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英飞拓(002528)
icon
搜索文档
ST英飞拓(002528) - 关于拟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的公告
2025-08-26 21:44
不动产出售 - 2025年8月25日审议通过拟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议案[1] - 截至2025年7月31日,拟出售不动产账面价值1798.08万元,占2024年末净资产10.25%[5] - 出售定价参考市场行情或评估值,以实际成交价为准[6] 不动产信息 - 西安市高新区创业广场等多处不动产有具体面积、原值、折旧及账面价值[3][4]
ST英飞拓(002528)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26 21:43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公司决定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1]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14:30[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5日[3]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 - 15:00[1] - 投票代码为362528,投票简称为英飞投票[16] 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8日9:00~17:00[8] - 登记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8] 议案信息 - 提案3.00至提案5.00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7] - 会议审议《关于董事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等多项议案[21]
ST英飞拓(002528) - 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6 21:42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8月15日发通知,8月25日召开[1] - 会议应到3名监事,实到3名[1]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等四项议案[2][4][5][6] 公告发布 - 2025年8月27日发布多项报告及公告[2][4][5]
ST英飞拓(002528) - 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6 21:40
会议决议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等多项议案[2][4][5][7][8][9] - 通过拟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及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23][24] 时间安排 - 拟定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4] - 相关公告于2025年8月27日发布[23][24][27] 授权事项 - 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择机办理出售不动产事宜[23] 备查文件 - 备查文件含第六届董事会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决议[25]
ST英飞拓: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26 21:13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2日14:30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1]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时间为交易时段9:15-9:25、9:30-11:30及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时间为9:15-15:00 [1] - 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一种方式,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 参会人员资格与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5日收盘后,在册股东可现场出席或委托代理人表决 [2] - 现场登记需提供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文件,可通过传真或电话方式预登记 [4] - 会议地点位于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多功能厅 [4] 审议议案内容 - 提案1.00(董事薪酬)及提案2.00(监事薪酬)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3] - 提案3.00至提案5.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 - 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3] 议案审批进展 - 提案1.00已通过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提案2.00已通过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3] - 提案3.00至8.00已通过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3] -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2025年7月19日及8月27日于巨潮资讯网及指定证券报刊披露的公告 [3]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 非累积投票议案需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 - 股东需通过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投资者服务密码完成身份认证后方可参与互联网投票 [6] - 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4][6]
ST英飞拓(00252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21:06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0]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0]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0] - 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0][11] 报告审议审核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11] -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需经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11] 人员责任义务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2]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27]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30]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32] - 董事长、总经理是公司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38]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13]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1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披露[13][17][1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4][17]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3][14]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3] 信息披露流程 - 重大事件报告需第一时间通知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相关文件签署前后要知会董事会秘书[21] - 临时公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并通报董事和高管[22] - 定期报告由高管编制草案,经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后披露[22] - 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对外发布,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发布重大信息[22] 信息发布平台 - 公司信息应在深交所网站、指定媒体发布,指定刊载报纸为《证券时报》,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25] 保密与违规处理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接触应披露信息的工作人员负有保密义务[38] - 重大信息泄密时公司应立即披露该信息[38]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被批评、警告直至解除职务,还可能被要求赔偿[42] 其他信息 - 制度于2025年8月修订[1] - 公司信息披露常设机构为董事会办公室,地址在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邮编518110[43] - 公司设证券监管部门、股东咨询等专线电话,在各定期报告公布[43] - 董事会秘书电话0755 - 86096000,传真0755 - 86098166,公司网址http://www.infinova.com.cn,邮箱invrel@infinova.com.cn[43] - 证券事务代表电话0755 - 86095586,传真0755 - 86098166[43] - 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参照本制度规定[4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4]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废止[44]
ST英飞拓(002528)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21:0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权限和程序,现依据《公司法》、《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 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两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 ...
ST英飞拓(002528) - 独立董事工作条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21:0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独立董事候选人近36个月内不能受证监会行政处罚等[10]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等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 独立董事选举 - 候选人由董事会等提出,经股东会二分之一以上票数选举产生[15]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7] 独立董事任期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7] - 连续任职满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8] 独立董事履职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提议解除职务[18]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补选[19]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21]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22]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24]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5] 独立董事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8] - 公司保存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31] 会议相关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31]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联名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1] 其他 -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3]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41]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42] - 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34]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4] - 本条例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36]
ST英飞拓(002528) -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21:06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程序,保证经理层议事决策民主集中化、规范化和高效率,现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经理层对董事会授权下的公司经营管理中重要 事项,以及《公司法》、《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中对经理层明确规 定的职权内重要事项进行研究和决策的工作机制。在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的前提下, 坚持依法议事、权责统一的原则,以达到互相协调、规范决策、高效运行的管理 目标。 第二章 经理层构成 第三条 公司经理层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经理层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 和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 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章 会议召开 第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可 ...
ST英飞拓(002528)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21:06
关联交易定义 - 关联法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等,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6] 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确定原则主要遵循市场价格,无市场价格按成本加成定价,都不适用则按协议价定价[11] 审批权限 - 总经理批准权限为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低于1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低于1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15%的关联交易[14]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15]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应按规定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经独立董事认可及董事会批准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6] 备案与跟踪 - 每一新年度第一个月内,公司财务部门应将新年度关联交易执行基准价格报董事会备案,并报上一年度关联交易价格执行情况[11] - 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关联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及成本变动情况进行跟踪并报董事会备案[12] 特殊情况处理 - 董事会或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价格变动有疑义,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允性出具意见[12] - 公司不可避免之临时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价格确定前,应报董事会审核,若董事会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否定,应暂停交易[12] 信息报送与填报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向董事会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应通过深交所网站业务管理系统填报或更新相关信息[9] 豁免情况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评估,如日常关联交易等[16]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部分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公开招标等[16]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决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8] 交易额度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等交易,以额度计算,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9] - 上市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金融业务,以存款本金额度及利息、贷款利息金额等较高者适用规定[19] 日常关联交易处理 - 公司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公司每年数量众多日常关联交易,可合理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金额以超出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0] 累计计算原则 - 公司与关联人连续十二个月内特定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1] 审议要求 - 公司审议关联交易需了解标的状况、对方情况,确定交易价格,必要时聘请中介审计或评估[23] 表决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26] - 关联董事回避和表决程序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决定[27] 协议签订与实施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29] - 经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批准的关联交易,分别由董事会和经理层、经理层、相关部门组织实施[29] - 经批准的关联交易合同变更或提前终止需原批准机构同意[29] 信息披露 - 公司应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协议相关事项及定价依据,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32]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需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协议书等文件[32] 独立董事监督 - 公司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35] 办法生效与解释 - 本办法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废止,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