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都农牧(002505)

搜索文档
鹏都农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4 18:34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控 股子公司的投资行为,明确公司各层级在投资活动中的事权,提高投资质量和效 益,防范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是指由公司控制,并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范围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本部(母公司)及子公司。 子公司应该严格遵循本制度,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投资管理制度及 规范,建立和完善投资管理体系。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以货币资金出资、 发行权益性证券出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等,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公司的投资活动分为:固定资产及研发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证券投资、短 期理财性投资以及其他投资。 本制度所称的固定资产及研发投资 ...
鹏都农牧:内部控制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4 18:34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 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 (一)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二)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三)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 (四)公司资产安全; (五)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三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所 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三)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 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四)信息与沟通。信息与 ...
鹏都农牧: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4 18:34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的信息沟通,完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以下统称"投资者")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 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 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二)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 ...
鹏都农牧: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4 18:34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4年3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金融衍生 品交易行为,防范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是指场内场外交易、或者非交易的,实 质为期权、期货、远期、掉期(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 基础资产既可包括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标、其他标的,也可包括 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 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 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未经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审批通过,子公司不得进行金融 衍生品投资。 第四条 对开展金融衍生品 ...
鹏都农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4 18:32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董事 会开展相关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
鹏都农牧: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3-04 18:32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鹏都农牧 公告编号:2024-015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22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 间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 ...
鹏都农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4 18:3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健全对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鹏都 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权激励方案和考核工作。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薪酬指公司以货币或非货币形式发放的酬金,包 括年薪、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本工作细则所称股权激励是指公司以本公司股票 为标的,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的中长期激励。 第四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经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现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 确定的其他 ...
鹏都农牧: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4 18:32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日 常工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鹏都农牧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 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聘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
鹏都农牧: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4 18:3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报送相关 信息及外部信息使用人使用本公司信息的相关行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 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及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可以接触、获取公司重大未公开信息的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 响的、准备公开但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快 报、统计数据、正在策划或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所涉及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 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 公开。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根据法律 ...
鹏都农牧: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3-04 18:32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鹏都农牧 公告编号:2024-013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 自身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授权经营层 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 | 是指公司的总裁/联席总裁、副总 | 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 | | 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 | 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其 | | 董事会确定的其他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