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玻股份(00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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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玻股份(002613)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4-26 00:59
舆情管理组织 - 公司制订舆情管理制度,成立舆情工作组,董事长任组长[3][6] - 证券部负责舆情信息采集、管理媒体信息并上报[7] 舆情处理 - 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协调宣传等[10] - 报告流程为相关人员先报证券部或董秘,再由董秘上报[11] 其他策略 - 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信息披露和危机恢复管理[12][13] - 追究违反保密等义务相关方法律责任[15]
北玻股份(002613)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5-04-26 00:59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 2024年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2次,均亲自出席[5] - 2024年独立董事出席审计等委员会共7次,无委托和缺席[6] - 2024年独立董事现场工作不少于15天[11] 公司事务安排 - 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协商[13] - 2024年4月、5月分别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续聘审计机构[13]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将继续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15]
北玻股份(002613) - 独董述职报告-黄志刚
2025-04-26 00:59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 2024年独立董事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等均亲自全勤出席[6][7] - 2024年未提议召开董事会等,未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8] - 2024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13] - 2024年按规定履职,2025年将继续履职[17] 公司运营与决策 - 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协商,公允合理[15] - 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5] - 2024年5月17日股东大会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15] - 拟续聘信永中和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15] 公司报告情况 - 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15]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规定[15] 风险防范 - 报告期内对风险防范提建议并监督执行[16]
北玻股份(00261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4-26 00:59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4月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 投资定义 - 对外投资指公司及子公司以资产作价出资取得或处置股权等权益的活动[3] 审批与管理 - 对外投资审批按规定权限履行程序,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5] 决策与执行 - 股东会、董事会为决策机构,战略委员会提建议[8] - 总经理可组织项目实施小组负责执行[8] 财务与信息 - 财务部将投资预算纳入整体经营预算体系[8] - 子公司须按办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信息[20] 投资处置 - 投资期限届满等情况可收回投资[11] - 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等情况可转让投资[1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22]
北玻股份(002613)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4-26 00:59
关联交易制度 - 公司制定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1] - 不得为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2] - 关联交易需按规定决策和实施[3] 资金审查与清偿 - 定期检查并上报资金往来审查情况[3] - 注册会计师需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3]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4] 责任追究与制度生效 - 因占用造成损失董事会应追责[5]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5]
北玻股份(00261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4-26 00:59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3] 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在5日内发通知[8][9]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在10日内反馈,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1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3] 股东提案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3]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投票与表决 - 股东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0]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6]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7] 其他规定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4] -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权利,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比例限制[27] - 股东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8] - 会议登记终止后到场的股东,不再参加股东会表决[28] - 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时间顺序表决,同一股东不得对同一事项不同提案同时投同意票[29] - 股东会审议提案时不得修改,变更视为新提案,本次股东会不表决[29]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之一,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9]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弃权[30] - 股东会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与审议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30]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主持人宣布表决情况和结果[30]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31]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31]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31] - 本规则由董事会拟订草案,报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34]
北玻股份(00261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4-26 00:59
战略委员会组成 -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8] 任期与会议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连选可连任[8] - 每年度至少召开1次定期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5]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决议与记录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7] 细则施行与解释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0] - 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1]
北玻股份(00261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4-26 00:59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应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6]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等人员不得担任[7]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得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1/3,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2]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3] - 连续任职六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4]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六年[15]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6]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6]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7] - 发现公司特定违法违规情形应向深交所报告,必要时聘请中介调查[28] - 持续关注相关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未说明或披露,可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29] 独立董事会议相关 - 专门会议召开需提前三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全体同意可不受此限[33][34] - 需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举行[34] - 行使特别职权及特定事项需经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过半数同意[36][37]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公司应为专门会议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36] - 提供履行职责必需的工作条件,董事会秘书应确保信息畅通并提供协助[39] - 聘请中介机构等行使职权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40] 独立董事薪酬与制度 - 公司应给予适当津贴,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43]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生效,修改亦同[42]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4] 其他规定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应单独计票并披露[17]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8] - 因特定情形辞任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18]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提名及薪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4] - 公司应不迟于规定期限向独立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资料[27]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8]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1]
北玻股份(00261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4-26 00:59
募集资金协议 - 公司需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7]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人民币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7]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12] - 超过前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的50%,公司需评估项目[13] 资金使用规则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14] -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12个月[14]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等并及时公告相关内容,到期归还[15]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需为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等,期限不超12个月[15]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等并及时公告相关内容[16] - 超募资金使用按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等先后顺序,尚未使用存放于专户[17]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超募资金总额30%[17] 审批与披露 - 公司应在三方协议签订后及时公告协议主要内容[8] - 董事会应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披露专项报告[12]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13]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新项目涉及关联等按规定披露[21] 监督检查 - 公司会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内部审计监察室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23] - 公司董事会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鉴证[24] - 独立董事可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董事会收到报告后及时公告[24][25]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现场核查,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5] 其他信息 - 公司名称为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9] - 时间为2025年4月[29]
北玻股份(002613)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4-26 00:59
法定公积金 - 提取法定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10%,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5]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5] 重大投资或支出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以上且超5000万元为重大投资或支出[9] 利润分配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10%,任意三年累计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达80%[10]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达40%[10]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达20%[11] - 公司原则上每年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配[9] - 董事会拟定方案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15] 股利派发 - 公司需在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6] 监督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监督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执行情况及决策程序[18] - 公司按规定履行利润分配事项信息披露义务[18] 方案调整与保密 - 公司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调整需合规并履行审批程序[18] - 筹划方案时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保密[18] 传闻与异常处理 - 传媒出现未讨论方案传闻时公司应澄清[19] - 证券交易异常等情况公司应预披露拟订方案[19]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2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21]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1] 公司信息 - 该制度所属公司为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4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