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玻股份(00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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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玻股份(002613)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8 18:50
信息披露制度依据 - 制度制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及《公司章程》[2]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等六类主体[4] 信息披露原则 - 公司及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6] 信息披露渠道 - 公告应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条件媒体披露,采用中文文本[10] 需披露信息类型 - 需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10] 重大事项披露要求 - 重大事项触及规定时点应及时履行披露义务[10] - 筹划重大事项可分阶段披露进展,变化时及时披露公告[11] 自愿披露规定 - 可自愿披露相关信息,但不得冲突、误导投资者[11] 公开承诺披露 - 作出公开承诺应披露,不履行承诺需依法担责[12] 商业秘密披露 - 商业秘密暂缓、豁免披露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12]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8]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变更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较原预约日期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申请[19] 特定情况及时披露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情况超过总资产的30%需及时披露[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披露[21] - 公司出现重大亏损、重大债务违约等重大风险情形需及时披露[19] - 公司变更章程、名称等情况需及时披露,章程变更还需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新章程[21] 定期报告审核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需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公告发布 - 公司公告由董事会发布并加盖公司或董事会公章[15] 内部沟通机制 - 公司各部门、所属子公司至少每个季度末与证券部沟通反馈重大经营事项[26] 股东信息披露义务 - 股东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达到5%,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报告和公告[28] - 股东持股达5%后,比例每增减5%,应进行报告和公告[28] - 股东持股达5%后,比例每增减1%,应在次日通知公司并公告[2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实际控制人应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29] 子公司信息披露 - 子公司指定一名信息披露联络人负责与公司证券部联系[31] - 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子公司董事会时,应告知公司董事会秘书[34] 信息发布平台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发布[33] 信息保密与披露 - 公司董事等非经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未披露信息[33] - 接待采访、调研不得回答未公开披露信息,接受采访或调研应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字确认[35] - 公司应建立与特定对象交流沟通的事后核实程序,核查文件并在二个工作日内回复[36] - 投资者日常电话咨询、来访由证券部负责,答复以公司公告为准[35] 内幕信息与保密范围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41] - 公司应予保密的信息包括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材料、定期报告等[42] 信息紧急披露 - 当未披露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股价异常波动时,公司应立即披露信息[43] 信息披露责任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负责,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45] 违规责任追究 - 信息披露违规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人责任,涉嫌违法按《证券法》处罚[45] - 公司聘请的顾问等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4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48]
北玻股份(002613) - 内部问责管理制度
2025-08-28 18:50
新策略 - 公司于2025年8月修订内部问责管理制度[2] - 问责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部门负责人[2] - 问责范围包括11种情形[2][3] - 董事会和总经理分别对相关负责人问责[3] - 问责制度与绩效考核挂钩[3] - 被问责人员可书面申诉[4]
北玻股份(002613)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8 18:50
制度目的 - 规范公司风险投资及信息披露行为,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和公司利益[2] 投资界定 - 风险投资指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部分情形不适用本制度[2][3] 投资原则 - 风险投资应遵守规定,遵循审慎、安全、有效等原则[3] 资金来源 - 风险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得用募集资金[4] 额度期限 -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6] 交易要求 - 从事衍生品交易应配备专业人员,控制现货与衍生品匹配,制定应急预案[8] 价格跟踪 - 应跟踪衍生品价格变化,提交风险分析报告[8][9] 授权管理 - 董事会或股东会可授权管理层处理风险投资具体事宜,设止损限额[10] 审计检查 - 审计委员会应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风险投资实施情况[9] 信息披露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风险投资信息披露义务[11]
北玻股份(00261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8 18:50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7] - 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7] - 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7] - 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7] - 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8] - 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8]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2][9]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2][9] 诉讼仲裁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3][10] - 涉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申请撤销等诉讼及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需报告[3] 人员持股及变动报告 - 报告义务人需持股公司及各子公司5%以上股份[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票欲变动,需在事实发生前2个交易日内书面报告[14] 重大信息报告流程 - 知悉信息后应立即面谈或电话报告,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6] - 报送资料需报告义务人签字后报送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17] 制度相关 - 建立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缩小知情人员范围[18]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进行培训[18] - 未及时上报或违规追究报告义务人员责任[18] - 违反制度情节轻微给予批评、警告,严重则降薪、降职等[1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1] - 制度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1]
北玻股份(002613)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08-28 18:50
审计委员会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7]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审部门工作计划和报告等,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审工作情况[9]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4] 内审部门 - 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审计划执行情况和发现的问题[10] - 对公司业务活动等监督检查,向董事会负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7] 审计监察室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审工作报告[10] - 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 在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15][18] - 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注多方面内容[18][19] - 对违反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罚意见报公司批准后执行[25] 内部控制报告 - 根据审计监察室出具、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的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2] - 每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审计报告[22] - 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做专项说明[22] - 在年度报告披露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2]
北玻股份(002613)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8 18:50
董事离职 - 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 任期内辞任致成员不足法定要求,履职至新董事选出,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 - 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股东会决议通过改选事宜之日离职[6] 离职交接 - 正式离职五日内完成工作及资料移交[9] 后续义务 - 离职后二年对公司和股东承担忠实义务[9] - 离职后两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9]
北玻股份(002613)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08-28 18:50
内控制度建设 - 建立涵盖公司、部门及附属公司、业务环节层面的内控制度[4] - 内控制度要素包括目标设定、内部环境等八个方面[5] - 涵盖销货及收款、采购及付款等业务环节[5] - 包括印章使用、预算管理等管理制度[9] - 制定信息管理内控制度[6] - 建立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可聘中介协助[7] - 对控股子公司实行管理控制[9] - 制定危机管理控制制度[12] 监督与报告 -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检查监督,对董事会负责[14] - 制定年度内控检查监督计划,列重大事项[15]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控评价报告[15] - 工作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5] - 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向董事会等报告[17] - 出具年度内控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议形成决议[17] - 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保荐或独财顾问核查并出具意见[17] - 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深交所等披露报告[18] 其他 - 下属部门和附属公司制订具体流程制度[19]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19]
北玻股份(00261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8 18:50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8月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1] 制度适用 - 重大差错指影响年报使用人对公司财务等内容正确判断的差错[1] - 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3] 责任原则 - 责任追究遵循实事求是等原则[4] 处理情形 - 违反相关法规等致年报披露差错或不良影响应追究责任[2][3] - 情节恶劣等情形应从重或加重处理[3] -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等情形应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4] 追究形式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4][5] - 公司董监高等出现责任追究事件可附带经济处罚[5]
北玻股份(002613)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
2025-08-28 18:50
接待对象 - 特定对象包括持有控制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等[3] 接待安排 - 公司设置证券部负责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5] 交流规范 - 公司相关人员接受特定对象活动时只能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交流[6] 信息管理 - 董事会秘书应在与特定对象交流后核实信息是否泄露[7] - 公司核查特定对象文件应在二个工作日内回复[7] - 公司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9] - 承诺书内容包括不打探未公开重大信息等多项[10] 记录与存档 - 公司应形成书面调研记录并签字确认[11] - 公司应详细记载特定对象活动情况并在定期报告披露[11] - 证券部负责将特定对象来访相关文件资料存档保管[18]
北玻股份(002613)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8 18:50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及解聘[9] - 总经理、副总经理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与当届董事会任期一致[10] 职责与报告 -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5] - 总经理应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定期或不定期报告[27] 考核与责任 - 董事会对总经理进行考核与奖惩,办法由董事会制订[30] - 总经理违规失职致损失应受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31] 细则说明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修改,经审议批准之日起实施[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