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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一文化(00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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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一文化(002721) - 2016 Q2 - 季度财报
2016-08-29 00: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证券代码为002721,证券简称为金一文化[2]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钟葱[13] - 董事会秘书为徐巍,证券事务代表为宋晶[14] - 公司注册地址、办公地址、邮政编码、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15] - 公司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报告期无变化[16] - 公司注册登记日期和地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税务登记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等注册情况报告期无变化[17]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62.05亿元,较上年同期27.53亿元增长125.37%[20][28][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11.34万元,较上年同期8264.84万元下降38.16%[20][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5亿元,较上年同期6960.50万元增长108.91%[20][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8亿元,较上年同期 - 2.28亿元增加326.74%[20][31] -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08元/股,较上年同期0.14元/股下降42.86%[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45%,较上年同期5.27%下降2.82%[20]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94.85亿元,较上年度末73.39亿元增长29.24%[20]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86亿元,较上年度末20.61亿元增长1.22%[20]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 9430.07万元,同比减少822.98%,黄金租赁业务损失2.04亿元[24][3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8.9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41.02%[31] - 营业收入为62.05亿元,上年同期为27.53亿元,同比增长125.37%[32] - 营业成本为56.09亿元,上年同期为23.75亿元,同比增长136.16%[32] - 销售费用为1.49亿元,上年同期为1.49亿元,同比增长0.27%[32] - 管理费用为7036.07万元,上年同期为5446.88万元,同比增长29.18%[32] - 财务费用为1.39亿元,上年同期为5045.48万元,同比增长175.56%[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18亿元,上年同期为 - 2.28亿元,同比增长326.74%[3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2.99亿元,上年同期为 - 3.69亿元,同比增长18.96%[3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44亿元,上年同期为7.53亿元,同比下降41.02%[32] - 报告期投资额为5.353亿元,上年同期投资额为9.131亿元,变动幅度为-41.38%[49] - 2016年1 - 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 - 12.74%至19.99%,变动区间为8000万元至11000万元,2015年1 - 9月该净利润为9167.79万元[72] 子公司财务数据 - 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49,130,000元,总资产1,496,079,035.26元,净资产413,764,220.55元,营业收入1,581,096,818.99元,营业利润9,047,022.83元,净利润11,726,282.83元[69] - 深圳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0,760,000元,总资产1,549,792,934.68元,净资产129,995,983.66元,营业收入2,246,338,143.03元,营业利润 - 30,276,634.05元,净利润 - 22,905,521.23元[69] - 江苏金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000元,总资产843,229,760.91元,净资产83,064,501.70元,营业收入828,760,660.53元,营业利润11,447,273.73元,净利润8,616,962.77元[69] 卡尼小贷相关数据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11.34万元,卡尼小贷贡献净利润2596.85万元,占比50.81%[35] - 公司扣除黄金租赁业务损失及其他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为1.45亿元,卡尼小贷影响金额2596.81万元,占比17.86%[35] - 公司以51270万元收购卡尼小贷60%股权,2015年12月30日完成过户,该资产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贡献为2596.85万元,占净利润总额的比率为50.81%[86] - 本报告期卡尼小贷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合计80926781.98元,占合并营业总收入的1.29%,利润总额占合并利润总额的58.09%[90] - 金一文化拟4.8亿元购买卡尼小贷6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5亿元[131][132][133][134][135][136][137][138][139][141][143] - 金一文化拟3270万元增资卡尼小贷,认购新增注册资本3000万元[131][132][133][134][135][136][137][138][139][141][143] - 卡尼小贷2015 - 2018年度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500万元、7000万元、8500万元、9700万元[131][143] 公司业务布局与发展 - 2016年上半年公司对10家子公司实施资金统一上拨下划管理[40] -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拥有加盟连锁店141家,品牌直营及专柜、专卖店171家,合计312家[40] - 公司经授权成为《里约2016年奥运会纪念币》分销商[45] - 2016年1月公司与张万福珠宝战略合作发布会在长沙举行[41] - 2016年下半年公司将实施全新金一珠宝品牌门店升级战略[41] - 公司设立上海金生宝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投入700[113] - 公司设立深圳市前海金怡通黄金珠宝供应链有限公司,投入10,000[113] - 公司与湖南张万福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19日签订战略合作协议[113]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代销营业收入473,382,609.97元,毛利率13.19%,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26.66% [43] - 经销营业收入4,295,310,045.76元,毛利率7.74%,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241.86% [43] - 零售营业收入678,147,090.03元,毛利率24.21%,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29.99% [43] - 加盟营业收入757,793,240.57元,毛利率4.83%,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129.97% [43] 公司研发情况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研发设计人员156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6.61% [44] 公司投资与权益比例 - 公司对瑞金市西部金一文化创意产业基金(有限合伙)权益比例为25%[49] - 公司对江苏金一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权益比例为51.00%[49] - 公司对深圳市卡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权益比例为60.00%[49] - 公司对上海金一云金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权益比例为70.00%[49] - 公司对深圳可戴设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权益比例为40.00%[49] - 公司对江苏金一智造黄金珠宝有限公司权益比例为60.00%[50] - 公司对喀什金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权益比例为100.00%[50] 募集资金情况 - 募集资金总额为9.863203亿元,报告期投入为0,已累计投入9.863203亿元[58]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0,比例为0.00%[58] - 截至2016年6月30日,三个专户余额分别为0.11元、212.93元、15,550.26元,本金均为0元,利息分别为0.11元、212.93元、15,550.26元[59][60][61] - 2015年5月15日公开发行“2015金一债”,规模30,000万元,扣除费用后净筹29,650万元[59] - 2015年11月10日非公开发行第一期公司债券,规模40,000万元,扣除费用后净筹39,680万元[60] 公司项目投资情况 - 购买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股权承诺投资16,965万元,累计投入16,965万元,投资进度100%,本报告期实现效益5,467.8万元[64] - 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投资12,337.03万元,累计投入12,337.03万元,投资进度100%[64] -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投资29,650万元,累计投入29,650万元,投资进度100%[64] -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投资39,680万元,累计投入39,680万元,投资进度100%[64] 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5] - 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64803.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已实施完毕[74] - 公司2016年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76] 公司调研与信息披露 - 2016年4月8日和4月24日公司接待机构实地调研,谈论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登记表[77]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报刊和巨潮资讯网作为信息披露媒体[82] 公司治理结构 - 2016年上半年公司修订《公司章程》,报告期内召开5次股东大会、17次董事会、5次监事会[79][80]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80]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薪酬、审计、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薪酬、审计、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总人数的2/3,审计委员会中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80] - 公司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期末公司治理实际情况符合要求[79][82] - 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未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和完备供销系统[79] - 公司逐步建立和完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高管聘任公开透明[81] 公司诉讼情况 - 深圳金一诉深圳市金福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2006.72万元,被告需支付1872.36674万元货款及利息等,已执行回款123,502.26元[83] - 南京宝庆首饰总公司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等商标行政纠纷案涉案金额为0元,二审维持原判,争议商标被宣告无效[83] -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媒体普遍质疑和破产重整相关事项[83][84][85] 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 深圳市聚美行珠宝有限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商品金额为5.24万元,占同类交易额的0.00%[92] - 深圳市卡尼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商品金额为7918.29万元,占同类交易额的1.28%[92] - 深圳市聚美行珠宝有限公司向关联人提供加工劳务金额为410.48万元,占同类交易额的30.85%[92] - 深圳市聚美行珠宝有限公司接受关联人提供加工劳务金额为0.96万元,占同类交易额的0.07%[92] - 绍兴越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接受关联人房屋租赁金额为46万元,占同类交易额的2.03%[93] - 公司本年度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实际交易额为7923.53万元,占预计金额的79.08%[93] - 公司本年度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实际交易额为21.38万元,占预计金额的42.76%[94] - 公司本年度接受关联人提供加工劳务实际交易额为0.96万元,占预计金额的4.80%[94] - 公司本年度向关联人提供加工劳务实际交易额为410.48万元,占预计金额的41.05%[94] - 公司本年度接受关联人提供房屋租赁实际交易额为98.90万元,占预计金额的8.17%[94] 公司应付账款情况 - 应付江苏创禾华富商贸有限公司期初余额13783.28万元,本期新增0万元,本期归还13783.28万元,利率0.00%,期末余额0万元[97] - 应付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期初余额1000万元,本期新增2000万元,本期归还0万元,利率0.00%,期末余额3000万元[98] - 应付苏麒安期初余额284.08万元,本期新增7812.45万元,本期归还7531.42万元,利率0.00%,期末余额565.11万元[98] 公司租赁费用情况 - 2016年1 - 6月公司因租赁房产产生租赁费用2264.49万元,占本期利润总额22.89%[105] 公司担保情况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236,200[108]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234,795.08[108]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525,190[108]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353,148.11[108] - 深圳金一2016年3月29日实际担保金额11,985.94,担保额度12,000[107]
金一文化(002721) - 2016 Q1 - 季度财报
2016-04-29 00: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31.97亿元,上年同期13.35亿元,同比增长139.42%[9]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20.6万元,上年同期3195.56万元,同比减少17.99%[9]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639.42万元,上年同期2270.51万元,同比增长280.51%[9] -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17.84万元,上年同期 -9035.24万元,同比增长65.49%[9]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89.34亿元,上年度末73.39亿元,同比增长21.73%[9]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87亿元,上年度末20.61亿元,同比增长1.27%[9] - 其他流动资产本期期末为825,133,110.07元,增长额825,133,110.07元,变动率100.00%[20] - 商誉本期期末为828,737,034.36元,较年初余额增长291,739,942.59元,变动率54.33%[20] - 营业收入本年累计数为3,197,392,132.6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61,910,445.39元,变动率139.42%[24] - 营业成本本年累计数为2,898,177,482.5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37,038,689.22元,变动率149.60%[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年累计数为 -31,178,382.4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9,174,054.12元,变动率65.49%[2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年累计数为193,636,950.0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53,686,711.91元,变动率 -56.71%[28] - 2016年1 - 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 - 15.3%至33.09%[136] - 2016年1 - 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7000万元至11000万元[136] - 2015年1 - 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64.84万元[136] 股东持股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52978户,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13] - 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3.72%,持股数量1.54亿股[13] - 钟葱持股比例15.64%,持股数量1.01亿股[13] - 陈宝芳持股比例6.44%,持股数量4175.86万股[13] - 钟葱直接持有金一文化17.96%股份,通过控股股东间接持有30.63%股份[63] - 四方股东合计持有发行人8.92%的股份[127] 股东增持计划及进展 - 公司实际控制人钟葱计划增持不超200万股,实际增持203.10万股[29]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宝康计划增持不超100万股,实际增持30.6325万股[29] - 公司副总经理苏麒安计划增持,截至期末实际增持130万股,申请将增持期限延至2016年10月7日[31] -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高管在2015 - 2016年有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及相关进展[41] - 钟葱和陈宝康计划在2015年7月6日起十二个月内分别增持不超过200万股和100万股公司股份[131] - 苏麒安承诺在2016年3月18日起12个月内,购买金一文化股票资金达15000万元或持股占已发行股本总额3%视为履行完毕增持承诺[131] - 苏麒安购买的金一文化股票自完成增持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对外转让[131] - 苏麒安首批增持股票数量达到创禾华富增持义务的50%(含)时,自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131] - 苏麒安后续增持股票完成创禾华富全部增持义务后,自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133] - 苏麒安增持股票达到报备标准时需向公司报备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33] - 苏麒安原增持期限为2015年4月7日 - 2016年4月7日,申请延期至2016年10月7日[134] 公司投资与股权交易 - 公司向全资子公司金一投资增资4900万元,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增至5000万元[32] - 公司拟以700万元对深圳可戴增资,完成后将持有40%股份,截至报告期末已支付300万元[33] -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7395.78万股,募集不超16.5亿元,尚处证监会审核阶段[34] - 公司拟1.87亿元对广东乐源增资,其中733.0999万元计注册资本占11%,1.79669001亿元计资本公积,另6.8亿元受让40%股权,完成后将持有51%股权,需股东大会审议[35] - 公司拟1.4996567亿元认购河南一恒贞9367万股股份,交易完成后将持有51%股权,尚待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核[36] - 公司以4.8亿元购买卡尼小贷6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5亿元,另3270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30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从2.5亿元增至3亿元,资产交割已完成[38][39] - 公司2015 - 2016年对全资子公司深圳金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41] - 公司参股深圳可戴设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33][41] - 公司拟收购广东乐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42] - 公司参与河南一恒贞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42] -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越王珠宝100%股权[42] - 公司收购卡尼小贷60%的股权[43] - 公司收购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51%股权[43] - 公司参与设立中国西部金一文化创意产业基金[43] - 公司发起设立深圳金一红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43] - 公司拟发起设立瑞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3] - 金一文化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越王珠宝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47][52][54][56][58][59][61][63][65][67][69] - 