都农牧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可能对公司 股票价格或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 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通过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将相关备查文件 送达证券监管部门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本公司、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的公 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部分条款适用于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该忠实诚信履行持续信息披 露的义 ...
鹏都农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4 18:34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4年3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商品价格、汇率和利率波动给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负面影响,公司将通过期货对经营活动进 行套期保值,以降低经营风险、提高竞争能力。为规范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加 强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鹏 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 体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下属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须严格按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只限于生产经营中所涉及的商品品 种、外汇等,利用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的价格相关性,通过期货市场降低生产经 营中商品价格、外汇和利率波动风险,锁定经营利润。 第四条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 ...
鹏都农牧:关于换届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03-04 18:34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鹏都农牧 公告编号:2024-014 1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换届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 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鹏都农牧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 表大会对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人选进行推荐和选举。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 审议并举手表决通过,同意选举沈骏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沈骏先生将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 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八 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3 月 5 日 附件: 沈骏先生简历: 沈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 8 月出生,大专学历,中 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曾任上海春川物业服 务有限公司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