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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立克(002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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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立克:服务器电源用变压器、电感已批量生产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30 09:30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AI快讯,有投资者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提问:请问公司在算力服务器电源市场是否有产品供应?是 否已经批量化供应客户? 可立克(002782.SZ)9月30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的服务器电源用变压器、电感已批量生产。 ...
可立克(002782.SZ):公司已有变压器电感应用于液冷设备和低空经济领域
格隆汇· 2025-09-30 09:03
公司业务与产品应用 - 公司是电子变压器主力企业之一 [1] - 公司已有变压器电感应用于液冷设备和低空经济领域 [1] - 公司已有电源产品应用于扫地机器人中 [1]
智通A股限售解禁一览|9月29日
智通财经网· 2025-09-29 09:04
限售股解禁总体情况 - 9月29日共有25家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 解禁总市值约248.18亿元[1] 限售股类型分布 - 股权激励限售流通涉及15家公司 包括泸州老窖解禁10.27万股 华东医药解禁21.5万股 太原重工解禁1165.02万股 金发科技解禁740.6万股 国泰君安解禁324.95万股 广联达解禁323.34万股 中金环境解禁852.07万股 可立克解禁76.8万股 英杰电气解禁6.25万股 老百姓解禁86.84万股 中晶科技解禁2万股 寒锐钴业解禁104.67万股 冠石科技解禁19.87万股[1] - 延长限售锁定期流通涉及3家公司 包括兆讯传媒解禁2.18亿股 富士莱解禁5536.2万股 万凯新材解禁2.25亿股[1] - 增发A股类解禁涉及2家公司 包括宁波港增发A股法人配售上市36.47亿股 沃格光电增发A股原股东配售上市1480.03万股[1] - 发行前股份限售流通涉及唯特偶 解禁2980万股[1] - 未明确限售类型的涉及6家科创板公司 包括三旺通信解禁1.35万股 希荻微解禁77.18万股 仁度生物解禁843.16万股 近岸蛋白解禁714.5万股 骄成超声解禁4386.12万股 爱科赛博解禁82.48万股[1] 单家公司解禁规模特征 - 宁波港解禁规模最大达36.47亿股 占当日总解禁股数的绝对主导地位[1] - 万凯新材和兆讯传媒解禁规模较大 分别达2.25亿股和2.18亿股[1] - 中小规模解禁占多数 15家公司解禁股数低于100万股[1]
可立克(002782) - 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20:17
累积投票制度 - 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2]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每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投票权[2] - 表决适用依《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3] - 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之积[5] - 独董与非独董选举分开投票[5] - 候选人数超应选人数选票视为弃权[7] - 董事候选人得票多且超半数有效表决权当选[8] - 当选不足规定人数或票数相同进行第二轮选举[8][9]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通过后执行[10][11]
可立克(00278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20:17
投资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形之一,由董事会审议批准[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形之一,除董事会审议通过外还需股东会审议批准[7] - 公司进行金额在人民币五千万元以上的除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等以外的风险投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进行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取得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和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2] 投资限制 - 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等三个期间不得进行风险投资[13] -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后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20] - 公司只能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不得使用募集资金[11] 流程与管理 - 公司董事会做出风险投资决议后二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文件[13] -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决策机构为董事会和股东会[6] -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部门为投资部,负责寻找、收集对外投资信息和相关建议[9] - 控股子公司风险投资视同公司行为,参股公司风险投资影响业绩需及时披露[1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风险投资事前审查,年末审查进展情况[15] - 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总股本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投资不适用风险投资规范[17] 项目实施 - 达到标准的对外投资项目经审议通过后由经理实施[19] - 投资项目实施中出现问题经理应向董事会报告,方案修改等需相应审议[19] - 投资项目完成后经理组织验收评估并报告董事会[19] - 董事会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情况,出现问题查明原因追责[19] 责任与披露 - 董事、经理等人员对违规或失当投资行为造成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3] - 公司对外投资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
可立克(002782)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20: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7] - 有不良记录者不得担任[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9]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之一[11]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披露[14] 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请股东会解除职务[14]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缺会计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5][16]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工作制度与支持 - 建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高级管理人员书面汇报,董事会安排实地考察[22] - 财务负责人审计前提交资料,安排独立董事与注册会计师见面会[23] - 发现特定情形应尽职调查并报告,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专项调查[23]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3] - 持续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发现违规及时报告[24]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8] - 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1] - 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31]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提前三日提供资料和信息[31]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召开或审议,董事会应采纳[32] - 相关人员应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阻碍可报告[34]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34]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34] 资料保存 - 公司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32]
可立克(002782)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20:17
风险投资审批 - 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6] - 占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或按章程需股东会审议的,投资前除披露还需股东会审议[6] 额度与期限 -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含收益再投资)不超额度[7] 投资限制 - 公司不得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流等情况后12个月内进行风险投资[4] -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需承诺12个月内不进行特定募集资金操作[14] 责任与管理 - 董事长为风险投资管理第一责任人[9] - 指定部门负责调研等操作,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9] - 财务部负责资金筹集等管理及核算[9]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年末全面检查并预计收益损失报审计委员会[9] - 审计委员会年末检查项目进展,对未达预期效益项目报告董事会[9] 信息报告与提交 - 风险投资实施中情况变化,信息知情人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12] - 董事会做出决议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相关文件[12]
可立克(00278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20:17
担保原则与对象 - 公司对外担保须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5] - 担保对象须符合特定条件且无重大问题[9] 股东会审议情形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1] - 最近12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且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1] 董事会审议要求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及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3] 信息披露与后续处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及时披露[19] -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及时披露相关内容[25] 担保额度相关 - 公司可对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公司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可预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新增担保额度[23] - 合营或联营企业间担保额度调剂,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21]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1] 其他规定 - 公司为控股、参股公司担保,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21] - 判断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是否超70%,以数据孰高为准[25] -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须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比照规定执行[26]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6]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