金一文化拟48000万元购买卡尼小贷6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5000万元[74][75][77][79][80][82][84][86][88][90][91][93][99] - 金一文化拟3270万元增资卡尼小贷,认购新增注册资本3000万元[74][75][77][79][80][82][84][86][88][90][91][93][99] 战略合作相关 - 公司2016年1月19日与湖南张万福珠宝签订战略合作协议[37] - 公司2016年3月30日与网信集团终止战略合作[40] - 公司与张万福珠宝签订战略合作协议[42] - 公司终止与网信集团的战略合作[42] 限售股份与承诺事项 - 2016年1月26日限售股份上市流通[44] - 2014年9月18日,上海碧空龙翔等承诺未来12个月内无增加或减少金一文化权益股份计划[45] - 2014年9月17日,陈宝祥等承诺以资产认购取得的金一文化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45] - 以资产认购取得的金一文化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47] - 相关方承诺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以保护中小股东利益[52] - 2014年9月17日相关方作出多项承诺,包括资料真实完整、近五年无违法行为、无内幕交易等,承诺长期有效且严格履行未违反[58][59][61] - 陈宝芳等承诺已履行越王珠宝全额出资义务,拟注入股权权属清晰无纠纷[59] - 碧空龙翔和钟葱承诺避免与金一文化同业竞争,若遇业务机会让予金一文化[74][75] - 碧空龙翔和钟葱承诺减少并规范与金一文化的关联交易,按市场原则进行[74][75] - 相关承诺起始时间为2015年10月12日,长期有效[90] - 相关人员自2010年1月1日起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等[90] - 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无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无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95] - 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财务报表无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95]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知情人在2015年7月7日前六个月内无买卖金一文化股票情形[97] - 公司最近三年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有效[95] - 公司最近三年无违反证券等法律法规受重大处罚或刑事处罚情形[95] - 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95] - 公司权益无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未消除情形[95] -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且未解除情形[95] - 公司本次交易前关联交易履行公允决策程序,与关联方无同业竞争[95]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2011年6月15日和2012年8月16日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105] - 公司实际控制人钟葱2011年6月15日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2012年8月16日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107] -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若有虚假记载等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11] - 若有关主管部门要求,钟葱承诺以自有资金为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承担补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义务及相关责任[113] - 若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等且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全部新股,控股股东将依法购回已转让原限售股份[113] - 公司将在事项认定后五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113] - 控股股东将在事项认定后五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事项,采用多种方式购回已转让原限售股份[113] - 若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将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相关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措施实施完毕[111] - 招商证券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有虚假记载等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11] -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对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有虚假记载等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11]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有虚假记载等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13] - 金一文化及其控股股东承诺若招股书有虚假记载等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15] - 金一文化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承诺招股书无虚假记载等,若有问题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15] - 金一文化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承诺未履行招股书承诺将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造成损失将赔偿[115][117] - 金一文化全体董监高承诺公开发行公司债申请文件无虚假记载等,并承担法律责任[117] - 金一文化承诺公开发行公司债期间不干扰发审委审核,陈述内容真实准确[117] - 孙戈、周燕华等承诺自金一文化股票上市交易起12个月内限制股份转让,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出售股票比例不超50%[119] - 双良集团等法人股东和黄晋晋等自然人股东承诺自金一文化股票上市交易起12个月内限制股份转让[119][121] - 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金一文化股票上市交易起36个月内限制股份转让,36个月后6个月内减持不超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5%,12个月内不超10%,24个月内不超20%,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21] - 公司实际控制人钟葱承诺自金一文化股票上市交易起36个月内限制股份转让,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121] - 公司监高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出售金一文化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总数比例不超50%[123] - 金一文化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的6个月、12个月、24个月内,监高减持股份数量分别不超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5%、10%、20%[123][125]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不超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123] - 控股股东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金一文化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的6个月、12个月、24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分别不超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5%、10%、20%[123][125] - 控股股东减持前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6个月内完成减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25] - 金一文化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控股股东持股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25] - 实际控制人钟葱在金一文化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的6个月、12个月、24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分别不超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5%、10%、20%[125] - 钟葱减持前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6个月内完成减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25] - 金一文化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钟葱持股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25] - 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金一文化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123][125] - 四方股东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除发售股票外不转让或委托管理发行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127] - 四方股东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50%[127] - 金一文化
金一文化(002721) - 2015 Q4 - 年度财报
2016-03-31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2015年营业收入为76.3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6.94%[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1.56%[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7.03%[22] - 201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763,713.20万元,同比增长26.94%[38] -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263.19万元,同比增长121.56%[38] - 公司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763,713.20万元,同比增长26.94%[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263.1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1.56%[72] - 公司2015年总营业收入为76.3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6.94%[84] - 零售业务收入大幅增长至12.1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13.39%[84] - 珠宝首饰产品收入达23.1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4.41%[84] - 营业收入分行业零售业务同比增长1013.39%至12.19亿元[87] - 珠宝首饰产品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24.41%至23.19亿元[87] - 经销业务收入45.2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82%,占比59.27%[84] - 加盟业务收入7.36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0.02%[84] - 纯金制品收入45.2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08%,占比59.30%[84] - 华南地区收入38.6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4.53%,占比50.61%[85] - 华东地区收入29.7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1.16%,占比39.00%[84] - 华北地区收入大幅下降至2.76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7.66%[84] - 2015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最高,达29.72亿元人民币[29] - 2015年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最高,达6095.40万元人民币[29] - 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26亿元[15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分行业零售业务同比增长1661.44%至9.37亿元[87][91] - 其他类产品营业成本同比增长903.44%至2.65亿元[92]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82.89%至2.99亿元[97]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87.33%至1.21亿元[97] - 财务费用同比增长85.01%至1.56亿元[97] 各条业务线表现 - 零售渠道营业收入121,902.09万元,较2014年度增长1,013.39%[38] - 零售渠道占营业收入比重为15.96%,较2014年度上升14.14个百分点[38] - 公司产品分为贵金属工艺品和珠宝首饰两大类[39] - 公司通过收购越王珠宝及宝庆尚品扩大零售渠道建设[38] - 公司布局智能穿戴设备领域,推出acare健康智能戒指[37][42] - 公司收购卡尼小贷为上下游客户提供资金支持[36] - 公司参股金一科技涉足黄金珠宝行业高端制造[36] - 公司与瀚博科技合作将3D打印技术应用于黄金珠宝生产[36] - 公司拥有加盟连锁店166家品牌直营及专柜专卖店183家合计349家[54] - 公司合作银行包括中国银行等大型商业银行及20余家中小型股份制银行[54] - 公司及子公司拥有上海黄金交易所综合类会员和上海钻石交易所会员资质[53][54] - 上海金一黄金银楼共有加盟店142家,遍布全国20余个省及直辖市[74] - 销售量同比增长47.91%至316.41万件[88] - 库存量同比增长172.17%至512.41万件[88]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占比76.59% 其中上海黄金交易所占比58.14%[94][95] - 公司2016年计划研发多款智能可穿戴产品(戒指、项链、手环、手表等)[144] - 公司2015年成立江苏金一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搭建苏南地区艺术品实物电子化交易平台[143] - 2015年底金一黄金旗舰店在京东商城正式上线[143] - 2016年1月公司推出黄金理财服务平台"金生宝"业务[143] -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金、银、铂金等贵金属及各类钻石、宝玉石[14] 各地区表现 - 华南地区收入38.6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4.53%,占比50.61%[85] - 华东地区收入29.7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1.16%,占比39.00%[84] - 华北地区收入大幅下降至2.76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7.66%[84] - 贵天钻石香港公司净利润137万元,境外资产占比1.18%[57]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2016年计划通过并购整合资源,已收购一恒贞公司51%股权并计划收购广州乐源公司51%股权[142] - 公司2016年将筹建财务共享中心以提升资金运转效率,并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及风险管控[139] - 公司2016年继续推动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进程[144] - 公司通过并购基金选择产业链上下游优秀企业进行培育梳理[144] -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157] 现金流和资金状况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1亿元人民币,同比恶化304.05%[23]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304.05%至-2.71亿元[101][102]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891.19%至-7.90亿元[101][102]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611.70%至11.79亿元[10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增长525.63%至1.18亿元[102] - 应收账款规模达19.42亿元占总资产26.46%[108] - 存货规模达25.01亿元占总资产34.08%同比增长10.84%[108] - 货币资金增加29221万元,增长率55.46%[55] - 应收账款增加81332万元,增长率72.07%[55] - 存货增加179169万元,增长率252.47%[56] - 短期借款增加8.24亿元至17.88亿元,占比24.36%,主要因新增合并子公司及银行借款增加[109] - 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负债增加9.45亿元至17.77亿元,占比24.21%,主要因合并子公司及黄金租赁规模增大[109] - 应付票据增加9850万元至1.11亿元,占比1.51%,主要因合并宝庆尚品及加大商业汇票使用[109][110] - 其他应付款增加1.5亿元至1.62亿元,占比2.20%,主要因新增合并两家子公司[110] -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增加3.97亿元至3.97亿元,占比5.41%,主要因4亿元非公开债券将于2016年到期[110] - 应付债券增加2.89亿元至2.89亿元,占比3.94%,主要因发行3亿元公开债券[110] - 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产生1338.83万元收益,期末余额17.77亿元[112]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2.308亿元人民币,已全部使用完毕[121] -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2.93亿元人民币,其中1.6965亿元用于购买资产支付对价,1.2337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22] -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2.965亿元人民币,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24] -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净额为3.968亿元人民币,其中3.968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125] - 累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2.172亿元人民币,已累计使用12.174亿元人民币[121] - 中国农业银行营销渠道项目投资进度达100.1%,实现效益452.95万元[127] - 招商银行营销渠道项目投资进度达100.02%,实现效益1,595.63万元[127] - 中国工商银行营销渠道项目投资进度达100.11%,实现效益1,117.83万元[127] - 邮政营销渠道项目投资进度达100.27%,实现效益101.42万元[127] - 零售营销渠道项目6,900万元募集资金用途发生变更,变更比例占总额5.67%[121][127] - 公司购买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股权金额为16,965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100%[128] -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2,337.03万元人民币,使用比例100%[128] - 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9,650万元人民币,使用比例100%[128] - 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9,680万元人民币,使用比例100%[128] - 中国农业银行营销渠道项目实际投入8,501.71万元人民币,投资进度100.10%,实现效益452.95万元人民币[130] - 招商银行营销渠道项目实际投入4,246.06万元人民币,投资进度100.02%,实现效益1,595.63万元人民币[130]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原零售营销渠道项目资金6,900万元人民币转入银行渠道项目[128] - 中国工商银行及邮政营销渠道项目未达预期收益,原因为产品销售不畅导致资金周转未达预期[128] - 公司预先投入江阴研发中心项目自筹资金6,237.37万元人民币,后以募集资金置换3,100万元人民币[128] - 截至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形式存放于专用账户[128] 资产和投资活动 - 2015年末总资产为73.3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0.36%[23] - 2015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0.6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1.54%[23] - 长期股权投资增加2500万元,增长率100%[55] - 固定资产增加8236万元,增长率26.30%[55] - 无形资产增加6645万元,增长率243.39%[55] - 商誉增加53699万元,增长率100%[56] - 长期股权投资增加2500万元至2500万元,占比0.34%,主要因对合营企业瑞金市西部金一文化创意产业基金注资[109] - 固定资产增加8236万元至3.95亿元,占比5.39%,主要因新增合并越王珠宝、宝庆尚品两家子公司[109] - 商誉增加5.37亿元至5.37亿元,占比7.32%,全部因收购合并越王珠宝、宝庆尚品两家子公司产生[109] - 公司参与设立中国西部金一文化创意产业基金,总规模25,000万元,公司出资占比25.0%[115] - 公司已完成对瑞金市西部金一文化创意产业基金第一期2,500万元出资[115] -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交易对价90,000万元,持股比例100%[115] - 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股权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已于2015年2月17日完成[115] -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参与产业基金投资[115] - 产业基金合作方包括瑞金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深圳前海安生信资本有限公司[115] - 