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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立克(002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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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立克(00278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20:1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3] - 可采用公开、邀请和单一选聘方式[5] - 审计委员会等可提选聘议案[7] 选聘程序与管理 - 程序含提要求、报资料、审查等,聘期一年可续聘[9][10] - 非年报审计业务由财务部择优选取[11] 改聘与监督 - 改聘时审计委员会约见前后任,董事会审核报股东会[13][16]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评价[18] 违规处理 - 选聘违规董事会通报批评,损失由相关人员承担[18] - 事务所分包转包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27]
可立克(00278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25 20:1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7] 自行召集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9]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3]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与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2个交易日,且不得变更[14] 延期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4] 费用承担 - 股东会会议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10] 投票方式 - 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17]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的有表决权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公司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1] 累积投票制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23] 优先股表决 - 股东会对发行优先股应就种类和数量等十一项事项逐项表决[24] 表决结果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5]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5]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 报告质询 - 董事会等应在年度股东会上作报告,董事等应接受股东质询并作出解释说明[27] 方案实施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43] 回购决议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决议公告 - 公司应在股东会做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30] 决议撤销 - 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30]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34]
可立克(00278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20:16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监高属知情人范围[10] 信息管理与报送 - 内幕信息管理由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负责人[2] - 未经批准不得向外界泄露内幕信息[2] - 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报送相关档案[15] - 披露重大事项前后需向深交所报送知情人档案[16] 登记备案 - 登记备案由董事会负责,材料保存至少十年以上[19] 自查与追责 - 应在年报等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22] - 发现内幕交易核实追责,二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部门[22] 其他规定 - 内幕信息公开前控制知情人员范围,扩大需报告[22] - 大股东不得滥用权利获取内幕信息[22] - 知情人违规造成损失公司处罚并要求赔偿[25] - 知情人违规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3]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修改亦同[27]
可立克(002782)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20:16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权,或持股50%以下但能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通过协议等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人员管理 - 公司推荐的董事应占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或能实际控制董事会[6] - 公司推荐的监事应占控股子公司监事会成员半数以上,且监事会主席应由公司推荐的监事担任[7] 重大事项决策 - 控股子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重大事项,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10] 财务制度 - 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财务实行统一协调、分级管理[12] - 控股子公司应定期向公司财务部报送月报和季报[12] 信息披露 - 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由公司统一管理,董事会秘书统一安排[17] - 公司编制中期和年度报告时,应披露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及相关财务信息[17] - 控股子公司应指定信息报告人,负责与公司董事会秘书沟通[21] - 控股子公司相关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不得泄漏内幕信息和进行内幕交易[18] 违规处罚与制度执行 - 公司将对违反制度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视情节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20] - 控股子公司应逐层建立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20]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20] - 制度与国家规定或《公司章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21] 制度管理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并适时修改[2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修改时亦同[23]
可立克(00278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9月)
2025-09-25 20:16
信息申报 - 公司董事和高管任职、信息变化、离任等情况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7] 股份变动披露 - 公司董事和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董事会在深交所指定网站披露[8] 违规处理 - 公司董事和高管违规短线交易,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相关情况[8] 股份锁定 - 公司董事和高管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3] - 公司董事和高管离任后6个月内,其所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全部锁定[16] 限售解除 - 离任人员所持有限售条件股份,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满足条件可申请解除限售[16] - 自离任人员的离任信息申报之日起6个月后的12个月期满,其持有的该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全部解锁[16] 买卖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及配偶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季度报告等公告前5日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18] 责任承担 - 公司董事和高管应督促配偶遵守买卖限制规定并承担相应责任[19] 章程规定 - 公司若通过章程对董事和高管转让股份规定更严条件,应及时向深交所申报[14] 转让比例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总数比例不得超50%[22]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2] 特殊情况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22]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24] - 公司进行权益分派或减资缩股,可同比例增减当年可转让数量[23]
可立克(002782)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
