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兴股份(00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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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兴股份: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6 20:12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01211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殊普通合伙 )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说明 1-2 二、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核字[2024] 0011001211 号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除了 对南兴股份公司实施 202 ...
南兴股份:深中联评报字[2024]第64号资产评估报告
2024-04-26 20:12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 广东唯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 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 可收回金额评估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深中联评报字[2024]第 64 号 深圳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 1 | | --- | | 1 7.0 1 | | 声 | 明 1 | | --- | --- | | 摘 | 要 3 | | | 一、委托人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6 | | | 二、评估目的 7 | | |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7 | | | 四、价值类型 14 | | | 五、评估基准日 14 | | | 六、评估依据 14 | | | 七、评估方法 16 | | |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20 | | | 九、评估假设及限制条件 22 | | | 十、评估结论 24 | | |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24 | | |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25 | | |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26 | | 附件 | 28 |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广东唯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 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包含商誉的相关资 ...
南兴股份: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26 20:12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上市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 重大影响的,独立董事应当主动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 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 ...
南兴股份: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20:12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四月修订) 1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和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 第四节 独立董事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劳动人事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3 第一章 总则 第 1.01 条 为维护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东、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
南兴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6 20:12
内部控制评价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2] - 基准日不存在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与营收占比均为100%[6] 公司管理与制度 - 公司建立规范管理体制并设职能部门[6] - 公司制定系列内部控制与信息沟通制度[8][9] 缺陷评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营收、利润、资产总额设定量标准[11]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偏离目标程度设定量标准[12] - 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均有定性标准[11][12] 报告期情况 - 报告期内无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和重要缺陷[13]
南兴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26 20:12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4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5]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7] - 2023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8] - 2023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1次[8] 决策审议 - 2023年4月28日审议多项议案[14][17][18][19][20] - 2023年8月30日审议多项议案[14][18] - 2023年11月30日审议子公司购买房产议案[14] 关联交易 - 2023年除已审议关联交易外无其他应披露交易[15] 报告披露 - 按时编制并披露多份报告[16] - 2023年完成两次权益分派[18] 人员相关 - 提名委员会认为李冲具备财务总监能力[1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高管薪酬方案合理[20]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继续履职[21]
南兴股份: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6 20:12
审计机构聘请 - 公司聘请大华事务所为2023年度年报和内控审计机构[2] - 2023年4 - 5月相关会议审议通过聘请议案[3] 审计机构情况 - 截至2023年底,大华有合伙人270人等[2] - 2022年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等[2] 审计结果 - 大华对公司2023财报及内控出具无保留意见[4]
南兴股份: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2024-04-26 20:12
薪酬标准 - 董事长基本年薪80万元,绩效工资依考评发放[2] - 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10万元[2] 发放方式 - 非独立董事、监事基本年薪按月发放[4] - 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4] 其他规定 - 董事、监事参会费用公司报销[4] - 按实际任期计算发放薪酬[4] - 绩效工资随年度经营情况浮动[4] - 薪酬为税前,个税公司代扣代缴[4] - 薪酬政策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4] - 担任管理职务董事按职务领薪酬[2]
南兴股份: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6 20:12
选聘流程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2] -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结果应及时公示[7] 选聘条件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满足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等多项条件[3] - 选聘时要审查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19] 评价要素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聘期规定 - 受聘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9]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改聘规则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时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发表意见[13] - 除特定情况外,公司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事务所[13]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承担制定选聘政策、提议启动工作等多项职责[6] -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核查验证公司财务会计报告[17] - 审计委员会应对多种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异常情形保持谨慎[17]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处理[17] 其他规定 - 情节严重时股东大会可决议不再选聘有特定行为的会计师事务所[18] - 选聘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9]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9] - 公司每年应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监督情况评估报告[19]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并修订[2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南兴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6 20:12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独立 董事的独立性自查情况,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 公司独立董事曾庆民先生、高新会先生、姚作为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 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曾庆民先生、高新会先生、姚作为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 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也未在公司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 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在任独立董 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