基金存续期为五年[115] - 浙江越王珠宝主营业务涵盖金银饰品、工艺品、珠宝玉器批发零售[115] - 公司以自有资金397,800,000元收购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51%股权[116] - 收购南京宝庆尚品51%股权款项已全部缴付完毕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116] - 公司新设江苏金一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额2,500,000元持股51%[116] - 江苏金一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16] -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金一金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新设成立,投资额6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60%[117]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金一财富投资有限公司新设成立,投资额51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51%[117] -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金一智造黄金珠宝有限公司新设成立,投资额8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40%[118] -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非股权投资事项[119] -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119] - 报告期内公司无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119] - 公司收购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购买日至年末净利润为8671.07万元[133][134] - 公司收购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购买日至年末净利润为5622.82万元[133][134] - 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20.44亿元,净利润为2749.77万元[133] - 深圳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23.95亿元,净利润为1220.07万元[133] - 上海金一黄金银楼有限公司营业利润为3258.36万元,净利润为2533.53万元[133] - 江苏金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净利润同比大幅上升197.23%,主要因黄金价格波动导致黄金租赁业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34] 股东回报和分红 - 公司以648,03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6] - 公司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每10股转增20股,总股本增至648,036,000股[154] - 201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元,总额25,921,440元,占可分配利润16.98%[154] - 2014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总额21,601,200元,占可分配利润31.36%[154] - 2013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总额16,725,000元,占可分配利润16.11%[153] - 公司2015年现金分红金额为2592.144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6.98%[156] - 公司2014年现金分红金额为2160.12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1.36%[156] - 公司2013年现金分红金额为1672.5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6.11%[156] - 公司2015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未分配利润总额为4.904亿元[156] - 公司2015年母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总额为5204.64万元[156] - 公司2015年分配预案以总股本6.48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元[156] - 公司2015年现金分红总额为2592.144万元,占可分配利润的16.98%[156] - 公司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为100.00%[156] 其他财务数据 - 2015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2332.38万元人民币[31] - 2015年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3761.03万元人民币[31] - 研发设计人员183人,占员工总数7.80%[58] - 研发人员达183人,占公司员工总数7.80%[72] - 2015年新增外观设计专利3个,新取得商标5项[72] - 累计拥有商标137项、专利71项、作品著作权9项、软件著作权5项[73] - 研发人员数量同比增长63.39%至183人[100] - 研发投入金额同比增长7.39%至1516.38万元[100] - 投资收益2411.35万元占利润总额9.36%[105] - 营业外收入3698.27万元占利润总额14.36%[106] 行业和市场数据 - 2015年全国黄金消费量985.90吨同比增长3.66%[47] - 黄金首饰用金721.58吨同比增长2.05%金条用金173.08吨同比增长4.81%[47] - 金币用金22.80吨同比增长78.13%工业及其他用金68.44吨同比增长3.54%[47] - 2015年金银珠宝类零售额3069亿元同比增长7.3%[48] - 2015年全国黄金消费量985.90吨,同比增长3.66%[135] - 2015年钻石一般贸易进口金额17.48亿美元,同比呈现负增长[135] 公司治理和基本信息 - 公司控股股东为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钟葱[10] - 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榆树馆一巷4幢202号[17] - 公司办公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515室[17]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徐巍联系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515室[18] -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为宋晶联系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515室[18]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包括《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19]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于公司证券事务部[19] - 2015年公司获评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零售业十佳品牌[53] -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一被评为江苏民营文化企业30强[53] - 公司全资子公司越王珠宝获中华老字号和浙江省著名商标认证[53][54] 并购和业绩承诺 - 收购越王珠宝和宝庆尚品51%股权推动渠道扩张[62][63] - 通过收购获得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100%股权[75] - 以现金收购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51%股权[75] - 越王珠宝2014年承诺扣非净利润不低于4500.64万元[161] - 2014-2015年累计承诺扣非净利润不低于10375.
金一文化(002721) - 2015 Q3 - 季度财报
2015-10-30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46.65亿元人民币,年初至报告期末同比增长20.17%[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167.79万元人民币,年初至报告期末同比增长166.79%[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110.91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5.36%[10][1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4元/股,同比下降33.33%[10][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40%,同比增长0.74%[10] -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增长88.71%至132.26%[76] -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区间为13000万元至16000万元[76]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88.94万元[76] - 公司预计2015年全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00万元至16000万元[77]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税金及附加增长192.82%至2545万元,受销售收入增加及合并新子公司影响[2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2009.47万元人民币[11]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292.25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31.11%[10]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下降331.11%至-8292万元,因应收账款增加[24]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下降739.78%至-5.42亿元,因支付越王珠宝和宝庆尚品收购款[24]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长479.34%至7.24亿元,因发行股票、债券及银行融资[24]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增长42.08%至7.49亿元,主要因融资规模增大[19] - 应收账款增长66.71%至18.81亿元,受销售增长及合并越王珠宝、宝庆尚品影响[19] - 存货增长222.70%至22.90亿元,主要因合并越王珠宝、宝庆尚品[20] - 短期借款增长58.87%至15.32亿元,因银行贷款增加及合并新子公司[20] - 应付票据增长1172.00%至1.59亿元,因加大银行票据使用及合并新子公司[21] 业务并购与整合 - 公司新增合并越王珠宝、宝庆尚品两家子公司[18] - 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9,780.00万元收购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51%股权[27] - 已支付交易对价款38,180万元占交易总额95.98%[27] - 剩余1,600万元款项将根据资金筹备情况支付[27] - 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100%股权被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41][42] - 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100%股权[43] - 金一文化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越王珠宝100%股权[45] - 金一文化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100%股权[47] - 收购浙江越王珠宝100%股权,标的公司整体估值78,000.00万元或127,500.00万元[49] - 金一文化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浙江越王珠宝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51] - 金一文化以48000万元收购卡尼珠宝持有的卡尼小贷6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5000万元)[52] - 金一文化以3270万元增资价格认购卡尼小贷新增注册资本3000万元[52] - 金一文化拟以4.8亿元价格购买卡尼珠宝持有的卡尼小贷6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5亿元)[53][54] - 金一文化拟以3270万元增资价格认购卡尼小贷新增注册资本3000万元[53][54] - 金一文化拟以48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卡尼珠宝持有的卡尼小贷6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55][56] - 金一文化拟以3270万元人民币增资价格认购卡尼小贷新增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55][56] - 金一文化拟以4.8亿元收购卡尼珠宝持有的卡尼小贷6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5亿元)[57][58] - 金一文化拟以3270万元增资认购卡尼小贷新增注册资本3000万元[57][58] - 公司拟以48000万元人民币收购卡尼珠宝持有的卡尼小贷6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59] - 公司拟以3270万元人民币增资价格认购卡尼小贷新增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59] - 金一文化拟以48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卡尼珠宝持有的卡尼小贷60%股权[61] - 金一文化拟以3270万元人民币认购卡尼小贷新增注册资本3000万元[61] - 公司拟以4.8亿元购买卡尼珠宝持有的卡尼小贷6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5亿元)[63] - 公司拟以3270万元增资认购卡尼小贷新增注册资本3000万元[63] 融资与资本活动 - 发行公司债券3亿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净额2.965亿元[26] - 以216,012,000股为基数实施每10股转增2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30] - 转增后总股本增加至648,036,000股[30] -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处于发行筹备阶段[31] -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36] - 对外投资设立深圳金一红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6] - 对外投资设立江苏金一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36] - 发起设立瑞金市西部金一文化创意产业基金有限公司[36] 业绩承诺与补偿 - 越王珠宝2014年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4500.64万元[39][40] - 越王珠宝2014-2015年累计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10375.63万元[39][40] - 越王珠宝2014-2016年累计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18376.48万元[39][40] - 若交易延期则2015年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5874.99万元[40] - 若交易延期则2015-2016年累计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13875.84万元[40] - 若交易延期则2015-2017年累计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24007.14万元[40] - 业绩补偿方陈宝芳承担43.55%补偿比例[40] - 业绩补偿方陈宝康承担34.64%补偿比例[40] - 业绩补偿方陈宝祥承担12.72%补偿比例[40] - 业绩补偿方合赢投资承担9.09%补偿比例[40] - 业绩承诺期补偿以股份支付为主股份不足部分以现金补足[41] - 资产减值测试补偿采用股份补偿方式股份不足部分以现金补足[41] - 补偿金额计算需考虑分红配股等因素并进行相应调整[41] - 业绩承诺期2015至2017年共3年,年均承诺净利润6,500万元或8,500万元[49] - 2015年承诺扣非净利润5,000万元或7,000万元[49] - 2016年承诺扣非净利润6,500万元或8,400万元[49] - 2017年承诺扣非净利润8,000万元或10,100万元[49] - 业绩补偿金额计算基于累计承诺与实际净利润差额乘以12倍股权比例[49] - 补偿总额不超过交易取得的现金总额,且补偿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50] - 深圳市卡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15至2018年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500万元、7000万元、8500万元、9700万元[51] - 卡尼小贷业绩未达承诺时资产出售方需以现金补偿或回购股权[51] - 实际控制人黄钦坚为卡尼珠宝业绩承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51] 股东与股权结构 - 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36] - 股东承诺所持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37][38] - 股份解锁安排分三期执行,第一期可解锁20%[38] - 第二期可解锁累计50%股份[38] - 第三期可解锁100%股份[38] - 钟葱直接持有金一文化17.96%股份并通过控股股东间接持有30.63%股份[46] - 股东钟葱及碧空龙翔承诺避免与金一文化构成同业竞争[47] - 配套融资认购方承诺所获金一文化股份自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51] - 控股股东碧空龙翔及实际控制人钟葱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52] - 钟葱先生计划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万股[74] - 陈宝康先生计划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万股[74] - 苏麒安承诺通过创禾华富购买金一文化股票使用资金合计达到15000万元[75] - 苏麒安承诺通过创禾华富持有金一文化股票合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3%[75] - 董事孙戈周燕华刘娜梁红梅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25%[70] - 控股股东上海碧空龙翔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发行前股份[70] - 法人股东双良集团等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发行前股份[70] - 自然人股东黄晋晋等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发行前股份[70] - 孙戈等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70] - 孙戈等承诺离任6个月后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出售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50%[70] - 孙戈等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70] - 孙戈等承诺若上市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7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锁定期为2014年1月27日至2017年1月26日[71] - 锁定期满后6个月内减持股份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5%[71] - 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股份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10%[71] - 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股份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0%[71] - 实际控制人钟葱承诺董监高任职期间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25%[71] - 实际控制人钟葱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71] - 实际控制人钟葱离任6个月后12个月内减持比例不超过持股总数50%[71] - 间接持股监事及高管通过碧空龙翔持有股份锁定期为2014年1月27日至2015年1月26日[71] - 所有减持价格均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71] - 控股股东上海碧空龙翔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72] - 控股股东上海碧空龙翔承诺在锁定期满后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5%[72] - 控股股东上海碧空龙翔承诺在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10%[72] - 控股股东上海碧空龙翔承诺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0%[72] - 实际控制人钟葱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72] - 实际控制人钟葱承诺在锁定期满后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5%[72][73] - 实际控制人钟葱承诺在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10%[73] - 实际控制人钟葱承诺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0%[73] - 四方股东合计持有公司8.92%股份[73] - 四方股东承诺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不超过其持有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50%[73] 公司治理与承诺 - 越王珠宝交易完成后设立五名董事董事会金一文化推荐三名董事[45] - 交易完成后越王珠宝总经理由陈宝康担任[45] - 越王珠宝财务总监由金一文化委派实行垂直管理[46] - 交易对方承诺拟注入股权无质押抵押等权利限制情形[45] - 交易对方承诺不存在内幕信息泄露及内幕交易行为[45] - 绍兴越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认购资金来源于向自然人股东陈宝芳和陈宝康借款[43] - 深圳市道宁投资有限公司认购资金来源于向深圳市中盛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和自然人郑焕坚借款[43] - 所有交易对方承诺提供资料完整真实且承担法律责任[44] - 交易对方及关联方最近五年未受刑事处罚或证券市场行政处罚[44] - 陈宝芳等承诺人对越王珠宝股权拥有完整所有权且无质押抵押[44] - 越王珠宝股权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信托持股或权属纠纷[44] - 