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圣股份(002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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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三圣(002742) -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2025-12-29 21:01
人事聘任 - 公司2025年12月29日通过多项聘任议案[1] - 黄中强等五人任期三年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1] 人员信息 - 高序英持有控股股东2.44%股份[5] - 介绍各位人员履历[4][5][6][7][8][9] 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张潇电话、传真、邮箱[2]
*ST三圣(002742)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12-29 21:00
投票股东情况 - 现场投票股东6人,代表股份192,551,332股,占比28.1466%;网络投票股东107人,代表股份63,147,724股,占比9.2307%[4] - 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0人,代表股份6,658,200股,占比0.9733%[5]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等议案》同意253,980,056股,占比99.3277%;反对1,711,300股,占比0.6693%;弃权7,700股,占比0.0030%[6]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253,980,056股,占比99.3277%;反对1,711,300股,占比0.6693%;弃权7,700股,占比0.0030%[7]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253,980,056股,占比99.3277%;反对1,711,200股,占比0.6692%;弃权7,800股,占比0.0031%[8] 董事选举情况 - 选举宋英健等5人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宋英健同意票232,083,995票,占比90.7645%,中小股东同意票3,043,139票,占比45.7051%[15] - 选举魏东为非独立董事,同意票230,240,889票,占比90.0437%,中小股东同意票1,200,033票,占比18.0234%[15] - 选举马胜义为非独立董事,同意票230,240,894票,占比90.0437%,中小股东同意票1,200,038票,占比18.0235%[16] 其他情况 -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认为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19] - 备查文件为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20]
*ST三圣(002742) -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5-12-29 21:00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 关于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 关于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重庆三圣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 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 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会议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 ...
*ST三圣(002742)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29 21:00
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ST 三圣 公告编号:2025-85 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 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宋英 健先生、段伟为先生、魏东先生、马胜义先生、严欢女士及独立董事张金若平先 生、丛晓东先生、黄超先生。同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 公司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并现场投票表决,一致同意选举张健先生为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张健先生个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选举第六 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84 号)。至此,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共 9 名董事已全部就任。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会议通知于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以现场口头方式发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 司半数 ...
*ST三圣(002742) - 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2025-12-26 18:15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ST三圣 公告编号:2025-82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圣股份"或 "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针对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工作,管理人出具了《关于 三圣股份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关于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均认为公司重 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 2、重整计划执行完毕预计将对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 响金额以经审计的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一、公司重整情况概述 1、公司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工作规范(试行)》 (以下简称《预重整工作规范》)的规定,向重庆五中院完成预重整备案登记。经主 要债权人同意,公司聘任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联合担任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预重整期间,公司在预重 整辅 ...
*ST三圣(002742) - 管理人关于三圣股份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2025-12-26 18:15
重 庆 三 圣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管 理 人 (2025)三圣股份管报字第 26 号 关于三圣股份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2025 年 8 月 8 日,贵院依法裁定受理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三圣股份"或"公司")重整申请,并于同日 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担任管理人,负责具体开展各项重整 工作。2025 年 11 月 21 日,贵院裁定批准《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 的规定,重整计划由债务人执行,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2025 年 12 月 25 日,三圣股份向管理人提交了《关于三圣股 份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已经完成重整计划的执行工 作。据此,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管理人现将 公司执行重整计划情况监督报告如下: 一、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标准 根据重整计划,重整计划视为执行完毕的标准包括: 1、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应当支付的破产费用已经支付完 毕或提存。 2、 ...
三圣股份: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投资款2.54亿元已支付
格隆汇APP· 2025-12-26 18:07
格隆汇12月26日|三圣股份公告称,2025年11月21日,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截 至12月25日,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破产费用已支付或提存;重整投资人支付投资款2.542亿元,1.6亿 股转增股票已登记至其名下;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已现金清偿;有财产担保债权完成留债安排或设立信 托;普通债权完成偿债资源分配或提存;公司已与受托人签署破产服务信托合同。 ...
*ST三圣(002742) - 重庆三圣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2025-12-26 18:02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 关于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庆云路 1 号国金中心 T1 办公楼 22 楼 电话:023 8895 1999 传真:023 8895 1988 邮编:400020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 关于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 法律意见书 致: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重庆三圣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圣股份")委托,就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 毕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就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相关事项声明如下: 1、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前已发生 或存在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是基于对公司执行重整计划有关事实 的了解和 ...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变卖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20 05:05
司法变卖事项概述 - 公司股东潘先文持有的230万股股份将被司法变卖 占公司总股本的0.3362% [1][2] - 变卖时间为2026年1月4日10时至2026年3月4日10时 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 [3] - 本次司法变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4] 股东持股及处置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 潘先文持有公司股份72,354,232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0.58% [3] - 潘先文所持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 冻结数量为72,354,232股 占其所持股份的100% 占公司总股本的10.58% [3] - 潘先文累计已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97,511,311股 [3] 变卖流程与后续影响 - 本次变卖尚处于公示阶段 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或过程中中止或撤回变卖 [2][4] - 变卖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 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2][4] - 若变卖最终成交 潘先文将被动减持 其持股比例将降低 但暂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或对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 - 本次司法变卖的受让方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4]
*ST三圣(002742) -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变卖的提示性公告
2025-12-19 17:00
司法处置 - 潘先文持有的230万股股份将司法变卖,占总股本0.3362%[1] - 变卖时间为2026年1月4日10时起至3月4日10时止[2] 股份情况 - 截至披露日,潘先文持股72354232股,占总股本10.58%[4] - 其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72354232股,累计已被拍卖97511311股[4] 影响与风险 - 变卖不导致控制权变更,不影响生产经营,但结果不确定[1] - 若成交,潘先文持股比例将降低,受让方需遵守减持规定[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