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起重(00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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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起重(002523) - 机构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09 19:48
接待工作安排 - 接待工作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13] -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六项原则[5][6][7][9][10][1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等暂缓现场接待[15] 活动形式与预约 - 业绩说明会等可网上直播并事先公告[16] - 特定对象现场参观需预约、登记并签承诺书[16] - 机构调研可电话或邮件预约[28][29] 信息管理 - 特定对象信息泄漏需报告交易所并公告[18] - 不得披露非公开重大信息[20] - 发布应披露信息需及时报告并披露[20] 文件协议 - 调研需填《现场接待预约登记表》等[30] - 《承诺书》要求不打探未公开信息[35] - 《保密协议》自签署生效,一式四份[43][45] 公司信息 - 为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39] - 联系邮箱为sid@tqcc.cn,地址在湖南株洲[30]
天桥起重(00252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9 19:48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二分之一以上[4] 委员提名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会议通知 - 会议应至少提前3日发出通知(特别紧急情况除外)[12] - 快捷通知方式下2日内未接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12] 会议举行条件与决议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方可举行[14] - 会议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有效[15] 会议记录与委员履职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5]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4] 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8] 资料提供 - 董事会办公室提供公司主要财务和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等资料[10] 议事规则相关 - 董事、高管范围参照《公司章程》规定[21]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执行[21]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规定执行[21] - 与新规定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并修改[21]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1] 文档相关 - 涉及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2] - 文档日期为2025年12月10日[22]
天桥起重(002523)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9 19:48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一名[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至少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4] - 采用快捷方式2日内未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有效[19]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20]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在年报披露战略委员会过去一年工作内容[19]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9]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4]
天桥起重(002523)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9:48
制度范围 - 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下设各部门、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等[2] 信息管理 - 信息指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有影响的未公开信息[3] - 对外信息报送实行分级、分类管理[4] 保密要求 - 董事等人员在信息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4] - 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向无依据外部提前报送资料[5] 报送规定 - 向特定外部报年报信息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9] - 对外报送信息需审批,相关人员对报送信息负责[10] 违规处罚 - 接收或使用未公开信息者不得泄露或利用其交易[11] - 违反规定对外报送信息将视情节处罚[12] 生效时间 - 制度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15]
天桥起重(00252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9:48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资产等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6] - 业绩预告业绩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原预计20%以上为重大差异[12] - 业绩快报数据与定期报告差异达20%以上为重大差异[13] - 年报信息披露涉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重大诉讼等为重大错误或遗漏[11]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变化未说明为重大错误或遗漏[9] 责任与处理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董事长等承担主要责任[16] - 被监管内审查实原因、更正并追究责任[16] - 情节恶劣从重或加重惩处责任人[17] -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从轻等处理责任人[18] - 处罚前保障责任人陈述和申辩权利[19] 责任追究形式 - 主要形式有公司内部通报批评、警告等[19][20] - 结果可纳入年度绩效考核[20] 信息披露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20] 制度执行 - 季度、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执行[22] - 本制度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生效[23] 制度信息 - 制度由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10日制定[24]
天桥起重(002523) -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5-12-09 19:46
制度修订 - 2025年12月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制度修订议案[2] - 《股东会议事规则》调整表述,持股要求从3%调至1%[2] - 《董事会议事规则》新增审计委员会职权[3]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成员及职责[4] - 拟调整或删除部分制度表述[5] 审议权限 - 《关联交易》等制度审议权限为股东会[6] - 《战略》等制度审议权限为董事会[6] 信息披露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6] -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股东会通过后披露[6] 组织调整 - 公司将取消监事会并修订配套制度[2]
天桥起重(002523)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林峰)
2025-12-09 19:46
独立董事提名 - 林峰被提名为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条件 - 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或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有5年以上相关全职工作经验[6] 亲属持股与任职限制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不超1%,非前十自然人股东[6]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持股超5%股东及前五名股东任职[7] 个人合规情况 - 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8]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担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三家[10]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10]
天桥起重(002523)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殷敬伟)
2025-12-09 19:46
独立董事提名 - 殷敬伟被提名为株洲天桥起重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情况符合规定[6][7] - 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10] - 担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不超三家[10] - 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10] 候选人承诺 - 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担责[10] - 任职期间遵守规定,勤勉尽责[11] - 不符任职资格及时报告并辞职[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持续履职[11]
天桥起重(002523)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殷敬伟)
2025-12-09 19:46
人事提名 -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提名殷敬伟为天桥起重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提名条件 - 被提名人需为会计专业人士,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且 5 年以上相关全职经验[6]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相关规定[6][7] - 被提名人近三十六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9]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10] 声明日期 - 提名人声明日期为 2025 年 12 月 10 日[11]
天桥起重(002523) -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12-09 19:46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2025年12月9日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1] - 取消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职权[1] - 删除《公司章程》中“监事会”章节及相关表述,修订“股东大会”为“股东会”[3] 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责任 -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需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4] - 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担责,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担责[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整体变更时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2000万股,成立时由发起人全部认购[4]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股东权益及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反规定的,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对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可书面请求相关机构向法院诉讼,特定情况可自己名义诉讼[6] - 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他人侵犯子公司权益时,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按规定请求诉讼[6] 股份质押与担保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等多种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8] 股东会与董事会会议 - 董事人数不足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等情况,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 董事会收到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会议提议后10日内需书面反馈是否同意召开[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9][10]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2] - 非职工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12]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3] 董事会组成与运作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人数的1/3[14]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 - 2人,职工董事1名[1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4]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5]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6] 各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7]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18] - 战略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18] 高级管理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 - 5名,董事会秘书1名,财务总监1名,总工程师1名[18][19] 报告披露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21]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10%,或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30%[21] 公司合并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23] - 公司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24]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 控股股东是持股份额超公司股本总额50%或表决权影响大的股东[24][25] - 实际控制人是能支配公司行为的非股东[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