交易对方承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43] - 认购资金均声明未通过结构化资管产品参与认购[43] - 钟葱与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46] - 重大资产重组前24个月内钟葱与金一文化资产交易金额未超3000万元或净资产5%[46] - 钟葱认购资金来源于IPO股份转让所得、股利分配及股份质押借款[46] - 关联交易承诺要求按公平公允原则签订协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7] - 公司承诺申请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文件完全一致[48] - 公司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干扰并购重组委审核工作[48] - 全体董事确认申请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8] - 钟葱承诺所提供资料完整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48] - 钟葱声明最近五年未受刑事处罚或证券市场行政处罚[48] - 钟葱承诺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48] - 交易对方承诺避免关联交易及竞争业务,违规需全额赔偿损失[50] - 商标争议导致损失由原实际控制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50] - 股份锁定期承诺自2014年9月起生效[50] - 碧空龙翔及钟葱承诺减少并规范与金一文化的关联交易[52] - 所有承诺函自2015年10月12日起长期有效[51][52] - 卡尼珠宝及徐雪香承诺避免与卡尼小贷同业竞争,有效期五年或持股期间(以孰长为准)[53] - 黄钦坚承诺本人及近亲属不从事与卡尼小贷存在竞争的业务[54] - 交易方承诺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54] - 违反承诺方需承担给金一文化或卡尼小贷造成的一切损失[53][54] - 承诺函签署日期为2015年10月12日,长期有效[53][54] - 交易方承诺将同业业务机会让予卡尼小贷,相关收益归金一文化所有[53][54] - 交易方承诺卡尼小贷股权权属清晰且无任何权利限制[55] - 交易方保证卡尼小贷在股权变更前保持正常合法经营状态[55] - 交易完成后卡尼小贷将保持人员独立性[56] - 交易完成后卡尼小贷将保持机构独立性[56] - 交易完成后卡尼小贷将保持资产独立性[56] - 交易完成后卡尼小贷将保持业务独立性[56] - 交易承诺保证卡尼小贷财务独立及银行账户独立[57] - 卡尼小贷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57] - 卡尼小贷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57] - 卡尼小贷资产权属清晰且无对外担保[58] - 交易相关方承诺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58] - 交易方承诺不存在内幕信息泄露及内幕交易行为[58] - 本次交易前卡尼珠宝徐雪香及卡尼小贷与金一文化无关联关系[62] - 金一文化承诺交易后与控股股东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62] -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金一文化董事会监事会高管结构发生重大调整[62] - 金一文化最近两年及一期财务报表未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62] - 金一文化最近三年不存在违反证券法律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62] - 金一文化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62] - 金一文化现任董事高管最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62] - 本次交易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3] - 本次交易后实际控制人仍为钟葱[63] - 公司停牌日(2015年7月7日)前六个月内无内幕人员买卖股票情况[63] - 徐雪香承诺最近五年内无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重大民事诉讼仲裁[64] - 卡尼珠宝承诺最近五年无未偿还大额债务及监管处罚记录[64] - 公司2014年8月22日承诺发行债券申请文件电子版与书面版完全一致[64] - 公司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干扰发审委审核工作[64] - 控股股东上海碧空龙翔2011年6月15日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64] - 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审计每股净资产[65] - 股价预警条件为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审计每股净资产的120%[65] - 实际控制人钟葱于2011年6月15日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65] - 公司及相关方于2013年12月18日作出股价稳定承诺且长期有效[65] - 公司股价稳定预案中用于回购股份的自有资金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
金一文化(002721) - 2015 Q2 - 季度财报
2015-08-27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营业收入为27.5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3.76%[19][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64.84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36.09%[19][20][22][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960.50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3.39%[19][2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42元/股,同比增长950%[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27%,同比上升4.27个百分点[19]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3.76%至27.53亿元,主要因收购浙江越王珠宝导致零售渠道销售增长[32]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33.8%至27.53亿元,上期为20.58亿元[183] - 营业利润实现9940.66万元,上期亏损488.05万元[183] - 净利润同比增长591.1%至8556.75万元,上期为1238.34万元[184]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1036.2%至8264.84万元,上期为727.48万元[184] - 基本每股收益0.42元,上期为0.04元[184] - 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80.9%至1.63亿元,上期为4267.78万元[186] - 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1,036.09%[90] - 公司综合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长3.59%[90] - 公司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950%[90]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28.42%至23.75亿元,与零售渠道销售增长同步[32] - 销售费用同比大幅增长126.51%至1.49亿元,主因合并越王珠宝及银行代销手续费增加[32]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85.29%至5446.88万元,因合并越王珠宝及中介费用增加[32]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28.4%至23.75亿元,上期为18.50亿元[183]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126.5%至1.49亿元,上期为6572.64万元[183]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85.3%至5446.88万元,上期为2939.59万元[183] 各业务线表现 - 营业收入分行业最高为经销模式11.41亿元,同比增长44.28%[42] - 零售业务收入5.20亿元同比大幅增长500.58%[42] - 加盟连锁业务收入3.30亿元同比下降27.52%[42] - 珠宝首饰产品收入10.33亿元同比增长165.84%[42] - 投资金条收入3.07亿元同比增长110.65%[42] - 公司合作银行达40余家,拓展连锁加盟店320家及经销商90余家[34] - 金一黄金珠宝产业园投入使用,面积超8万平方米,涵盖多类首饰加工业务[35] - 通过收购越王珠宝和宝庆尚品,实现多品牌战略覆盖近百家直营店及电商平台[37][38] 各地区表现 - 华南地区收入10.64亿元同比增长250.16%[43] - 华东地区收入11.55亿元同比增长15.10%[42]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36.87%[19][2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同比下降436.87%至-2.28亿元,因应收账款增加导致销售收现减少[3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同比下降571.03%至-3.69亿元,因收购越王珠宝及宝庆尚品[3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同比增长270.65%至7.53亿元,主因上年同期新股发行[32] - 销售商品收到现金23.04亿元,上期为16.65亿元[18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8亿元,同比下降436.8%[19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9亿元,同比扩大571.1%[19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53亿元,同比增长270.6%[191]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11亿元,同比下降16.2%[191]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17亿元,同比下降636.2%[193][194] - 母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27亿元,同比扩大246.5%[194] - 母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6.40亿元,同比增长313.0%[194] - 母公司期末现金余额为1.01亿元,同比增长160.5%[195] - 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10.63亿元,同比增长42.8%[191] - 公司发行债券收到现金2.97亿元[191] - 公司通过收购越王珠宝和宝庆尚品支付收购款导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减少[30] 资产和负债变化 - 总资产为51.81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69.69%[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9.8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23.33%[19][20][22] - 公司总资产同比增长69.7%至51.81亿元,从30.53亿元增长[174][176] - 流动资产大幅增长64.5%至43.73亿元,从26.57亿元增长[174] - 存货激增90.0%至13.49亿元,从7.10亿元增长[174] - 短期借款增长38.3%至13.34亿元,从9.64亿元增长[174] - 应付账款增长53.7%至1.49亿元,从0.97亿元增长[175] - 预收款项增长48.2%至2.60亿元,从1.76亿元增长[175]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743,688,931.37元,较期初526,876,287.77元增长41.2%[173]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478,057,696.58元,较期初1,128,444,887.05元增长31.0%[173]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607,399,310.89元,较期初151,430,769.34元增长301.1%[173] -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25,000,000元,较期初9,000,000元增长177.8%[173] - 母公司货币资金激增2017.0%至1.10亿元,从521万元增长[178] - 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增长302.3%至11.86亿元,从2.95亿元增长[179] - 母公司资本公积增长277.6%至13.26亿元,从3.51亿元增长[180] - 母公司总负债增长184.0%至7.62亿元,从2.68亿元增长[179][180] - 公司资产负债率从年初70.24%下降至报告期末59.59%[90] 募集资金使用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2.31亿元[52] -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2.93亿元[53] - 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净额2.97亿元[56] - 中国农业银行营销渠道项目承诺投资3,896万元,调整后投资总额8,493万元,累计投入8,502万元,投资进度100%,本报告期实现效益476.49万元[58] - 招商银行营销渠道项目承诺投资1,942.3万元,调整后投资总额4,245.3万元,累计投入4,246万元,投资进度100%,本报告期实现效益1,178.38万元[58] - 中国工商银行营销渠道项目承诺投资5,826.76万元,累计投入5,833万元,投资进度100%,本报告期实现效益1,265.75万元[58] - 零售营销渠道项目承诺投资6,900万元,调整后投资总额0元,累计投入0元,投资进度0%,未达到预计效益[58] - 邮政营销渠道项目承诺投资1,419.8万元,累计投入1,424万元,投资进度100%,本报告期实现效益122.95万元[58] - 江阴研发中心项目承诺投资3,100万元,累计投入3,100万元,投资进度100%,达到预计效益[58] - 公司2015年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29,650万元,发行规模30,000万元[61] -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293,020,300元,发行价格每股21.13元[62] - 金一黄金珠宝产业园计划投资总额25,000万元,累计实际投入20,236.02万元,项目进度100%[66] 收购与投资活动 - 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9,780.00万元收购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51%股权[110] - 宝庆尚品51%股权于2015年7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111] - 公司认缴出资3.23亿元于深圳金一红土投资基金,占比32.30%[95] - 深创投认缴出资7500万元于深圳金一红土投资基金,占比7.50%[95] - 深圳金一红土投资基金注册资本为10亿元[95] - 深圳金一红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涉及投资金额32,300万元[108] - 江苏金一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投资金额5,000万元[109] - 西部金一文化创意产业基金投资金额5,000万元[109] - 金一文化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浙江越王珠宝100%股权[119][121] - 交易包含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119][121] - 公司收购浙江越王珠宝100%股权交易价格为90,000万元[86] - 收购越王珠宝贡献净利润占公司净利润总额的48.94%[86] -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100%股权,整体估值为7.8亿元人民币[130] - 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100%股权[123] - 金一文化收购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100%股权[127] - 交易对方包括陈宝芳、陈宝康、陈宝祥、合赢投资、道宁投资、弘毅投资、九穗禾、任进、厉玲[127] 业绩承诺与补偿 - 越王珠宝2014年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4500.64万元[116] - 2014-2015年累计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10375.63万元[116] - 2014-2016年累计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18376.48万元[116] - 若交易延期则2015年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5874.99万元[116] - 若交易延期则2015-2016年累计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13875.84万元[116] - 若交易延期则2015-2017年累计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24007.14万元[116] - 业绩补偿方陈宝芳承担43.55%补偿比例[117] - 陈宝康承担34.64%补偿比例且负责取整差额补偿[117] - 陈宝祥承担12.72%补偿比例[117] - 合赢投资承担9.09%补偿比例[117] - 业绩承诺期为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度共3个会计年度[130] - 承诺标的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需达到约定目标(具体数值未披露)[130] - 业绩补偿义务由江苏创禾华富商贸有限公司承担[130] - 宝庆尚品2015年承诺净利润为5000万元[131] - 宝庆尚品2016年承诺净利润为6500万元[131] - 宝庆尚品2017年承诺净利润为8000万元[131] - 业绩承诺期内年均承诺净利润为6500万元[131] - 标的公司整体估值为127500万元[131] - 估值调整后2015年承诺净利润为7000万元[131] - 估值调整后2016年承诺净利润为8400万元[131] - 估值调整后2017年承诺净利润为10100万元[131] - 估值调整后年均承诺净利润为8500万元[131] - 业绩补偿总额不超过交易取得的现金总额[131] 股东与股权结构 - 公司总股本为216,012,000股,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0股,转增后总股本将增加至648,036,000股[4] -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648,036,000股[74] - 母公司资本公积由1,325,696,498.06元减少至893,672,498.06元[74] - 股份总数从167,250,000股增加至216,012,000股,增幅29.15%[154][155] -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从125,437,500股增至143,050,206股,占比从75.00%降至66.22%[154] - 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从41,812,500股增至72,961,794股,占比从25.00%升至33.78%[154] - 发行新股48,762,000股用于收购越王珠宝100%股权[155] - 股东钟葱持股数量增加3,076,195股至33,110,526股,占比15.33%[159] - 股东陈宝芳通过重组获得13,919,546股新股,占比6.44%[159] - 无锡红土创业投资减持476,000股,持股比例降至1.33%[159] - 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4,564,600股用于收购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81.15%股权[160] - 实际控制人钟葱直接持股33,110,526股(15.33%)并通过控股股东间接持股35,413,998股(16.39%),合计持股68,524,524股(31.72%)[162] - 股东陈宝康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569,333股(16.00%)[162] - 钟葱计划增持不超过200万股,陈宝康计划增持不超过100万股[162] - 董事长钟葱本期增持3,076,195股,期末持股33,110,526股[169] - 监事周燕华本期减持873,100股,期末持股2,619,539股[169] - 四方股东合计持有公司8.92%股份[145] - 四方股东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50%[145] - 钟葱和陈宝康计划增持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200万股和100万股[146] - 苏麒安承诺增持金一文化股票资金合计达到人民币15,000万元或持股比例达到3%[146] - 苏麒安增持的股票自增持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对外转让[147] - 首批增持股票达到增持义务50%时承诺12个月内不转让[147] - 创禾华富增持股票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47] 担保情况 - 公司对江苏金一担保实际金额为4000万元(2014年10月)[104] - 公司对江苏金一担保实际金额为19736.4万元(2014年12月)[104] - 公司对江苏金一担保实际金额为4998.94万元(2014年9月)[104] - 公司对深圳金一担保实际金额为3678.55万元(2014年9月)[104] - 公司对上海金一担保实际金额为6791.13万元(2013年11月)[104] - 公司对金一珠宝担保实际金额为4500万元(2014年6月)[104] - 报告期内公司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149,000万元[105] - 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121,730.18万元[106] - 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61.23%[106]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为22,324.94万元[106] - 江苏金一获得2.2亿元授信额度并提供房产抵押担保[106]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119,980.18万元[105] - 上海金一实际担保金额9,957.66万元[105] 关联方与交易 - 关联方王熙光应付债务期末余额为900.45万元[96] - 陈宝芳等承诺方承诺长期有效规范关联交易[114] - 关联交易承诺遵循公平、公允、等价有偿原则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29] - 上海碧空龙翔和钟葱作出规范关联交易承诺[128] - 所有承诺均被报告为严格履行且未违反[127][128]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贡献1647.60万元人民币[24]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201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10,500万元至15,000万元[68] - 201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幅度预计为287.62%至453.74%[68] - 2014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08.87万元[68] - 黄金价格波动对黄金租赁业务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具有重大不确定性[6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榆树馆一巷4幢202号,邮政编码100045[14] - 公司办公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5层515室,邮政编码100045[14] - 公司法定代表人钟葱[12] - 公司证券代码002721,证券简称金一文化,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12] - 公司董事会秘书徐巍,证券事务代表宋晶,联系电话010-68567301[13] - 公司电子信箱jyzq@1king1.com[13][14] - 公司网址www.e-kingee.com[14]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为公司证券事务部[15] - 公司注册登记日期2015年06