2025-09-25 20: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6月24日核准首次发行4260万股,2015年12月22日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49596.4013万元[11] - 公司设立时赣州盛妍投资出资比例50.50%,可立克科技出资比例49.50%[20] - 公司股份总数为49596.4013万股,均为普通股[2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2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减少注册资本情形应10日内注销,其他情形按规定时间转让或注销[27] - 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处理[27]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30]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0] - 董事、高管申报离任六个月后十二月内出售股票数量占比不得超50%[32]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32] 股东与股东会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相关方诉讼[39]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2]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0] - 特定情形发生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8] - 召集人按规定时间通知股东[59]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10日内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54][55] - 延期或取消股东会应提前公告[62]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4]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76]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7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77] - 董事会等可向股东会提董事候选人提名议案[79]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30%及以上时,选举董事用累积投票制[79] - 股东会通过利润分配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84] 董事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98]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88]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89] - 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89]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92]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92]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生效并披露[92] - 公司交易按金额不同分别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102][103] - 公司关联交易按金额不同由不同层级批准[105][107] - 除特定担保外其他担保由董事会审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及独立董事同意[10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10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通知[11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112]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3] 其他 - 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并披露年度和中期报告[151]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2] - 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3]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54] - 公司优先现金分红,满足条件应每年至少一次[155] - 公司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20%[157] - 公司按发展阶段和资金安排确定现金分红比例[158] -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经相关程序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61]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实施并披露[16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聘期1年可续聘[17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2]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83][186][187]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1] - 公司解散按规定组成清算组清算[194]
可立克(00278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20:16
重大差错认定 - 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等[4][5] - 财务报表附注重大错误或遗漏认定为违反准则要求、存在虚假记载等[6] - 其他年报信息重大错误或遗漏认定为重大诉讼等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等[7]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认定为业绩变动方向不一致或变动幅度超20%且无合理解释[9]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认定为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10] 责任人责任 - 公司应追究重大差错相关责任人责任,遵循客观公正等原则[3][4] - 责任人责任追究情形为违反法规制度等致重大差错和不良影响[13] - 责任人从重或加重处罚情形为违法情节恶劣、打击报复等[14][16] - 责任人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情形为非主观因素致差错等[15] 责任追究形式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有效阻止后果、主动纠正错误等[16] - 公司对责任人的处罚形式包括责令改正并检讨、通报批评等七种[17] - 董事会可视情节采取一种或数种处罚形式追究责任人责任[18]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等出现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董事会会考虑是否提请免除其职务[18] - 董事会对责任人作出处罚前应听取其意见,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18] - 被追究责任者可在董事会决定后30日内提出书面申诉并复议一次[18] -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公司应及时补充和更正公告并披露相关情况[18]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20]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并适时修改[21]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修改时亦同[22]
可立克(00278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25 20:1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包括一名董事长和一名副董事长[4]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7] 董事义务与辞任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规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需赔偿[9][12] - 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报告辞任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7]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职权[13] - 就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会说明,确定对外投资等权限,建立审查决策程序[14] 交易审议 - 非关联交易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5] - 非关联交易资产总额占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16] - 关联交易不同金额情况分别由经理、董事会、股东会审议[18][19][20]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书面通知[26] - 符合条件者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27] - 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5日通知,特殊情况不受限[27][28] 会议出席与决议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有相关限制,审议关联交易非关联董事不委托关联董事[28]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1] - 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按非关联董事情况决议或提交股东会[34] 其他事项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40] - 投资决策由董事会委托经理拟定方案审议,重大事项提交股东会[46] - 年度银行信贷计划由经理或财务部上报审定,闭会期间可审批额度内资金使用[47] - 审计机构的聘任由股东会决定[51]
可立克(002782) - 特定对象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20:16
特定对象相关 - 特定对象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等[2] 接待管理 - 接待和推广第一责任人为董事会秘书[8] - 证券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接待工作[11] - 接待特定对象来访实行预约登记管理[14] - 特定对象来访应提前3个工作日与证券部联系[14] 沟通与回复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等[13] - 董事会秘书应在二个工作日内回复特定对象[15] - 核查文件需在二个工作日内回复特定对象[18] 信息披露与管理 - 公司实施再融资活动应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15]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15] - 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要求其出具证明、签署承诺书[16] - 向特定对象提供已披露信息,其他投资者有相同要求应平等提供[18] 后续管理 - 对与特定对象活动详细记录并存档保管[18] - 建立事后核实程序,要求特定对象发布文件前知会公司[18] - 核查发现问题应要求改正,拒不改正应公告说明[18] - 发现未公开重大信息应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要求保密[18]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按规定执行[20] - 制度修改须由董事会审议通过[2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审议通过生效施行[20]
可立克(002782)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5-09-25 20:15
理财投资 - 公司及子公司拟用不超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买保本型理财产品[1][3][10][11] -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日起不超12个月[3][11] - 投资品种为不超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4] 风险控制 - 投资风险有市场波动、收益不可预期等[8] - 控制措施包括选机构、跟踪净值等[9] 审议情况 - 2025年9月2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1] - 监事会同意购买理财产品[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