金一文化(002721) - 2014 Q4 - 年度财报(更新)
2015-05-21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601.6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3.66%[24][35] - 营业收入601.6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3.66%[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88.94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3.65%[24][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6722.79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6.64%[24][35] - 主营业务收入43.8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7.39%[35][42] - 销售之经销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6.41%至24.63亿元[66] - 销售之加盟连锁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31.92%至9.21亿元[66] - 投资金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18.82%至4.50亿元[66] - 纯金制品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6.50%至29.90亿元[66] - 西南地区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0.58%至2.03亿元[68] - 华中地区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22.44%至4.78亿元[6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558.2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2.76%[43] - 财务费用8425.08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0.47%,主要因银行借款和黄金租赁量增加[43] - 财务费用同比增长30.47%至8,425.08万元[59] - 经销业务成本同比增长97.46%至2,297,407,188.68元[55] - 投资金条成本同比增长113.27%至433,127,341.34元[56] 业务运营表现 - 销量同比增长69.27%,产量同比增长93.69%[35] - 销售量同比增长69.27%至2,139,241件[52] - 生产量同比增长93.69%至3,057,505件[52] - 库存量同比增长95.21%至1,882,706件[52] - 加盟连锁店达309家,年增长率494.23%[45] - 研发人员112人,占员工总数12.90%[46] - 年度新产品开发736款,新增外观专利26项[46] - 公司2015年将重点开发珠宝玉石和黄金镶嵌类产品[107] - 公司2015年将加强首饰类小克重产品的研发投入[107] - 公司通过收购越王珠宝扩大零售渠道业务规模[108] - 公司2015年将尝试互联网、微博、微信、O2O等多元化营销平台[108] - 公司黄金珠宝文化产业园项目2015年正式运营[109] - 公司将通过输出研发设计、原材料、资金等资源打造平台化公司[110] - 公司将通过股权绑定形式激发骨干员工二次创业热情[111]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704.16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65.04%[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65.04%至-67,041,563.92元[62]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6704.16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65.04%,主要因应收账款增加[4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长89.41%至6,640,459,537.60元[62]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7968.75万元人民币,同比改善38.09%[45]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6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87.35%,主要因新股发行[45] - 现金及等价物净增加额1889.24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7.72%[45] 资产和负债 - 总资产30.5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1.33%[24]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同比增长12.49个百分点至17.26%[69] - 存货占总资产比例同比下降10.44个百分点至23.24%[69] - 短期借款金额同比增长54.49%至9.64亿元[71] - 应付账款金额同比增长441.81%至9695.24万元[73] 对外投资和子公司表现 - 报告期对外投资额17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83] - 公司持有深圳市珠宝贷互联网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33%股权[83] - 公司持有金一科技有限公司15%股权[83] - 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18.07亿元,营业收入26.87亿元,净利润4765.38万元[100] - 深圳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9.62亿元,营业收入22.42亿元,净利润1380.44万元[100] - 江苏金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营业收入28.57亿元,净利润781.65万元[100] - 上海金一黄金银楼有限公司营业收入9.95亿元,净利润1947.01万元,同比增长97.94%[101][102] - 金一黄金珠宝文化产业园计划投资2.5亿元,本期投入1.06亿元,累计投入2.02亿元,项目进度100%[103] - 公司转让上海金一20%股权价格为人民币600万元[193] - 公司出资1000万元参股深圳市珠宝贷互联网金融股份有限公司[193] - 公司出资750万元设立金一科技有限公司[194]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总额23084.86万元,报告期已全部投入[90][91] - 变更用途募集资金总额690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9.89%[91] - 中国农业银行营销渠道项目投资8493万元,实现收益1629.15万元[94] - 招商银行营销渠道项目投资4245万元,实现收益749.45万元[94] - 中国工商银行营销渠道项目投资5827万元,实现收益530.76万元[94] - 邮政营销渠道项目投资1420万元,实现收益66.41万元[94] - 江阴研发中心创意亚洲项目投资3100万元[94] - 公司预先投入江阴研发中心创意亚洲项目自筹资金6237.37万元,并以募集资金置换3100万元[95] - 中国农业银行营销渠道建设与发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8493万元,投资进度100%,实现效益1629.15万元[97] - 招商银行营销渠道建设与发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4245.3万元,投资进度100%,实现效益749.45万元[98] - 变更后银行营销渠道项目总募集资金投入12738.3万元,累计实现效益2378.6万元[98] 利润分配和分红 - 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6] - 201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21,601,200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36%[122][123] - 2013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16,725,000元,占当年净利润的16.11%[122] - 2012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分红金额为0元[122] - 201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68,889,410.30元[122][123] - 201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03,828,946.22元[122] - 201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78,099,245.95元[122] - 2014年分红以总股本216,012,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123][124] - 截至2014年末累计滚存未分配利润为359,673,331.05元[123] 重大资产重组和收购 - 收购越王珠宝100%股权交易价格为90,000万元[133] - 金一文化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100%股权[160] - 金一文化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160][162] - 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162] -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浙江越王珠宝100%股权[164] - 金一文化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100%股权[168] - 标的资产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100%股权被收购[156][158] - 浙江越王珠宝2014年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4500.64万元[165] - 2014-2015年累计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10375.63万元[165] - 2014-2016年累计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18376.48万元[165] - 若交易延期则2015年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5874.99万元[165] - 若交易延期则2015-2016年累计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13875.84万元[165] - 若交易延期则2015-2017年累计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24007.14万元[165] - 业绩补偿方陈宝芳/陈宝康/陈宝祥/合赢投资持股比例分别为43.55%/34.64%/12.72%/9.09%[166] - 业绩补偿采用股份补偿为主现金补偿为辅方式[166] - 补偿计算涉及标的资产交易作价及发行价格调整机制[166] - 补偿期限为2014至2016年度(若2014年未完成则顺延至2015-2017年度)[156] - 股份解锁分三期:第一期解锁20%对价股份[156] - 第二期解锁50%对价股份[156] - 第三期解锁100%对价股份[156] - 绍兴越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认购配套资金来源于向股东陈宝芳和陈宝康的借款[168] - 陈宝芳、陈宝康、陈宝祥及绍兴合赢投资承诺其持有的越王珠宝股权权属清晰无瑕疵[170]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公司总股本为216,012,000股[6] - 公司控股股东为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 - 实际控制人为钟葱[10] - 公司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钟葱直接持股17.96%并通过控股股东间接持股30.63%[158] - 四方股东(深创投等)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92%[174] -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2525万股[200] - 公司老股东公开发售股份1656.25万股[200] - 公司总股本由14200万股增至16725万股[200] - 有限售条件股份由14200万股减至12543.75万股[199] - 无限售条件股份增至4181.25万股[199] - 境内法人持股由7628.18万股减至6738.45万股[199] 风险因素 - 原材料价格波动为主要风险因素,主要原材料为黄金和白银[15] - 黄金租赁业务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183.02万元人民币[42] - 中国黄金消费总量886.09吨,同比下降24.68%[34] -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一租赁房产存在潜在风险,出租方已将该房产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市分行[188] - 江苏金一在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时存在无法继续租赁房产的风险[188] 承诺和协议 - 控股股东碧空龙翔及实际控制人钟葱承诺共同补偿因抵押权行使导致江苏金一无法继续租赁所产生的一切损失[188] - 江苏金一租赁协议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186] - 出租方江阴市力发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以零租金将房产租赁给江苏金一[186] - 抵押权人承诺在行使抵押权决定之日起三日内通知江苏金一[188] - 对抵押房产进行变卖时江苏金一拥有优先购买权[188] - 相关承诺于2013年12月18日做出并长期有效[186]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长期有效[179]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出具于2011年06月15日[179] - 公司实际控制人钟葱承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出具于2011年06月15日[179] - 公司承诺当股价连续5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120%时,将在10个工作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181] - 公司承诺当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将启动稳定股价方案[181] - 稳定股价措施包括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降低每股净资产[181] - 稳定股价措施包括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81] - 股份回购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要约方式或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181] - 股价稳定承诺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同作出[181] - 公司股价稳定措施中股份回购资金为人民币2000万元[182] -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资金承诺为人民币1000万元[182] - 董事及高管增持股份资金上限为个人上年度税后收入30%[182] - 增持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每股净资产[182] - 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时控股股东股份转让将受限制[182][183] - 未履行承诺的董事及高管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183] - 钟葱承诺以自有资金承担金一文化或其控股子公司因补缴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而产生的全部补缴义务及相关罚款或损失[185] - 金一文化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影响发行条件,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185] - 控股股东碧空龙翔承诺在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情况下,将依法购回其已转让的全部原限售股份[185] - 股份回购价格将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并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复权处理[185] - 股份购回价格将不低于原转让价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确定[185] - 若购回股份触发要约收购条件,碧空龙翔承诺将依法履行要约收购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185] - 金一文化及碧空龙翔承诺若因招股说明书问题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85] - 招股说明书相关责任方承诺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183] -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83] - 法律服务机构北京国枫凯文律所承担专业文件法律责任[183] - 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报告内容承担法律责任[183] - 所有相关承诺均被报告为严格履行且未违反[179][181] - 承诺人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162] - 承诺人保证不以不正当手段干扰并购重组委审核工作[161] - 承诺人保证电子版与书面申请文件完全一致[160] - 承诺人保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等价有偿原则[160] - 承诺有效期自2014年9月17日起长期有效[160] - 承诺有效期自2014年10月9日起长期有效[160][161] - 违反承诺将承担全额现金赔偿责任[160] - 金一文化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债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170] - 金一文化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干扰发审委对公司债券发行的审核工作[170] 股份锁定和减持承诺 - 控股股东碧空龙翔股份锁定期为2014年1月27日至2017年1月26日[172] - 碧空龙翔锁定期满后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5%[172] - 碧空龙翔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累计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10%[172] - 碧空龙翔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累计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0%[172] - 实际控制人钟葱锁定期满后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172][174] - 四方股东股份锁定期为2014年1月27日至2015年1月26日[174] - 四方股东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不超过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50%[174] - 钟葱担任董监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172] - 钟葱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172] - 控股股东上海碧空龙翔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金一文化首次公开发行价[176] - 上海碧空龙翔承诺在锁定期满后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5%[176] - 上海碧空龙翔承诺在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10%[176] - 上海碧空龙翔承诺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0%[176] - 实际控制人钟葱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金一文化首次公开发行价[178] - 钟葱承诺在锁定期满后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5%[178] - 钟葱承诺在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10%[178] - 钟葱承诺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0%[178]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178] - 未履行减持承诺将导致6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176][178] -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承诺所持股份自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155] 关联交易和担保 - 公司实际控制人钟葱以现金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141][142]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137]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138]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139]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140] -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包含与董事/监事/高管单笔超5万元交易[158] - 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300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0[146][147] - 公司对子公司江苏金一担保总额为112,2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66,895.96万元[148] - 公司对子公司深圳金一担保总额为86,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47,546.08万元[148]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17.
金一文化(002721) - 2015 Q1 - 季度财报
2015-04-29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13.3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3.18%[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95.5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63.22%[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270.51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3.20%[10]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6元人民币/股,同比增长299.96%[10] - 营业收入增长33.18%至1,335,481,687.27元,主要由于收购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1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035.24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51.05%[1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251.05%至-90,352,436.60元,主要由于应收账款增加导致销售收现减少[18] 资产和负债变化 - 总资产为46.86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53.47%[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9.5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20.06%[10] - 货币资金增长49.70%至788,724,426.49元,主要由于子公司增资及贷款保证金增加[18] - 预付账款增长164.63%至400,727,116.71元,主要由于业务拓展及新增供应商[18] - 存货增长86.40%至1,322,806,037.98元,主要由于收购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18] - 商誉新增280,519,482.72元,主要由于收购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18] 收购和重组活动 - 金一文化收购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100%股权[38][40] - 收购方式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38][40] - 收购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方式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42]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42] - 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总股本由167,250,000股变更为216,012,000股[20] - 公司计划收购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51%股权,尚待股东大会及商务部批准[21] - 公司收购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51%股权[30] 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 - 越王珠宝2014年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4500.64万元[44] - 越王珠宝2014-2015年累计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10375.63万元[44] - 越王珠宝2014-2016年累计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18376.48万元[44] - 若交易2014年未完成,2015年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5874.99万元[44] - 若交易2014年未完成,2015-2016年累计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13875.84万元[44] - 若交易2014年未完成,2015-2017年累计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24007.14万元[44] - 标的资产补偿期限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若未完成则延至2015-2017年度[34] - 业绩承诺补偿股份计算公式为(累计承诺净利润-累计实现净利润)÷承诺净利润总和×标的资产交易作价÷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46] - 现金分红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应回购注销股份数量[46] - 股份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足 现金金额=不足股份数×发行价[46] - 期末标的资产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值+已补偿现金时触发减值补偿[48] - 资产减值补偿股份数=期末减值额/发行价-已补偿股份总数-已补偿现金/发行价[48] - 补偿股份数量计算需考虑分红配股等因素调整[46] - 减值测试需由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执行[46]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0,752名[14]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中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3.72%,持股数量为51,235,035股[14] - 钟葱直接持有金一文化17.96%股份并通过上海碧空龙翔间接持有30.63%股份[36] - 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四方合计持有公司8.92%股份[54] - 补偿方持股比例:陈宝芳43.55% 陈宝康34.64% 陈宝祥12.72% 合赢投资9.09%[46] 融资和担保活动 - 公司获准发行不超过3亿元公司债券,但尚未启动发行[19] - 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于2015年01月15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30] - 公司为经销商客户提供银行借款担保总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28] - 公司实际发生对经销商客户担保金额为1750万元人民币[28] - 为深圳市一品翠珠宝有限公司提供6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8] - 为深圳市金恒丰珠宝有限公司提供55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担保[28] - 为深圳市跃进珠宝有限公司提供6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担保[28] 子公司和对外投资 - 全资子公司深圳金一增资扩股引入外部投资人,股权结构调整为北京金一持股60%[26][27] -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30] -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30] 承诺和协议履行 - 所有承诺均严格履行未违反[34][36] - 截至报告日所有承诺均严格履行未违反[38][40] - 承诺方包括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钟葱、陈宝芳等[38] - 承诺避免与金一文化业务竞争并规范关联交易[38] - 关联交易承诺要求公平公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8] - 承诺期限为长期有效起始于2014年09月17日[38] - 公司承诺申请文件电子版与书面版完全一致[40] - 公司承诺不以不正当手段干扰并购重组委审核工作[40] - 全体董事保证申请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0] - 交易对方承诺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42] - 交易对方承诺最近五年无违法行为及内幕交易行为[42] - 陈宝芳、陈宝康、陈宝祥及绍兴合赢投资合伙企业承诺拟注入金一文化之越王珠宝股权资产权属清晰无质押抵押担保或第三方权益限制[50] - 陈宝芳等承诺方声明越王珠宝股权不存在法院冻结查封或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权属纠纷[50] - 金一文化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2014年公司债券申请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50] - 金一文化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干扰发审委审核工作并保证陈述内容真实客观准确[50] - 金一文化承诺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电子版与书面文件完全一致[52] - 控股股东碧空龙翔承诺自股票上市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发行前所持股份[52] - 碧空龙翔承诺锁定期满后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5%[52] - 碧空龙翔承诺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10%[52] - 碧空龙翔承诺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0%[52] - 实际控制人钟葱承诺担任董监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52] - 股东承诺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不超过其持有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50%[56] - 控股股东上海碧空龙翔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56] - 股东承诺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所持股份[54][56] - 一致行动人四方股东锁定期为2013年12月19日至2015年1月26日[54] - 控股股东延长股份锁定安排期限为2017年1月27日至2019年1月26日[56] - 股东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需经除权除息复权处理[56] - 股东减持前需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6] - 违反承诺将导致6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的约束措施[56] - 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56] - 承诺方钟葱减持金一文化股份在上市后36个月起的6个月内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5%[58] - 承诺方钟葱减持在上市后36个月起的12个月内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10%[58][60] - 承诺方钟葱减持在上市后36个月起的24个月内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0%[58][60] - 若股价触发条件(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58][60] - 未履行减持承诺则6个月内不得减持所持股份[58][60] - 减持前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并在6个月内完成[58][60] - 控股股东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避免同业竞争[60]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自2011年6月15日起长期有效[60] - 减持价格承诺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58] - 未履行承诺需在股东大会及指定报刊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58][60] - 公司实际控制人钟葱于2011年6月15日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长期有效且未违反[62]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全体董事高管于2013年12月18日承诺股价稳定机制,触发条件为连续20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64] - 股价稳定预案设置预警条件: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的120%[64] - 公司承诺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64] -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64] - 回购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要约或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64] - 承诺方包括北京金一文化、上海碧空龙翔及钟葱等全体董事高管[64] -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后需确保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64] - 回购触发条件满足时公司需在5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方案[64]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可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选项[64] - 控股股东承诺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为1000万元[66]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为上一年度税后收入的30%[66] -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价格承诺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66]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价格承诺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66] - 控股股东需在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方案并在获批后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66] - 增持计划需在公司披露后3个交易日后开始实施[66] - 首次公开发行相关责任主体承诺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8] -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承诺对文件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68] - 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凯文承诺对法律文件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68] - 会计师事务所瑞华承诺对审计报告与招股说明书一致性负责[68]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招股说明书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内容承担法律责任,若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70] - 钟葱承诺以自有资金承担金一文化及其控股子公司2011年6月14日前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补缴义务及相关罚款损失[70] - 金一文化及控股股东碧空龙翔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及已转让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72] - 碧空龙翔购回股份若触发要约收购条件将依法履行要约收购程序[72] - 钟葱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72] - 金一文化承诺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事项,若未履行将在股东大会及指定报刊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72] - 公司控股股东碧空龙翔承诺如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事项将承担赔偿责任[74]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为630.45万元人民币[11] 资金和交易来源 - 钟葱认购资金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转让所得、股利分配及股份质押借款[36] - 绍兴越王投资声明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 认购资金来源于股东借款[48] - 越王投资认购资金不存在结构化资管产品参与情形[48] 关联交易和关系 - 钟葱与金一文化及其关联方24个月内无重大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或净资产5%以上[36] - 钟葱与金一文化董事监事高管无交易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36] 锁定期和股份解锁安排 - 第一期可解锁股份为本次发行取得股份的20%减去已补偿股份[34] - 第二期可解锁股份为本次发行取得股份的50%减去累计已补偿股份[34] - 第三期可解锁股份为本次发行取得股份的100%减去累计已补偿及减值补偿股份[34] - 陈宝芳等因送红股转增股本所获股份同样遵守锁定期约定[34] 业绩预测和展望 - 公司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增长793.49%至1,205.88%[76] - 公司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区间为6,500万元至9,500万元[76] - 公司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7.48万元[76] - 公司一季度银行、经销商及加盟连锁销售收入增长带来营业利润增加[76] - 公司收购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带来新增利润[76] - 公司黄金租赁业务受金价波动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上年同期影响较小[76]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77] -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78]
金一文化(002721) - 2014 Q4 - 年度财报
2015-04-08 00:00
收入和利润表现 - 营业收入601.6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3.66%[24][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88.94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3.65%[24][3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722.79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6.64%[24][35] - 营业收入人民币601.64亿元,同比增长83.66%,主要因加盟连锁拓展及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资质带来的收入增长[43] - 珠宝首饰销售量同比增长69.27%至2,139,241件[52] - 生产量同比增长93.69%至3,057,505件[52] - 销量同比增长69.27%,产量同比增长93.69%[35] - 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合计1,001,738,169.53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6.65%[52] - 经销业务收入同比增长97.46%至2,297,407,188.68元[55] - 经销渠道营业收入大幅增长96.41%至24.63亿元,营业成本增长97.46%至22.97亿元[66] - 零售渠道营业收入下降72.55%至1.09亿元,毛利率显著提升39.48个百分点至51.69%[66] - 加盟连锁渠道营业收入激增131.92%至9.21亿元,营业成本增长131.29%至8.82亿元[66] - 纯金制品营业收入增长46.50%至29.90亿元,毛利率下降1.55个百分点至9.70%[66] - 投资金条营业收入大幅增长118.82%至4.50亿元,毛利率提升2.51个百分点至3.65%[66] - 华中地区营业收入大幅增长122.44%至4.78亿元,营业成本增长135.40%[68] 成本和费用表现 - 营业成本人民币558.27亿元,同比增长92.76%,原因同营业收入增长[43] - 纯金制品成本同比增长49.05%至2,700,256,855.99元[56] - 投资金条成本同比增长113.27%至433,127,341.34元[56]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比91.84%达4,971,598,890.40元[57] - 财务费用同比增长30.47%至84,250,800元[59] - 研发投入人民币1,412万元,同比增长14.15%[43]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04.16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65.04%[24]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人民币-6.70亿元,同比下降165.04%,主要因应收账款增加导致销售收现减少[43]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滑165.04%至-67,041,563.92元[62]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人民币1.66亿元,同比增长1,287.35%,主要因新股发行及短期借款增加[4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长82.41%至1,421,554,024.91元[6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人民币1,889万元,同比增长147.72%,主要因新股发行所致[45] 资产和负债结构 - 总资产30.5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1.33%[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9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7.18%[2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15%,同比下降10.65个百分点[24]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从4.77%大幅上升至17.26%,增加12.49个百分点[69] - 存货占总资产比例下降10.44个百分点至23.24%[69] - 短期借款占总资产比例增加0.64个百分点至31.57%[71] - 应付账款占总资产比例上升2.29个百分点至3.18%[73] 业务线表现 - 公司通过银邮(银行/邮政)、电购(电视购物)、网购(互联网)及加盟连锁等多渠道销售产品[10][12] - 加盟连锁店达309家,年增长率494.23%[45] - 研发人员112人,占员工总数12.90%[46] - 年度完成新产品开发736款,新增外观设计专利26个[46] -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黄金和白银,价格波动对存货价值及黄金租赁业务损益产生重大影响[15] - 黄金租赁业务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183.02万元人民币[42] 子公司和投资表现 - 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18.07亿元,营业收入26.87亿元,净利润4765.38万元[100] - 深圳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9.62亿元,营业收入22.42亿元,净利润1380.44万元[100] - 江苏金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营业收入28.57亿元,净利润781.65万元[100] - 上海金一黄金银楼有限公司净利润1947.01万元,同比增长97.94%[101][102] - 报告期对外投资额为1750万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增长100%[83] - 公司持有深圳市珠宝贷互联网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33%的股权[83] - 公司持有金一科技有限公司15.00%的股权[83] - 公司出资1000万元参股深圳市珠宝贷互联网金融股份有限公司[191] - 公司出资750万元设立金一科技有限公司[192] - 公司转让上海金一20%股权给张福泉价格为人民币600万元[191]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总额为23084.86万元人民币,已全部投入[90][9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6900万元人民币,占募集资金总额的29.89%[91] - 中国农业银行营销渠道项目投资8493万元人民币,实现收益1629.15万元人民币[94] - 招商银行营销渠道项目投资4245万元人民币,实现收益749.45万元人民币[94] - 中国工商银行营销渠道项目投资5827万元人民币,实现收益530.76万元人民币[94] - 邮政营销渠道项目投资1420万元人民币,实现收益66.41万元人民币[94] - 江阴研发中心创意亚洲项目投资3100万元人民币[94] - 公司预先投入江阴研发中心创意亚洲项目自筹资金6237.37万元,并以募集资金置换3100万元[95] - 中国农业银行营销渠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8493万元,投资进度100%,实现效益1629.15万元[97] - 招商银行营销渠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4245.3万元,投资进度100%,实现效益749.45万元[98] - 银行营销渠道变更项目总募集资金投入12738.3万元,累计实现效益2378.6万元[98] - 金一黄金珠宝文化产业园项目计划投资2.5亿元,累计投入2.02亿元,进度100%[103] 管理层讨论和业务指引 - 中国黄金消费总量886.09吨,同比下降24.68%[34] - 中国珠宝行业2014年销售总额约5000亿元,预计2020年达8000亿元[104] - 中国黄金珠宝首饰行业龙头企业占据全国30%多的市场份额[106] - 公司2015年将重点开发珠宝玉石、黄金镶嵌类产品及小克重首饰产品[107] - 公司2015年通过收购越王珠宝扩大零售渠道业务规模[108] - 公司黄金珠宝文化产业园项目2015年正式运营并延伸至生产加工环节[109] - 公司2015年将通过股权绑定方式激励骨干员工并设立子、孙公司[111] 收购和重大交易 - 收购越王珠宝100%股权,拓展浙江区域市场[50] - 收购越王珠宝100%股权交易价格为90,000万元[132] -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100%股权[160] -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160] - 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160] - 金一文化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100%股权[166] - 绍兴越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认购资金来源于向自然人股东陈宝芳和陈宝康借款[166] - 越王珠宝2014年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4500.64万元[163] - 2014-2015年累计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10375.63万元[163] - 2014-2016年累计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18376.48万元[163] - 若交易延期则2015年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5874.99万元[163] - 2015-2016年累计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13875.84万元[163] - 2015-2017年累计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24007.14万元[164] - 业绩补偿方持股比例:陈宝芳43.55% 陈宝康34.64% 陈宝祥12.72% 合赢投资9.09%[164] - 补偿股份数量计算公式包含累计承诺与实现净利润差额及标的交易作价因素[164] - 现金分红需按应补偿股份数量同比例返还[164] - 股份补偿不足部分需以现金补足 现金金额=不足股份数×发行价[164] 公司治理和股东结构 - 公司控股股东为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 - 实际控制人为钟葱[10] - 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金一文化30.63%的股份[156] - 公司总股本为216,012,000股[6] - 四方股东(深创投等)合计持有公司8.92%股份[172] - 首次公开发行新股2525万股[197] - 老股东公开发售股份1656.25万股[197] - 发行后总股本由14200万股增至16725万股[197] - 有限售条件股份由14200万股减至12543.75万股[197] - 无限售条件股份增至4181.25万股[197] - 境内法人持股由7628.18万股减至6738.4495万股[197] 利润分配和分红政策 - 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6]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6] - 公司2012年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年)并2013年进一步修订[117][118] - 公司近3年现金分红政策符合章程规定且决策程序完备[119] - 201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21,601,200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36%[122][123] - 2013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16,725,000元,占当年净利润比例为16.11%[122] - 2012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分红比例为0%[122] - 201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68,889,410.30元[122] - 201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03,828,946.22元[122] - 201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78,099,245.95元[122] - 公司以总股本216,012,000股为基数实施每10股派1元的分红方案[122][123] - 截至2014年末累计滚存未分配利润为359,673,331.05元[122] - 2014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3,608,891.97元[122] 关联交易和担保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136]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资产收购或出售的关联交易[137]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138] -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139] - 公司实际控制人钟葱以现金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140][141] - 与金一文化及其子公司资产交易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高于最近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156] - 与金一文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156] - 公司报告期内审批对外担保额度合计300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0[145][146] - 公司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167378.55万元,实际发生额179139.82万元[147] - 公司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79238.73万元,占净资产比例89.01%[148] - 公司为子公司江苏金一提供30000万元保证担保及房地产抵押担保[148]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149] 承诺事项 - 上海碧空龙翔等承诺方无未来12个月内增减持金一文化股份计划[153] - 配套融资认购方承诺所获股份锁定36个月不转让[153] - 陈宝芳等以资产认购取得的股份承诺锁定12个月[153] - 股份解锁安排分三期执行与业绩承诺挂钩[154] - 钟葱承诺关联关系及资金来源合规性[154] - 标的资产补偿期限涵盖2014至2016三个会计年度[154] - 若交易未在2014年完成则补偿期顺延至2015-2017年度[154] - 认购资金来源于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所得股份转让所得及股利分配所得[156]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在金一文化合法存续且作为股东期间持续有效[158] - 规范关联交易承诺自签署日起具有持续不可撤销法律效力[158] - 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一致性承诺于2014年10月9日生效[158] - 保证不影响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的承诺长期有效[158] - 关联交易承诺要求按公平公允原则签订协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58] -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申请文件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160] - 交易相关方承诺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160] - 交易相关方承诺最近五年未受行政处罚或涉及重大民事诉讼[162] - 交易相关方承诺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162] - 相关承诺于2014年9月17日签署并长期有效[160][162] - 陈宝芳、陈宝康、陈宝祥及绍兴合赢投资承诺越王珠宝股权无质押抵押等权利限制[168] - 陈宝芳等承诺越王珠宝股权资产权属清晰无信托持股等安排[168] - 金一文化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168] - 金一文化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干扰发审委审核工作[168] - 金一文化承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文件一致[168] - 控股股东碧空龙翔股份锁定期为2014年1月27日至2017年1月26日[170] - 碧空龙翔锁定期满后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5%[170] - 碧空龙翔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累计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10%[170] - 碧空龙翔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累计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0%[170] - 实际控制人钟葱锁定期满后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5%[170] - 四方股东(深创投等)合计持有公司8.92%股份[172] - 四方股东股份锁定期为2014年1月27日至2015年1月26日[172] - 四方股东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不超过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50%[172] - 碧空龙翔减持价格承诺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170] - 钟葱减持价格承诺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170] - 控股股东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金一文化首次公开发行价[174] - 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计划在锁定期满后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5%[174] - 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计划在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10%[174] - 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计划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0%[174] - 实际控制人钟葱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金一文化首次公开发行价[176] - 钟葱计划在锁定期满后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5%[176] - 钟葱计划在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10%[176] - 钟葱计划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0%[176]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176] - 未履行减持承诺的约束措施包括6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174][176]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避免同业竞争,若违反则6个月内不减持股份[177] - 公司实际控制人钟葱承诺避免同业竞争,若违反则6个月内不减持股份[177] - 公司股价连续5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120%时需召开投资者见面会[179] - 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时需启动稳定股价方案[179] - 稳定股价措施包括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179] - 稳定股价措施包括以不超过每股净资产价格回购股份[179] - 股份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金额未具体披露[179] - 回购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要约或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179] - 所有承诺自2011年6月15日起长期有效且未违反[177][179] - 稳定股价预案适用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179] - 公司股价稳定措施中回购股份资金上限为2000万元[180] -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资金上限为1000万元[180] - 董事及高管增持股份资金上限为上年度税后收入的30%[180] - 控股股东增持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审计每股净资产[180] - 董事及高管增持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审计每股净资产[180] - 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需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180] - 控股
金一文化(002721) - 2014 Q3 - 季度财报
2014-10-24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38.8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3.9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36.35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8.39%[8] - 营业收入从5.47亿元增至18.24亿元,同比增长233.19%[18] - 净利润从亏损4057.64万元转为盈利3038.50万元,同比增长174.88%[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66%,同比下降7.93个百分点[8]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6000万元至8500万元[39][40]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同比下降42.21%至18.13%[39]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82.89万元[40]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从4.89亿元增至17.40亿元,同比增长256.10%[18]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88.04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93.34%[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从-604.71万元转为3588.04万元,同比增长693.34%[20]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从5496.52万元增至1.25亿元,同比增长127.33%[2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从44.68万元增至9627.21万元,同比增长21448.57%[20] 资产和负债关键指标变化 - 总资产30.11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49.25%[8] - 货币资金4.65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增长382.62%[16] - 应收账款10.04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增长33.02%[16] - 短期借款8.91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增长42.79%[16] - 交易性金融负债8.77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增长50.23%[16] - 应付账款1.86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增长941.47%[16] - 资本公积从1.45亿元增至3.51亿元,同比增长141.32%[17] - 少数股东权益从805.44万元增至1552.72万元,同比增长92.78%[17] - 递延所得税负债从2018.72万元降至952.71万元,同比下降52.81%[17]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从-5862.07万元转为5065.02万元,同比增长186.40%[18]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钟葱及碧空龙翔承诺12个月内不增持或减持金一文化股份[25] - 钟葱认购配套融资股份锁定36个月不转让[25] - 钟葱承诺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且长期有效[25][26] - 钟葱承诺最近五年无违法行为及内幕交易行为[26] - 钟葱及碧空龙翔承诺避免同业竞争且长期有效[26] - 钟葱及碧空龙翔承诺规范关联交易且长期有效[26] - 所有承诺截至报告期均严格履行未违反[25][26] - 公司拟收购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100%股权[27][28] - 关联交易承诺确保交易金额不高于3000万元或净资产5%[28] - 钟葱现金认购股份锁定36个月[27] - 配套融资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7][28] - 前24个月内与金一文化无重大资产交易[28] - 承诺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市场价格原则[27] - 电子申请文件与书面文件完全一致[28] - 承诺不干扰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工作[28] - 所有承诺均声明严格履行且未违反[27][28] - 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承担真实性法律责任[28] - 控股股东碧空龙翔承诺自上市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发行前所持股份[29] - 控股股东碧空龙翔承诺锁定期满后6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5%[29][30] - 控股股东碧空龙翔承诺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10%[29][30] - 控股股东碧空龙翔承诺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0%[29][30] - 控股股东碧空龙翔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29][30] - 实际控制人钟葱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29] - 实际控制人钟葱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股份[29] - 实际控制人钟葱承诺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出售股份比例不超过50%[29] - 公司承诺若股价触发特定条件(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30] - 控股股东碧空龙翔承诺减持前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并在6个月内完成减持[30] - 实际控制人钟葱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31] - 上市后36个月后的6个月内减持股份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5%[31] - 上市后36个月后的12个月内减持股份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10%[31] - 上市后36个月后的24个月内减持股份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20%[31] - 若上市后6个月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31] - 公司承诺若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32] - 控股股东碧空龙翔承诺若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将购回已转让原限售股份[32] - 回购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且依法进行复权处理[32] - 购回价格不低于原转让价格且依法确定[32] - 若因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2] - 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为2000万元[34] - 控股股东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为1000万元[34] - 公司董事及高管增持资金上限为个人上年度税后收入的30%[34] - 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33] - 股价预警条件为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120%[33]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34] - 控股股东增持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34] - 公司董事及高管增持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34] - 稳定股价措施包含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33] -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后需确保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33][34] - 公司控股股东碧空龙翔于2011年6月15日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36] - 碧空龙翔承诺不从事与金一文化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6] - 碧空龙翔承诺将商业机会让予金一文化或其下属企业[36]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钟葱承诺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35] - 招商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对招股说明书承担法律责任[35] -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对招股说明书法律内容承担法律责任[36]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招股说明书审计内容承担法律责任[36] - 公司承诺在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时向股东和公众道歉[35] - 控股股东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时股份不得转让[35]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时股份不得转让[35]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子公司租赁房产可能产生的全部损失[37][38] - 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公司及子公司可能补缴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37] - 实际控制人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长期有效且未违反[37] - 公司承诺发行申请文件电子版与书面版完全一致[38] - 公司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干扰发审委审核工作[38] 重大资产重组与收购 - 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100%股权被收购[25][26] - 公司拟收购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100%股权[27][28]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行为[41] -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41]
金一文化(002721) - 2014 Q2 - 季度财报
2014-08-27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20.5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03%[19] - 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3.03%至20.58亿元[26][28]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13.0%至20.58亿元[1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7.48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93.27%[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795.43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0.54%[19] - 净利润同比下降88.9%至1238万元[130]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93.3%至727万元[130]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4元/股,同比下降92.11%[19] - 稀释每股收益为0.04元/股,同比下降92.11%[19]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94.7%至0.04元[13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00%,同比下降18.5个百分点[19]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5.25%至18.50亿元[28]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5.2%至18.50亿元[129] - 销售费用同比下降31.38%至6572.64万元[28] - 销售费用同比下降31.4%至6573万元[129] - 财务费用同比上升32.51%至4144.32万元[28] - 所得税费用同比下降91.5%至319万元[130]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775.69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40.06%[19]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240.06%至6775.69万元[26][2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转正为6776万元(上期为-4838万元)[136]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406.74%至-5491.57万元[26][27][2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5491.57万元,较上期负1083.70万元扩大406.8%[137]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01.68%至2.03亿元[27][28]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负2942.54万元,连续两期为负[139] - 母公司投资支付现金1.52亿元,较上期3204万元增长374.5%[139] 业务线表现 - 珠宝首饰业务收入3.89亿元同比增长72.28%[42] - 经销业务收入7.91亿元同比增长106.78%[41] - 加盟连锁业务收入4.55亿元同比增长82.98%[42] - 纯金制品收入10.95亿元同比下降11.71%[42] 地区表现 - 华东地区收入10.04亿元占总收入主要份额[42]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5.67亿元,较期初0.96亿元增长489%[123]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9.76亿元,较期初7.55亿元增长29.3%[123] - 存货期末余额为7.95亿元,较期初6.79亿元增长17%[123] -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25.8亿元,较期初17.38亿元增长48.4%[124] -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3.18亿元,较期初1.18亿元增长169.6%[124]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9.09亿元,较期初6.24亿元增长45.7%[124] - 交易性金融负债期末余额为8.1亿元,较期初5.84亿元增长38.8%[124] - 实收资本期末余额为1.67亿元,较期初1.42亿元增长17.8%[125] - 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3.53亿元,较期初1.45亿元增长143%[12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余额为8.45亿元,较期初6.05亿元增长39.7%[125] - 总资产为29.7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7.42%[19] - 总资产同比增长33.5%至7.88亿元[1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4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9.76%[19] 子公司表现 - 子公司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17.95亿元,营业收入12.23亿元,净利润1226.81万元[60] - 子公司深圳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10.98亿元,营业收入9.66亿元,净利润183.08万元[60] - 子公司江苏金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总资产6.52亿元,营业收入7.65亿元,净亏损839.43万元[60] - 上海金一黄金银楼有限公司子公司报告期商品销售额为348,320,375.4元[61] 募集资金使用 - 银行渠道建设投入募集资金8700.06万元,占项目总额46.86%[29] - 募集资金总额2.31亿元已使用1.18亿元[51]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6900万元占比29.89%[51] - 中国农业银行营销渠道建设与发展项目投资进度61.26%,累计投入金额5202.68万元[54] - 招商银行营销渠道建设与发展项目投资进度9.54%,累计投入金额405万元[54] - 中国工商银行营销渠道建设与发展项目投资进度53.07%,累计投入金额3092.38万元[54] - 零售营销渠道建设与发展项目已变更,原计划投资6900万元,调整后投资额0元[54][55] - 邮政营销渠道建设与发展项目投资进度0.00%,报告期内暂未投入[54][55] - 江阴研发中心创意亚洲项目投资进度100.00%,已投入3100万元[54] - 公司预先投入江阴研发中心创意亚洲项目自筹资金6237.37万元,后以募集资金置换3100万元[55] 对外投资和项目 - 对外投资1000万元持有珠宝贷公司2.33%股权[44] - 金一黄金珠宝产业园项目计划投资总额40,000万元 本报告期投入16,070.5万元 累计实际投入25,705.81万元[63] - 项目进度达64.26%[63] - 公司与泸州老窖智同商贸签订黄金原料购买协议[91] - 公司转让股权给张福泉交易价格为400万元[91] 担保情况 - 公司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101,292.12万元[89] - 公司实际担保总额占净资产比例为119.83%[89]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为126,877.88万元[89] - 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金额为126,877.88万元[90]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110,500万元[89]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228,170万元[89] - 公司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为58,331.83万元[90] - 江苏金一获得最高额保证担保额度为30,000万元[90] 非经常性损益和特殊项目 - 黄金租赁业务因金价上涨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6799.14万元[26] - 非经常性损益同比增加146.58%至-3067.95万元[26] - 母公司投资收益大幅增长267%至5503万元[133] - 母公司取得投资收益5371.8万元,为上期1500万元的358.1%[139] 股东结构和持股变化 - 控股股东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123.5万股,占比30.63%[110] - 实际控制人钟葱持股3003.4万股,占比17.96%,其中质押1351万股[110]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与无锡红土创业投资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671.2万股,占比4.02%[111] - 董事钟葱期末持股3003.4万股,较期初减持396.57万股[117] - 董事孙戈期末持股353.35万股,较期初减持46.65万股[117] - 监事周燕华期末持股349.26万股,较期初减持46.12万股[117] - 首次公开发行新股2525万股,老股东公开发售股份1656.25万股,合计发行4181.25万股[106][107] - 发行后总股本由14200万股增至16725万股,增幅17.8%[106][107] - 有限售条件股份由14200万股减至12543.75万股,减少1656.25万股[106] - 无限售条件股份增至4181.25万股,占总股本25%[106] - 境内法人持股由7628.18万股减至6738.45万股,减少889.73万股[106] - 境内自然人持股由6571.82万股减至5805.30万股,减少766.52万股[106] - 控股股东碧空龙翔持股比例由53.72%降至40.29%[106] - 实际控制人钟葱持股比例由46.28%降至34.71%[106]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新股4181.25万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2525万股,股东公开发售股份1656.25万股[108] - 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14200万股增加至16725万股,增幅17.8%[108] - 发行后有限售条件股份12543.75万股,非限售条件股份4181.25万股[108]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0563人[110]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预计2014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下降71%至65%[64] - 预计2014年1-9月净利润区间为1,930万元至2,330万元[64] - 2013年1-9月净利润为6,658.22万元[64]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7] - 公司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67] - 201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16,725,000元 占可分配利润16.11%[65] 承诺和协议 - 控股股东碧空龙翔承诺自上市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94] - 碧空龙翔锁定期满后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5%[94][95] - 碧空龙翔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10%[94][95] - 碧空龙翔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0%[94][95] - 实际控制人钟葱承诺锁定期满后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5%[94][95] - 实际控制人钟葱承诺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10%[94][95] - 实际控制人钟葱承诺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0%[94][95] - 控股股东碧空龙翔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95] - 实际控制人钟葱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95]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95] - 控股股东钟葱承诺锁定期满后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10%[96] - 控股股东钟葱承诺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0%[96] - 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96] - 若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96] - 若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控股股东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96] - 公司承诺当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启动稳定股价方案[97] - 稳定股价措施包括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降低每股净资产[97] - 公司承诺在触发稳定股价条件时5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相关方案[97] - 控股股东碧空龙翔承诺若触发购回条件将依法履行要约收购程序[97] - 公司及控股股东承诺若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97] - 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98] - 控股股东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98] - 董事及高管增持资金上限为个人上年度税后收入的30%[98]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98] - 控股股东增持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98] - 董事及高管增持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98] - 未履行稳定股价措施时控股股东股份转让将受限制[99] - 未履行稳定股价措施时董事及高管股份转让将受限制[99] - 回购股份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或要约方式[98] - 所有承诺主体需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99]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江苏金一租赁损失连带责任[101] 研发和知识产权 - 研发人员163人占员工总数18.91%[34] - 拥有商标47项、专利73项、著作权14项[34] 风险因素 - 江苏金一租赁房产存在抵押风险,出租方已抵押给工商银行无锡分行[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